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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合集)7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5-01 14:35:05

    篇一: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扩大会议精神,加快城乡

      生态环境建设,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

      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

      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若干规定》、《XX市人民

      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的公告》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XX街道办事处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XX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重要性

      的认识,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强

      大工作力度,将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

      求列入XX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落实街

      道领导包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领导包组、社区居委会小

      组包户,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

      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

      合抓的工作机制,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沟通及时配

      合紧密,整体联动,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负

      责日常事务及工作进展上报,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

      具体如下:

      二、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和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实

      际,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殡葬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力,攻坚克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加大力度,很抓落实。20XX年内,xx街道办事处将按

      照县政府调整下达的火化率

      30%的指标,细化工作措施,确

      保任务目标实现。自

      20XX年1月1日开始在除回回营社区

      之外的各社区全面推行火葬。

      抓住重点,攻坚克难,巩固乱埋乱葬的整治成果,把抓

      好滇池面山、城镇周边、公路沿线等地乱埋乱葬的专项整治

      作为重点,争取取得重大突破。

      三、工作措施

      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xx街道办事处将与所辖社区

      居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殡葬改革列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

      确保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的圆满完成。

      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按照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的要求,增强所辖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认真抓好落实。年底xx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殡葬改

      革工作领导小组对社区居委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进行通报。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区居民对偷埋乱葬的行为进

      行检举揭发,对积极举报者,经核实后给予相应经济奖励,并对自加压

      其举报行为进行保护。

      建立联络员制度,XX街道办事处交明确专人作为殡葬

      改革信息报送的联络员,要求各联络员要及时掌握了解辖区

      内殡葬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联络员姓名:XXX

      部门:XX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

      实行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XX街道办事处殡葬改革工

      作进展情况将由联络员每月

      组办公室。

      10日前上报县殡葬改革领导小

    篇二: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全国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全国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我县(市)(市)自年月日零时起在××本岛推行遗体火化以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更加深入强化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县(市)(市)府决定扩大金平岛为火化区。现就××村我县(市)心得体会是一种产生感想之后写下的文字,主要作用是用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感,是一种读书和学习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文字。读书心得与学习礼记相近;实践体会同经验总结相类。在心得体会当中我们能够记录自己的感想以及在各方面的感悟,对于个人的觉悟和思想提升有着很大的帮助。

      (市)自年月日零时起在××本岛推行遗体火化以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更加深入强化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县(市)(市)府决定扩大金平岛为火化区。现就××村推行火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更加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国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市)(市)殡葬管理条例》,强化殡葬改革力度,革除丧葬陋习,大力推行火化,改革土葬,移风易俗,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风景旅游资,推动我县(市)(市)经济、社会和每一个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推行火化的对象及要求

      ×全村扩展为遗体火化区,从××年月日零时起,××火化区内的人员死亡,或非火化区人员在金平火化区死亡的,一律实行火化。与这与此同时,为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更加深入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对××火化区内的各类丧葬用品制造、销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以确保推行火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节约我县(市)(市)的有限土地资,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要强化对骨灰安葬工作的管理力度,大力提倡不保留骨灰或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它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理骨灰,若需保留骨灰的,必须统一放进骨灰墓地或存放骨灰的纪念堂、塔,实行骨灰处理跟踪监督管理制度,严禁将骨灰入棺土葬(包括已购买或建造寿坟的丧户)。

      三、施步骤:分准备、检查、实施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扩大火化区,是我县(市)(市)殡葬改革的又一次升位。涉及到火化区的千家万户,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是一场的殡葬改革。为了能顺利完成扩大火化区的工作任务,必须做好三个方面准备工作。

      ⒈组织准备。扩大火化区工作县(市)(市)府领头,职能部门指导,××镇府负责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协调同合。为这××镇府要建立完善扩大火化区的殡葬管理组织,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村也要建立相应组织,由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村民小组长为殡葬联络员,确定工作的职责和范围,上报县(市)(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从而保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形成一个完整的殡葬管理络。

      更加深入完善每一个规章制度,××镇府要依照府的《××县(市)(市)人民府关于扩大火化区的通告》制订出××镇扩大火化区工作的实施细则,上报确定火化时间。

      以上工作要求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⒉舆论准备。××府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扩大火化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在宣传内容上,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市)、市有关殡葬改革的规定,宣传《××县(市)(市)人民府关于扩大火化区的通告》;在宣传方式上,要充分发挥现有的闻舆论工具,组织广播、电开展专项报道活动,并落实金平地区横幅、标语悬挂、帖,有线电视、发宣传材料等多样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要向广大干部、群众讲清火葬的好处及土葬的危害,讲清殡葬改革的意义、目的、办法。造成强大的声势,真正做到殡葬改革工作在××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干部、群众逐渐更观念,消除思想顾虑,自觉投入到这次扩大火化区的殡葬改革中去。

