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五文档网 - www.lwzxt.com 2024年05月20日 12:43 星期一
  • 热门搜索:
  •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更新的通知(9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5-05 10:50:06

    篇一: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更新的通知

      

      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办法

      为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也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1、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到基层需要发挥好知识面广、协调能力强等优势,摸清影响村级发展的困难、问题和症结,帮助理清路子、想出法子,推动村级脱贫产业发展,增加村级收入,真正起到指导帮带、示范引领作用。

      2、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经常深入农户家中,在倾听民意、了解诉求基础上,摸排出一批实施项目,结合政策方针,逐步落实脱贫措施。积极帮助贫困群众解决产业发展、就业、就医等实际困难。

      3、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政策的宣传,配合村干部建立起完善的村规民约等有关制度,帮助群众真正了解脱贫攻坚工作的意义以及实施措施,推动村级脱贫产业发展。

      4、对于村上成立的产业协会、互助资金协会等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及时督导,了解发展动向,指导帮助其最大限度发挥出脱贫效用。

      二、工作制度

      1、考勤制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日内需到村上签到考勤。要严格遵守派驻工作纪律,吃住在村;每月在派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月内有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凡工作日期间因事、因病确须请假的,要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

      2、工作日志制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广泛联系走访群众,调查研究,及时记录《工作日志》,做到一天一记、一事一记,重大、紧急事项随时记录,督查考核组将不定期调阅工作日志。

      3、例会制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需参加镇机关每周一早上的例会,并在例会上向镇党委汇报上周工作进度、到村调研工作情况、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周工作打算,不得无故缺席。

      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必须服从管理,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已,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创先争优。遇有重大问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镇党委汇报。

      5、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严守工作纪律,自觉做到“七个绝不”,即:绝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绝不收受群众财物、绝不接受公款宴请、绝不在派驻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绝不在群众面前乱表态、绝不挪用帮扶资金、绝不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违反纪律要求、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6、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可根据工作实际,分门别类直接与各分管小组沟通联系,进行工作上的接洽。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篇二: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更新的通知

      

      ...

      **

      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

      管理方法

      第一条

      为了增强各级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和调开工作队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

      扶贫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改善生产条件,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把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开展能力推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

      方法。

      第二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必须遵守?**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方法?中和各项规定,自觉承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领导、管理和监视。

      第三条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大力加强贫困村基层

      组织、根底设施、根底产业建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如期摘帽。

      第四条

      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

      1、建立一个好班子。按照“德才兼备〞的原那么,配齐配强村支部班子,培养2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把村支部建

      设成能够团结带着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着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战斗堡垒。

      2、制定一套好方案。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按照扶贫工作

      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核、保障“六个精准〞

      的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分类

      ...

      ...

      施策,集中发力。

      3、选准一条好路子。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好经济开展

      规划,并帮助村民开展经济工程,推进产业构造调整,开展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

      康的步伐。

      4、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建立各项制度,推行村

      务公开,实行XX管理,保证工作有效运转,使村里的各项

      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精神文明建立,促进乡风文明和社会和谐。

      第五条工作队设队长一名,队长由后盾单位推荐呈报,由县扶贫开发办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队长同时担任驻点

      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负责驻点村的党建工作和本组队员的管

      理。

      第六条

      工作队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

      工作队要承受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工

      作队所在村必须是乡镇党委领导的联系点,乡镇党委领导要

      深入到村与工作队研究有关事项,支持工作队的工作。

      第八条工作队的队长可以列席乡镇党委的有关会议,并参与研究和决策驻点村帮扶等工作。

      第九条工作队在驻村期间不再担负原单位的工作任

      务。原单位也不得随便将工作队员抽回机关处理业务工作,确实需要,须文字报告办公室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

      ...