      ×年月日之前把《××县(市)(市)人民府关于扩大火化区的通告》发至××区各村内贴并把《通告》印发至每家每户。××年月

      日××府组织召开“××县(市)(市)××镇扩大火化区动员大会”,并将大会作为舆论宣传的必须内容。

      ⒉设备准备:

      为确保推行火葬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为丧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府要保证每一个服务设备的准备工作。计划好骨灰墓地的建设,为丧户提供骨灰的安葬。

      (二)检查阶段

      ×年月日之前由××府对扩大的火化区的每一个落实情形进行自查。××年月日之前,由××县(市)(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扩大出口的火化区前期准备工作作一次全面的了解检查。了解检查的内容为:⒈建立组织人员落实情形;⒉舆论宣传情形;⒊建立完善每一个规章制度情形;⒋公益性墓地计划情形;⒌了解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尽在写作.。

      (三)实施阶段

      县(市)(市)府在《××县(市)(市)人民府关于扩大火化区的通告》后,要强化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学习讨论使干部群众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共识。在资金投入方面必须适时到位。与这与此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⒈联系闻部门强化闻报道,尤其在火葬过程中处理的人或事要适时予以跟踪曝光。

      ⒉××镇、××各村委会必须充分发挥管理络的作用,实实在在做到人员到位,信息反馈畅通,村委会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对本辖区内的岁以上的老人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丧情。适时报告出现的问题,发免造成被动局面。

      ⒊从执行火化的天起,××镇及××各村委一定要实实在在注意动向对于个亡故者,必须做到上门服务,使其亲属自学地遵守《通告》规定办理丧事,为顺利推行火化工作奠定基础。

      ⒋对于违反政策规定,拒绝执行《通告》规定的,××镇和村委会要作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丧户把遗体送上接尸车,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个别经工作仍拒不执行,将尸体土葬的,要采用果断措施,强行起棺火化,一切费用由丧户自负。对于严重违反《通告》规定的丧葬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国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市)(市)殡葬管理条例》,给当事人必要的处罚,以达到教育群众的目的。

      心得体会是一种产生感想之后写下的文,主要作用是用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感,是一种读书和学习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文。读书心得与学习礼记相近;实践体会同经验总结相类。在心得体会当中我们能够记录自己的感想以及在各方面的感悟,对于个人的觉悟和思想提升有着很大的扶助。

      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就其内容而言,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p、总研究,并分析^p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工作计划为依据,订计划总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其间有一条规律:计划——实践——总结——再计划——再实践——再总结。

    篇三: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乡镇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9年崇仙乡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从2019年10月9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到2019年底,实现火化率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二)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覆盖所有行政村。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公墓地址,合理规划公募规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

      (三)“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无坟头,无新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迅速摸清我乡各村、组辖区内“三沿六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整治,兑现奖补政策。到2019年底前,实现我乡“三沿六区”所有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至11月)

      1.迅速动员部署。2019年10月底,成立崇仙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宣传攻势,各村要在10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确保家喻户晓。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摸清“三沿六区”需整治的乱葬坟墓数量,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

      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动员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基本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传员。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元月中旬)

      1.科学布局,合理选址。2019年10月中旬要完成公墓选址,10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控制性规划用地,先按20年需求征地,首期按5年需求建设”的原则,结合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2.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需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独立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具建设一律使用卧碑,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19年12底前,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10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收缴的按每副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底之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三无”目标。

      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骨灰

      统一寄存,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3.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搬迁工作。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件3);公墓建成后,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取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拆除。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按砖石坟5000元/穴、土坟3000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2020年元月起)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100%,入葬公墓(骨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100%。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导考核。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未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和“零点行动”后火化率未达到100%,公墓建成后入墓集中安葬未达到10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对殡葬改革推进情况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全年一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处理。2019年底乡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予以表彰奖励。

    篇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殡葬改革要求,推进乡村殡葬改革,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推行火葬

      (一)推进火葬设施建设。将现有火葬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新建符合国家要求的公共火葬设施。

      (二)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殡仪馆、公共火葬场等服务设施建设,设置休息室、吊唁室等,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火葬成为群众的自觉选择。

      二、推广绿色葬礼

      (一)推广生态葬。积极引导寻求生态葬服务的群众,加大生态葬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绿色殡葬理念在全社会得到更广泛的宣传。

      (二)加强相关标准制定。统一生态殡葬标准,明确服务流程与费用标准,防止不法商家从中牟利。

      三、加强殡葬市场管理

      (一)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规范殡葬服务市场,整顿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介平台,加大对殡葬服务市场管理的宣传力度,宣传殡葬服务市场中的诚信企业和品牌,营造良好的服务市场环境。

      四、加强宣传教育

      (一)开展群众卫生知识宣传。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介,开展殡葬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意识和科学素养。

      (二)加强公开透明。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公开宣传,告知公众改革的内容、形式和推进进展,接受舆论监督。

      以上是乡村殡葬改革的工作方案,希望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篇五: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殡葬改革实施方案3篇参考

      殡葬改革实施方案(3篇)

      (篇一)

      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____《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条例》《____**省委**省________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云办发〔**〕65号)《____**市委办公室**市________办公室印发的通知》(临办发〔**〕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殡葬改革关乎____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的殡葬改革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缓解资源环境承载压力的迫切需要,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自然规律和我县生态立县的基本要求。推行殡葬改革,实行火葬,是一项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县委、县____历来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采取措施推动,但由于历史原因,殡葬工作起步较晚,加之殡葬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殡葬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能满足____群众的实际需要,殡葬改革任务十分艰巨。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理解殡葬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殡

      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锐意进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殡葬改革作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扎实推进,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____主导、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注重引导、创新发展,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为抓手,着力推进殡葬管理法治化、骨灰和遗体处理生态化、惠民殡葬和奖补制度化、殡葬服务标准化,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治丧、生态节地安葬”的新理念、新风尚,培育形成齐抓共管,群众自觉参与的惠民、节地、生态、绿色殡葬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强化____责任和投入,加快殡葬执法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基本实现“文明殡葬、移风易俗,简朴节俭殡葬方式得到认同遵守;惠民殡葬、救困助难,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得到有效落实;人文殡葬、公益规范,城乡殡葬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绿色殡葬、保护环境,节地生态葬法比例逐年提高;法治殡葬、强化监管,违法违纪殡葬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到20____年末,实现财政供养人员、火化区居民死亡后100%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年,做好勐捧镇、南伞镇、勐堆乡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扫尾工作,启动忙丙乡、木场乡、凤尾镇、军赛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土地落实。火化区火化率达到60%,骨灰或遗体入公墓集中安葬65%,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30%。**年,火化区火化率达到80%,骨灰或遗体入公墓集中安葬90%,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32%。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公益殡葬。建立____对殡葬事业的投入机制,加快推进乡(镇)农村及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引导农村居民遗体火化进入骨灰公墓安葬,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在固定区域火化遗体和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的绿色安葬方式。适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公园式、生态化的标准合理布局经营性公墓,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建经营性公墓和骨灰堂(塔),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丧葬消费需求。

      (二)实施惠民殡葬。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措施,加大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惠民殡葬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或补贴措施,农村居民死亡进入殡仪馆火化并选择在县经营性公墓及本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的,免收殡仪馆火化基本费、运尸费,并给予一次性安葬奖励**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列入县财政预算支出。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对死亡人员在固定区域自行火化安葬骨灰不留坟头或者深

      埋遗体不留坟头的节地型绿色安葬方式。对实行绿色安葬方式的死亡人员家属给予一次性安葬奖励30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列入县财政预算支出。

      (三)落实法治殡葬。加强殡葬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有效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加强公墓监管,坚决取缔非法公墓,纠正违规建设坟墓,治理乱埋乱葬,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行为,坚决查处超面积墓穴、超标准坟墓和公益性公墓非法经营的行为,公墓内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公墓总面积的60%,墓穴间通道宽度不得少于1米。骨灰公墓的单墓穴占地不得超过1平方米,单人或双人墓穴均不得超过1平方米,墓碑限高80厘米,不得建石围栏,禁止建豪华墓。遗体集中安葬区,不得乱埋乱葬,建设单具遗体安葬和双人合葬占地分别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

      (四)严格殡葬执法。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大力推进殡葬执法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触犯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严禁以罚代法,特别要加强对国家财政供养人员的监督管理。

      1.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及驻镇康部队干部战士死亡后,其遗体处置实行备案制,即上述人员亡故后,丧属应及时将遗体处置情况报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备案,不进行火化、不进入公墓

      安葬或不寄存骨灰,未取得《火化证》、《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的,不发给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2.

      严禁火化后二次装棺土葬,严格执行凭火化证及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督促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填写好《活人墓建立情况报告表》,实行现有活人墓备案制,文件下发至**年12月1日止,单位加盖公章同《活人墓建立情况报告汇总表》报县民政局备案,财政供养“活人墓”当事人、配偶、子女分别报备,对迟报、瞒报、谎报的,一律严肃处理。

      3.

      殡仪馆车辆运送遗体途中,任何组织、任何村委会、任何企业、任何村寨、任何民族、任何个人不得阻拦,以____威胁和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阻碍者按妨碍公务论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传染病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非本县户籍在县域内死亡人员(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和无名尸一律运至殡仪馆实行火化。

      5.