      第十条但凡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的工作队员在原单

      位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交给所在村党支部和团支部,并参加

      该村的党、团组织生活。

      第十一条请销假制度

      1、在驻村期间,工作队员休假,一般每月安排一次,假期8天。

      2、工作队员的正常休假由工作队长批准,队长的正常

      休假由办公室批准。

      3、工作队员有事需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工作队长签

      署意见审批;在3天以上的必须经办公室审批。工作队长的事假由办公室批准。

      4、工作队长〔员〕外出为村里跑工程或联系业务,可

      与村支部商量决定,但必须向当地党委负责人说明事由和外

      出时间。

      第十二条经费报帐制度

      1、工作队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待遇不变。其下乡生活补

      贴除乡镇所派队员由乡镇核发外,县机关所派队员,由原单

      位每个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贴,车船费按相关规定报销。

      2、凡为乡、村跑工程或联系业务的旅差费均由受益单

      位负责报销。

      第十三条学习汇报制度

      1、工作组每月要组织一次政治和业务学习。主要内容

      ...

      ...

      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

      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三农〞的各种政策、法规,税贫攻坚工作的有关文件等。

      2、工作队长要按时参加办公室召开的工作例会,并及

      时把会议精神传到达村支两委和工作队员,并加以落实。

      3、工作队要经常与办公室、乡镇党委和后盾单位保持

      联系,及时汇报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

      4、在驻村期间,各工作队每月向办公室至少报送一篇

      信息调研材料,及时报送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第十四条廉政制度

      1、工作队员不得低价套购农副产品。

      2、工作队员可以在村民家里或附近单位搭餐,但必须

      按每人每天12元的标准交纳伙食费。

      3、工作队员不得在工程争取、工程发包、工程建立过

      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4、工作队员不得违反各项资金使用规定。

      第十五条制定精准脱贫规划。全面深入调研,摸清贫

      困村的根本情况,理清开展思路,找准制约开展的突出问题,原因症结,科学制定帮扶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

      办公室采取不定期抽查和查岗的方法,对工作队到

      位到岗、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工作成效等情况进展监视检

      查,对工作不落实、任务未完成、无故超过正常休假天数的...

      ...

      人员,帮扶单位除扣当月下乡生活补贴外,办公室在县级相

      关刊物及手机报上进展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十六条县委、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

      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进展督查,年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对工作队工作进展考核评比。对成绩优秀的工作队长及队员

      进展表彰和奖励;对成绩平庸的,如平时工作不服从安排、擅离职守、不负责任、纪律松散等,办公室将给予通报批评;

      对犯有错误情节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或政纪处

      分。

      第十七条工作队员在驻村期间的年度考核由县扶贫

      开发办公室负责考核,组织鉴定及考核材料装入本人干部档

      案,作为考核干部表现及政绩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本方法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

    篇三: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更新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期刊名称】《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12【摘

      要】琼办发[2018]40号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海南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2018年6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海南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

      【总页数】5页(P23-27)

      【作

      者】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625【相关文献】

      1.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J],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J],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3.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J],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4.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2019年)》的通知[J],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5.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J],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篇四: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更新的通知

      

      市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与守则

      本文档格式为WORD,若不是word文档,则说明不是原文档。

      最新最全的年终总结

      年终报告

      工作总结

      个人总结

      述职报告

      实习报告

      单位总结

      文章标题:市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与守则

      为了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管理,根据《2006年度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巩固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为主线,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发展为重点,开拓创新,务实为民,积极探索驻村帮扶工作新路子,力争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新的提高,达到干部受锻炼,农民得实惠的目的。

      二、工作职责

      2006年驻村帮扶工作的职责是:通过帮扶使所驻村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方面有明显进展,党员干部素质明显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明显改善。

      三、组织管理

      1、驻村帮扶工作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必须坚持在市委和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协助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每村要明确一名队长,每个乡镇明确一名总队长,实行队长负责制,工作队员要服从队长的领导和管理。