      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殡葬用品商店、烟花爆竹、香纸、冥币销售点。

      (五)加大治理力度,整治违规行为。火化区内,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杜绝违规丧葬”的原则,清理整治非法占用耕地、林地、退耕还林地修建坟墓、乱埋乱

    篇六: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一、指导思想

      以《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为指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将兴建、改造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把建设殡葬设施,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一件大好事。现阶段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是处理骨灰切实可行的表达式,也是改革丧葬陋习的一项有效措施,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加快我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扎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殡葬改革是一场直接触及几千年传统习俗的大变革,是党和政府倡导的一项重要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殡葬改革对保护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作用,宣传乱葬对于秀丽山川、生态环境乃至子孙后代生存环境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实行火葬是一种有利于节约土地、净化环境、节约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的好事。各村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殡葬管理政策,通过党员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实行干部包村宣传,提高群众认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改的有关规定,既要加大下面典型宣传,也要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曝光,使我镇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人心,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大力提高节俭办丧事的文明新风,宣传违反殡葬管理的处罚规定,对毁林占地建坟、乱建坟墓的典型事件要予以平毁并要处罚处理,在全镇形成有利于殡改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殡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镇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综治及民政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民政办、派出所、国土所、村建站、林业站等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指定2名联络员,村由村主任兼任信息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殡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基本原则和要求

      1、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利用脊地,严禁占用耕地和在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及风景区、乡(镇)周边地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公益性公墓。同时,也要尊重当地群众的意见,在选定公益性公墓时,可邀请当地有影响的村民代表参与一道择地,便于大多数人接受。

      2、农村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每穴墓不得超过3平方米。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以利绿化;以碑为标志的应统一规格,宜小不宜大,尽量使用卧碑或横碑。禁止建造大型墓、家庭(宗族)墓。

      3、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严禁对外经营,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处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4、每个村原则上兴建一处公益性公墓或一座骨灰堂(尽量利用旧墓地),偏远、人口较多的自然村根据需要,经统一规划,也可设置公益性公墓。各村可侧重于骨灰堂的存放设施建设,特别是多姓的村,要尽可能集中建一处骨灰堂,也可利用祖祠空余房间作为骨灰安放,便于村民就近祭祀。

      5、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经镇政府审核同意,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准备阶段(2005年5月—2005年7月15日)。各村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做好各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的规划、选址工作,并做好申请报批材料。

      2、实施阶段(2005年7月16日—2005年8月15日)。搞好整体规划,分步进行,先开路后整台面,一处公墓原则上要统一墓型,最少要一平台一墓型,专人制作。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硬化材料,统一绿化。公墓规模一般可按本村人口年死亡率6‰作规划,先期可造3年需要量的示范墓葬,示范墓待验收后即可安放骨灰。

      3、管理要求:各村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成本计费原则规范收费额度,计费标准要向村民公布,接受县民政局和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方案和奖励措施

      1、公墓、骨灰堂(楼)要求在2005年8月底前完成,经县、镇主管部门验收认定后,县补助每个村3000元,镇政府补助每个村3000元;在2005年9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70%拨补;在10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50%拨补;超过上述时限,不予补助。

      2、各村在8月底前完成公墓或骨灰堂(楼)建设,给予所在村工作人员奖励3000元,逾期不予奖励。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后,火化率达100%并按规定安放骨灰的,每个村奖励3000元。

      苟堂政[2005]43号

      苟堂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直属党委、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根据新密办(2005)41号文件《新密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镇殡葬改革事业进程,现就依法强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一步到位,全面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措施,在全镇行政辖区内强力推行火化,革除丧葬陋俗,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殡葬改革责任目标,努力开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苟堂镇殡葬改革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和管理全镇的殡葬改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殡葬改革的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等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殡葬管理的组织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深入宣传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二)按照统一部署,实行“零点行动”即从2005年9月1日零时起,全镇所有亡故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政策规定的少数民族除外)。

      (三)革除丧葬陋俗,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休,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及其它迷信物品。

      (四)完善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范骨灰处理方式,提倡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存放,火化后深埋不留坟头,禁止将骨灰装棺土葬。

      (五)建立健全机构,落实工作职责。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2005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运用各种有效方式,深入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及新密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改革群众殡葬观念,倡树文明新风。

      (二)强力推行阶段(从2005年9月1日0时至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在市殡仪馆没有建成之前,按属地管理原则,亡故人员的遗体由所在村负责落实运往邻近县(市)殡仪馆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事承办者承担。镇直各单位亡故人员的火化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落实。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周边县(市)殡仪馆的协调工作。对偷埋土葬的遗体,一律依法强制起尸火化,起尸火化工作由村组织实施,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

      (三)完善规范阶段(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后)。亡故人员的尸体原则上在本市殡仪馆火化。要认真规范殡葬管理制度,完善殡葬改革工作措施。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配合市民政局,大力做殡葬改革的完善提高工作,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迈入正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五、保证措施

      (一)宣传舆论开路,党员干部带头。镇政府要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通告》350份,组织宣传车入村巡回宣传;各村委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固定标语(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固定标语不少于10条)。把通告张贴到每个村民组,把宣传资料发送到户;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开设专题栏目、强化宣传教育;镇直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悬挂殡葬改革横幅。要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镇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做推行火葬的带头人,做殡葬改革的开拓者,引导、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二)层层签订目标,认真落实责任。火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支书、主任负责制,镇政府与镇直有关单位、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建立奖惩兑现的激励机制,确保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严格殡葬管理,整顿相关市场。各村要严格按照《新密市死亡人口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对本辖区死亡人口进行登记上报,准确掌握死亡人口数量,防止土葬现象发生;镇文教办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在医院亡故人员的登记管理,把紧关口,严禁遗体运走土葬;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殡葬法规的规定,规范本辖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非法制造、经营封建迷信用品的商户要坚决取缔,对经营、制造者依法严惩。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举报制度。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促分包联系村和分管联系单位的殡葬改革工作;各村也要明确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对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实行依法督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69251006),全天接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五)完善配套设施,确保骨灰存放。各村要科学规划完善殡葬改革配套基础设施,做好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工作,保证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实行火葬后骨灰处理的需要。