      2、派出单位要加强对工作队员的管理。要认真贯彻“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原则,派出单位领导要经常到所驻村了解情况,对驻村队员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驻村工作汇报,帮助解决驻村队员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派出单位发挥后盾保障作用的情况,将列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内容。

      3、驻村帮扶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乡镇党委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工作目标,工作队

      要与乡镇党委、市驻村办和派出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凡是没有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工作队,年终取消评先资格。

      4、要建立临时党(团)组织。工作队员的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应按照规定程序转入所驻村党(团)组织。驻各村工作队员要统一编入一个党(团)小组,参加所驻村党、团组织的组织生活。

      四、工作制度

      1、严格学习制度。各工作队要结合本队情况,规定时间,经常组织队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2、严格例会制度。乡镇每月召开一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工作队每周召开一次全体队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部署安排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3、实行工作汇报制度。工作队要在每月初将上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村里的变化等形成文字材料报乡镇、市驻村办。

      4、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队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原单位不得抽调或中途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周以内的须经所在乡镇驻村办批准,一周以上的须报请市驻村办批准,归村后应及时销假。

      5、严格考勤制度。工作队员全年驻村时间保证十个月以上。工作队长负责本村队员的考勤,乡镇党委负责工作队长的考勤,每月5日前乡镇驻村办将上月考勤情况统计后报市驻村办。

      6、工作队员要严守驻村工作守则。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市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守则》,做到自带行李,自起炉灶,集体住宿,不扰民,不添乱、不增加农民负担,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五、考核与奖惩

      1、考核、验收。驻村工作结束时,要严格检查验收,采取队长总结,乡镇党委、市驻村办和总队长组织检查验收。检查组深入工作队所驻村,依据验收标准,采取听、查、看、议等形

      式,逐项检查落实。验收不合格的工作队,不得撤离,并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考核内容。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德:主要看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和对驻村帮扶工作的态度。能:主要看驻村帮扶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帮助基层党组织建章立制,研究所驻村经济结构突出矛盾,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的水平。勤:主要看坚守岗位的情况;绩:主要看在驻村工作中取得的实绩,看所驻村究竟发生了哪些积极变化。

      3、考核鉴定。驻村工作结束后,每个工作队员写出书面总结,由所驻乡镇党委作出鉴定,经市驻村办审定,客观评价每位工作队员的表现,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交队员所属单位装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依据。

      4、驻村工作时间计算为下基层锻炼时间。对过去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凡参加一年以上驻村工作的,均视为有基层工作经历。

      5、奖惩办法。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驻村干部要及时予以表扬或奖励,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驻村干部违反组织纪律,造成一定影响的,经乡镇党委、市委研究,交原单位党组织,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6、通报表彰。驻村工作结束后,市委将组织进行评比,对评出的先进工作队和优秀队员进行表彰,对完不成任务,表现不好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市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守则

      **市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守则

      一、认真履行职责,践行“三个代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农业农村的中心任务,扎实工作,力争所驻村经济得到较大发展,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变,农民素质得到较大提高,基层组织更加坚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形势更加稳定。

      二、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政策,讲究工作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网制定工作计划,做到思路正确,措施得当,推进有力,效果良好。

      三、牢记党的宗旨,恪守为民之责。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向农民群众学习,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扎扎实实地为农民解疑难、办实事。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持自带行李,自起炉灶,集体住宿,不扰民,不增加农民负担,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

      四、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性锻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过好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加强团结,不搞自由主义。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村规民约,秉公办事,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为民谋利。

      五、加强自身学习,全面提高素质。认真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要求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把握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坚守驻村岗位,严肃各项纪律。自觉遵守工作队的纪律和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请假,不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并切实负起组织、领导和管理的责任。

      七、增强保密观念,严守工作机密。内部讨论的问题不得向外透露,妥善保管好机要文件,防止丢失和泄密。

      《市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与守则》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市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与守则。