      (六)改革丧葬习俗,倡导文明新风。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改革丧葬习俗中的作用,把丧葬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守则,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项内容,使村民主动参与丧葬习俗改革。各村委会要建立“红白理事会”,教育和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严禁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禁止在丧葬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主

      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把它放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纪检、宣传、民政、公安、工商、卫生、土地、城建、劳保等殡葬改革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加强信息联络,强化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要构建“反应快捷,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殡葬改革网络体系,确保火化目标圆满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镇党委、政府对年度火化率达标的村予以通报表彰,村主要干部和分管干部予以奖励,对年度火化率不达标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评先资格,并给予单位黄牌警告,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亡故土葬后起尸火化的原单位干部职工,要追究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同时,不再发给亡故人员亲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费。对于我市殡仪馆没有建成前,亡故人员交通费补助除市补助外,我镇再补助100元,实行半年对村结算一次。对各村每发现1例,对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支部、主任、主抓村干部及组长扣发1个月工资,完成任务者奖。

      (四)常抓不懈,依法行政。殡葬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经常化,要充分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警示教育。要加强对殡葬管理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殡葬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抚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及县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镇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改革土葬,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1、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各村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用地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并加强管理,为本辖区村民提供丧葬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指导与监督,使其规范化发展。

      2、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火化政策,死亡人员实行强制火化。

      3、禁止乱埋乱葬。禁止在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规划建城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内葬坟。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后,骨灰应当葬入县公墓山或寄存在县殡仪馆骨灰堂。各村要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坚决禁止乱埋乱葬。

      4、全面清理整顿丧葬用品生产、销售市场。凡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县民政局审核批准,由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在指定地点开展经营活动。对未经民政部门批准,擅自营业的,坚决予以取缔。全面据推行强制性火化后,禁止在火化区内生产、销售棺木及其它土葬用品

      三、工作步骤

      按照《抚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十五”发展计划》要求,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镇的殡葬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08年7月19日-9月6日)

      1、成立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并召开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明确各职能单位职责;

      2、召开全镇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各村(居)委会都要召开相应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采取城镇与乡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推行全面火化政策”为专题的宣传月活动。各单位和所有村(居)委会要办好墙报,张贴标语和县政府《通告》、各村所在地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宣传中做到不留死角。

      4、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殡葬改革专题学习和座谈,重点学习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目的意义等。

      第二阶段准备实施阶段(2008年8月6日-9月6日):

      1、组建殡葬执法队伍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2、清理全镇丧葬用品市场。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6日零时开始):

      (一)全面火化,分步到位。以提高火化率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确保火化目标如期实现。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实行

      “零点行动”,对规定区域内死亡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关闭火化辖区内棺木市场。

      (二)以整治“三沿六区”乱建坟墓为突破口,认真清理“三沿六区”乱建坟墓。通过整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组织领导

      1、成立赤水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员委员、镇纪委书记、派出所所和分管民政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民政、宣传、土管、林业、城管、公安、工商、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规划制定,协调指挥全镇的殡改工作,对殡葬执法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殡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殡改文件上传下达工作,及时通报殡改情况;做好领导小组的参谋,负责牵头召集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

      (1)民政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法规和政策,制定殡葬改革有关规划和措施,履行好殡葬管理职能,抓好殡葬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管理,负责解释政策、法规。

      (2)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查处。

      (3)宣传部门:加强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主动组织各新闻单位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正反典型,不断提高人们推行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公安部门:负责全镇范围内因各种案件死亡的尸体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阻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毁坏财物、侮辱、殴打殡葬执法人员的人和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工商部门:依法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民政部门审核后才能发给营业执照,对在火化区内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坚决取缔,依法处理。

      (6)土管部门:加强对丧葬用地的管理,对滥占土地、乱埋乱葬和非法出售墓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制止和取缔。

      (7)林业部门:对占用林地毁林建墓及利用木材在火化区内搞土葬的,按照《森林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8)城管部门:对占用公共场地搭设灵栅停放遗体、摆设花圈和挽幛、吹奏丧事鼓乐的,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

      (9)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对医院同意或默许单位和个人(含丧主)将尸体外运造成棺殓土葬的,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