      阅读相关报告总结文档:工商局市场巡查办法

      局治理商业贿赂举报奖励制度

      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承诺书

      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

      市非正常信访隐患排查和领导包案工作制度

      检察院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暂行办法

      县信访工作领导

      包案制度

      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

      公司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

      企业薪酬分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市公安消防部队错时工作制管理规定

      监所管理八项服务承诺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股各项服务制度

      某股份公司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公安交警服务承诺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

      【总结报告】

      【演讲致辞】【领导讲话】

      【心得体会】

      【党建材料】

      【常用范文】【论文中心】

      【应用文档】

      免费阅读下载

    篇五: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更新的通知

      

      X市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全市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以下简称驻村工作队)管理,充分调动驻村工作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参照《X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省市县三级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及驻村干部。

      第三条

      县级党委、政府对各级工作队管理负主体责任。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脱贫办)及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本级工作队的组织协调、人员备案、经费保障和表彰奖励等工作。各帮扶单位负责本单位驻村工作队的人员选派、干部管理工作。

      第二章

      选派整合

      第四条

      全市X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行驻村工作队全覆盖。驻村工作队由2-3人组成。由各级帮扶单位挑选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有农村工作经验且身体健康的干部组成。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的贫困村,-1-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派1-2支驻村工作队,共同组成联合驻村工作队。

      第五条

      干部驻村期间,脱离本单位原工作岗位。驻村工作队员是中共党员的,须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村党支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

      第六条

      县(区)组织、扶贫部门指导镇(办)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辖区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四支队伍”进行整合,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队。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兼任,牵头做好协调帮扶工作,统一调配各种力量。

      第七条

      驻村工作期限最低1年,每年1月至2月集中轮换。轮换期间,前期工作队员在做好工作资料及有关情况交接后方可撤离,帮扶单位要及时向各级脱贫办备案人员变更情况。帮扶单位应将本单位后备干部下派到脱贫攻坚一线进行锻炼培养,用3年时间轮流下派一遍。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驻村工作队要围绕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区)脱贫退出“577”标准,夯实工作责任,集中力量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突出问题,实现贫困村按时摘帽、贫困户按时脱贫的目标。

      第九条

      驻村工作队的八项职责:

      (一)学习、宣传、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

      -2-

      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协助落实好“八办两组”成员单位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干部脱贫规划、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帮扶计划和年度考核任务指标,协助本单位开展干部入户对接、帮扶措施落实等工作,确保帮扶任务如期完成;协助镇(办)党委、政府落实各项到村到户政策措施。

      (三)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抓好“党支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贫困户”党建领航脱贫攻坚工作,协助建强村级党组织,推进“三变”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贫困户脱贫。

      (四)深入了解村情民意,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找准发展思路,有针对性的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因村施策、一户一策”的脱贫措施,增加贫困户收入。

      (五)参与帮扶村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争取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的资金、项目支持,监督党务、村务、账务公开,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

      (六)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教育贫困群众树立勤劳致富思想和感恩意识,每年从扶智扶志角度,对帮扶村群众开展一次培训教育活动,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和脱贫愿望,提高脱贫能力。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帮助拓宽增收渠道。

      -3-

    篇六: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更新的通知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履行好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围绕党的建设、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推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努力帮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村“两委”共同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积极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尽力帮助村里落实一些具体实在的实事,促进群众增收。

      2、围绕帮助村里增强发展意识、帮助群众转变观念,积极组织和要求村里的党员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党员素质,培养致富带头人。

      二、帮扶措施

      1、加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致富信心。一是按照党工委和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向高粱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到每份文件要贯彻到群众。二是努力向群众宣传国发2号文件、精神,使群众真正知晓、理解文件、会议内容,增强群众致富信心。

      2、抓好基层党员直议制建设,建设一个好的党支部。首先,抓好村级两委的组织建设。其次,把责任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有知识、有能