      (10)团委、妇联职责:在青年、妇女中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积极引导青年、妇女理解、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11)各村(居)委会:加强对本辖区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殡葬改革落实工作,严格管理和监督本辖区内的殡葬行为,及时主动上门做好丧户工作,明确各村小组的工作职责,并实行零报告制(向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2、组建赤水镇殡葬管理执法队。从民政、公安、城管、工商、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身体健康、能说肯干的人员到镇殡葬管理执法队集中办公,具体实施全镇殡葬管理的行政执法。各村要有一名殡葬改革信息员,由各村民连长担任。

      五、处罚办法

      1、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的,或者将骨灰殓棺土葬的,由殡葬管理执法队会同有关单位责令死者亲属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遗体火化,所需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要采取强制措施时,村(居)委会和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协助落实各项强制性措施。

      2、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中的亡故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遗属可离受国家抚恤等待遇的,必须凭火证明,向有关单位申领丧葬费、抚恤金。对拒不按规定执行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不得为其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得发放安葬费、抚恤金。

      3、火化区内的城镇居民(含菜农)、村民死亡后拒不实行火化的,乡(镇)可以停发其遗属所享受的有关社会福利待遇。

      4、在火化区域内生产、销售棺木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关闭,非法进行交易的没收物品,并处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土地给丧家葬坟,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对非法出售土地葬坟的单位和个人,由土管部门会同镇政府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每穴处以相应的罚款。

      6、在机关单位院内及街道旁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栅的,由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处相应的罚款。

      7、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应当火化而未火化的死亡人员遗属发放了丧葬费、抚恤金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进行查处,除责成有关单位追回违规发放的丧葬费等各种补助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保障措施

      1、强化殡葬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人员进行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注意把殡葬政策、移风易俗的思想观念与实践“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确保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都有责任劝阻、制止和检举。要通过全方位宣传,真正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使之自觉参与。

      2、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镇两个文明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

      3、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殡葬改革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居)委会要把殡葬管理纳入村(居)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居)委会必须对死亡人员实行零报告制(每日下午5:30时前向镇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未实行零报告的单位,将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网络。镇成立殡葬服务站,村(居)委会成立殡葬管理理事会,村民小组要有一名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形成上下贯通的殡葬管理工作网络,从而整体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篇七: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岳办发[2017]39号)、《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华办发[2017]2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殡葬改革措施,建立殡葬服务网络,健全殡葬管理机制,反对封建迷信思想,推动科学绿色殡葬,促进梅田社会进步。

      二、目标任务

      (一)提倡丢失简办。2017年全部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并组建文明劝导队,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实现丧事简办全掩盖。

      (二)提升火化率。国家公职人员死亡后需要火化、村(社区)工作人员死亡后要求火化、农村村民死亡后提倡火化,确保全镇火化率2018年达到30%、2019年达到60%、2020年达到100%。

      (三)强化公墓建设。强力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河东片区公墓建设起步较早已基本成型,河西片区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可申报建设,力争完成到2017年年底完成建设50%,2018年底全部建成的目标。

      (四)殡葬回来公益。完善殡葬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速殡葬回来公益进程,减轻群众治丧成本,依法遏制违规搭棚治丧行为。

      (五)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以节省土地资源、爱护生态环境

      为价值导向,积极推行树葬、花葬、草葬、小型墓地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六)推广文明祭祀。积极推广鲜花祭祀、无烟上坟等健康文明的新祭祀方式,公墓范围内禁止燃放鞭炮,减削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

      三、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1.规划制定。由镇负责协调和监管,各村(社区)确定辖区内公墓分布和数量;2.审批程序。由村(社区)提出申请,报镇规委会、林业、国土、环保等多部门出具初审看法,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民政局批准;3.建设标准。公墓建设应满足本村村民30年的运用需求,要求合理规划,建设绿地、道路及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墓穴占地标准为:单人遗体墓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穴不得超过6平方米,安葬两人以下骨灰墓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墓碑出土高程不超过0.8米、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4.公墓管理。公墓坚持公益性服务,以社会效益为主,不得对外开展墓穴经营活动,不得向本乡镇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不得修建家族墓、豪华墓、活人墓,不得将骨灰装棺土葬,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等。

      (二)全面推动丧事简办礼俗改造。各村(社区)在红白理事会的指导下,依照村规民约办理丧事,自觉做到“五禁止”“五提倡”。“五禁止”即禁止铺张糜费,禁止封建迷信活动,禁止污染环境,禁止乱设丧事场所,禁止乱埋乱葬;“五提倡”即提倡节省简朴治丧,提倡文明悼念方式,提倡村民去世后实行火化,提倡节地生态安葬,提倡文明低碳祭扫。

      (三)有效开展乱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各村(社区)要在12月中旬完成对辖区沿主干主渠、耕地和住宅区旁的坟墓进行清理整治。已建坟墓,能够迁移的迁移至公墓区;不能迁移的进行整改,通过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留坟头,植树种花种草绿化遮挡,达到复原植被、爱护环境和景观和谐的效果。

      (四)积极完善惠民殡葬奖补政策。1.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对死亡后实行火化的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及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确认的无名尸体,免除遗体接运费、遗体火化费和1个一般骨灰盒费,在县殡仪馆办理丧事的免除悼念厅租金。2.实行丧事简办租金减免。在县殡仪馆办丧时间1天的,免除悼念厅租金;办丧时间2天的,只收取1天的租金;办丧时间3天的,按3天时间照实收费。3.实行火化生态安葬奖补。对死亡后实行火化的村民,免除遗体接运费、遗体火化费,并嘉奖其家属3000元(五保户除外);对死亡后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村民,嘉奖其家属5000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梅田湖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镇林建环站、国土所、民政办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各村(社区)要切实担负起殡改工作主体责任,教育本辖区居民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条例》,切实做好丧户执行火化的思想工作,实时反馈殡葬信息。

      (二)深入宣扬发动。要大张旗鼓地开展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推行全面火化政策”为主题的宣扬月活动,出动流淌宣扬车,在人口密集场所、主要交通路口设立殡葬改革宣扬栏,利用村村响播放殡改政策,各村(社区)要多次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宣扬殡改政策。

      (三)加强检查督促。镇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殡葬改革工作推动状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村(社区)千分制考核,运用到年底绩效考核。对在殡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发觉一起、处理一起。强化责任追究,对殡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严峻不良影响或违反丧事办理有关规定的,依据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信丰县委办公室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全面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破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丧事新风,推动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在全乡形成一股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掩盖。从2019年10月9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全部遗体一律火化,到2019年底,实现火化率100%,坚决清除遗体径直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二)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掩盖全部行政村。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公墓地址,合理规划公募规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全部村、组,满足本村群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

      (三)“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无坟头,无新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快速摸清我乡各村、组辖区内“三沿六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整治,兑现奖补政策。到2019年底前,实现我乡“三沿六区”全部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调查摸底、宣扬发动阶段(2019年10月至11月)

      1.快速动员部署。2019年10月底,成立崇仙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宣扬攻势,各村要在10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确保家喻户晓。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

      摸清“三沿六区”需整治的乱葬坟墓数量,依据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

      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

      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

      3.全面宣扬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扬车巡回宣扬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学校、林场、企业等,宣扬殡葬改革政策,加大宣扬攻势。相关领导干部要进村入户,与各村村民签订承诺书(附件2),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做好老百姓的宣扬工作,做到政策人人皆知。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动员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基本状况,适当予以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扬员。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元月中旬)

      1.科学布局,合理选址。2019年10月中旬要完成公墓选址,10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依据“掌握性规划用地,先按20年需求征地,首期按5年需求建设”的原则,结合坚持节省用地、爱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自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2.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需依据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掌握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独立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

      墓具建设一律运用卧碑,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

      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掩盖率要达到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苛打击。2019年12底前,采用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10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收缴的按每副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底之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三无”目标。

      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

      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骨灰统一寄存,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3.推动“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搬迁工作。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扬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件3);

      公墓建成后,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用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拆除。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按砖石坟5000元/穴、土坟3000元/穴的标准予以补偿。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2020年元月起)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涌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实时发觉,严苛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100%,入葬公墓(骨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100%。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法监管。由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对全乡辖区内拒不执行殡葬改革规定的人和事(“三沿六区”散埋乱葬、“零点行动”后未按要求火化、遗体径直土葬、骨灰二次棺葬等),进行综合执法。村级建立健全殡葬信息员队伍,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并引导相关人员实时做好上门劝导工作,做到早发觉、早制止。

      (三)强化示范引领。全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殡葬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要求,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带

      头治理散埋乱葬,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由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督导考核。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对未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和“零点行动”后火化率未达到100%,公墓建成后入墓集中安葬未达到100%的,实行“一票拒绝”,取消评先资格。对殡葬改革推动状况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全年一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处理。2019年底乡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果突出的村予以表彰嘉奖。

      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动殡葬改革,规范丧葬行为,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看法》(宾政发〔2017〕6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9〕33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进展的通知》(大政办电〔2020〕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提升遗体火化率和公墓(骨灰堂)安葬率。在全县范围推行全民遗体火化,逐步提高火化率,到2020年底,坝区乡镇遗体

      火化率达80%。积极提倡骨灰寄存、树葬、花葬、草坪葬、水葬、骨灰散撒等生态安葬方式处置骨灰。待公墓(骨灰堂)建成后,骨灰入公墓(骨灰堂)安葬率达100%。

      (二)开展散埋乱葬、大碑大墓、活人墓等专项治理。对活人墓(为健在的人修建的墓位)进行全面拆除,对大墓(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者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超过1平方米;遗体入土安葬的占地面积单人墓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超过6平方米)、豪华墓(墓主体及四周修建装饰物的墓位)进行综合整改。在全县范围内对散埋乱葬行为进行治理,全面拆除和禁止修建活人墓。通过专项治理,重点区域视线范围内看不到散埋乱葬坟墓(受国家爱护的历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和大碑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引导墓碑生产企业围绕殡葬改革要求实时对墓碑产品进行调整,对继续生产加工大碑大墓、豪华墓碑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全面取消棺材的生产和销售。

      (三)全面推行移风易俗。开展丧葬陋俗整治,规范丧事活动,提倡丧事简办,建立和维护文明的丧葬秩序,清除封建迷信的丧葬陋俗。开展县城区文明治丧专项治理行动,全面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堂)、焚烧祭品、沿街游丧行为。

      (四)推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满足当地群众对安葬和迁坟的需求,全县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35%以上。对殡仪馆服务功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守灵室(堂)及相应配套设施,加大遗体运输和火化设备购置投入,把提

      升人民群众满足度作为殡葬改革的目标。规范遗体接运和火化服务标准,关怀关爱殡仪馆一线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10日—5月15日)。争辩制定宾川县深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召开深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广泛宣扬绿色殡葬改革工作,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治丧新风尚。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0年5月16日—5月31日)。对墓碑、棺材、丧葬用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遗体运输、殡仪服务企业、个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实施建档立卡管理,制定工作方案和治理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5月16日—7月31日)。6月31日前,规范墓碑、棺材、丧葬用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遗体运输、殡仪服务等殡葬服务行为,全面禁止棺材和大墓、豪华墓生产销售。7月31日前,建墓人或建墓人直系亲属对活人墓进行自行拆除,对已安葬的大墓、豪华墓依据植树遮盖一批、生态改造一批、搬迁拆除一批的原则进行综合整治,其中采用植树遮盖、生态改造方式进行整改的,墓区硬化部分、墓主体及四周修建的装饰物需要拆除,对拆除部分进行覆土植树绿化,且绿化面积要大于墓区3倍,植树绿化要达到看不到墓主体的效果。双人活人墓已安葬一方的、可参照大墓、豪华墓的方式进行整治。自8月1日起,对未拆除的活人墓和未进行整治的大墓、豪华墓,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或整

      治,相关执法部门积极协作。属财政奉养对象的,由所在单位或管理部门督促拆除或整治。

      (四)成果巩固阶段(2020年8月1日起)。总结整治阅历,建立殡葬改革长效监管机制,突出宣扬引导,强化日常巡查执法,禁止散埋乱葬行为,革除铺张糜费、相互攀比、封建迷信、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俗,各职能部门对涌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实时发觉,严苛打击,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防反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动公墓(含骨灰堂)建设。由县民政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县投资促进局等县级部门协作,采用招商引资方式争取在年内启动经营性公墓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各乡镇建成乡镇中心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堂)并投入运用,有条件的村委会(社区)可同步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县财政予以每个乡镇中心公益性公墓补助50万元建设资金,村(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每个补助20万元,农村公益性骨灰堂每个补助30万元。

      (二)合理划定禁葬区。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协作,对县域内省道、旅游马路沿线,工业园区、城镇规划掌握区、风景名胜区、自然爱护区、生态敏感区、公益林区、水源爱护区,农田、农地和县城、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近山面山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划定为禁葬区。

      (三)建立死亡报告制度。在村(居)民小组设立殡葬信息员,本村组村(居)民去世后,由亲属及信息员报告其生前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单位和村(居)委会报告乡镇社会事务办,乡镇社会事务办报告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所在单位和乡(镇)村(社区)安排人员实时入户动员家属按划定管理类别组织火化和骨灰安葬。

      (四)建立奖惩机制。由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协作,依据遗体处理和丧葬方式制定分类嘉奖政策,建立丧葬、抚恤、遗属补助费与落实殡葬政策挂钩的惩处机制。推行惠民殡葬,逐步建立以基本殡葬服务嘉奖补助为基础,其他多种形式殡葬救助为补充,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殡葬嘉奖救助机制。全面实施农业人口遗体接运、火化、72小时遗体保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全免费。

      (五)开展丧葬用品市场整治行动。由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进展改革局、人民银行宾川支行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取缔无证坟石、墓碑加工经营和大幕、豪华墓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人,禁止制造、销售棺木等遗体丧葬用品,对遗体接运车辆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取消明显具有封建迷信色调的丧葬用品销售,加强对社会殡仪服务机构、宗教场所建设殡葬设施行为的监督,严苛打击擅自建造墓地并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亲密协作,机构改革后职能发生划转的单位,由新单位履行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开展工作。

      (二)加强宣扬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百日总攻坚”行动,充分做好宣扬引导工作,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媒体大力宣扬殡葬改革工作,提倡移风易俗、绿色殡葬,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全县经济社会目标综合考核内容,作为乡镇和县直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殡葬改革所需惠民殡葬、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奖补等工作所需资金足额拨付,县民政局要积极探究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解决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五)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由县民政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协作,制定惠民殡葬嘉奖政策,鼓舞支持城乡居民采用骨灰存放、壁葬、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散撒等节地生态安葬法,并予以相应的免收费用和嘉奖措施。严格规范殡葬费用发放,相关单位须凭火化证和墓穴证发放丧葬费、抚恤金及相关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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