      力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使之成为党外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标准的适时吸收进党员队伍。最后,坚持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化,把经常性学习与集中培训结合起来,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构建农村党建工作新格局结合起来。在工作方式上,通过宣传、引导、扶持、帮助、服务等手段,激发农民的积极性,盘活农村社会资源,实现农村党建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双赢。

      3、多措并举助农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首先是抓好春耕生产,促增收大力发展群众做强做大我真三大引导产业。其次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增收,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鼓励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第三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增收。第四是积极实施惠民项目。确保各项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促进农民增收。

      4、加强思想教育,着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坚持扶贫和扶智相结合。

      5、民生工作。

      (1)农村低保做到位。

      (2)全面完成上级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

      (3)积极动员,提高“两新”参保率。

      6、教育等工作。

      (1)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

      (2)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关注上访人群,将上访调在低压态势,做好稳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2、强化责任,增进感情。认真落实帮扶工作精神,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服务。

      3、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善于思考,找出好的帮扶致富方法,扎实开展工作,建全帮扶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引导村民早日脱贫致富。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切实解决一些地方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选派要求

      第一条向全省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选派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同时选派驻村工作队。实现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全覆盖,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全覆盖。把深度贫困村和脱贫攻坚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选派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二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由省、市、县(市、区)定点帮扶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以下合称驻村干部)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兼任。

      第三条定点帮扶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省、市选派的驻村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

      第四条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从中共党员的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其中驻村工作队队长,省级党政机关选派的原则上为处级或处级后备干部;市级选派的原则上为正科级或正科级后备干部;县级选派的原则上为科级或科级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选派的原则上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后备干部。

      第五条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干部人选:

      (一)党性观念弱和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

      (二)纪律观念淡漠、作风不实的;

      (三)身体状况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

      (四)近两年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五)临聘人员、勤杂人员。

      第六条

      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所驻村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

      第七条

      驻村干部无正当理由,中途不得调整。对任期已满,个人提出调整申请且单位同意的;或者对因岗位调整、工作时间难以保证、身体

      等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向派驻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征求意见并征得同意,且提出符合条件的接替人选,再报经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调整。

      第八条

      干部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不变,各项待遇不减,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脱贫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减弱。

      第二章选派程序

      第九条驻村干部选派一般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确定人选,报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备案。省派定点帮扶单位人员编制80人以上的,原则上须选派3人;31-79人的,至少须选派2人;30人以下的,不少于1人。定点帮扶单位选派人员确有困难的,报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同意后,由县乡统筹补齐;人数特别少的单位,由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统筹,可以与人数较多的单位联合组队,并明确各自的派出人员和工作队队长人选。

      第十条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宏观指导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负责省派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等工作。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做好对口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做好中央驻赣金融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驻村帮扶工作。

      第十一条设区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和移民办负责指导全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负责市派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本级管辖单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成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市、区)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和分管扶贫工作的政府副职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组织、扶贫、财政、农业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须深入研究各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的综合情况,结合本县实际及各村重点帮扶需求和类型,注意与派出单位充分沟通,认真统筹配置省、市等各方面的驻村工作力量,努力做到精准安排驻村。实行一村一队,严禁一村多队、重复派驻。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服从县(市、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统筹安排。

      第十四条

      乡镇不单独选派驻村工作队,在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乡镇党委根据驻村帮扶的实际情况,选派干部对驻村工作队人员不足部分进行补充,但补充人员一般不能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工作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驻村干部要服从队长的管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贯彻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宣传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强农惠农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二)抓实精准扶贫。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组织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三)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助乡镇党委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注重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教育引导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好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帮助选准发展路子,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

      (四)为民办事服务。指导帮助村级组织建立服务平台,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常到贫困户家

      中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助推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指导和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引导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原则,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驻村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组织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日常管理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管理为主。通过建立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方面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宏观指导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工作,定期调度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足,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会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掌握省派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市级参照省级做法进行

      管理。

      第十八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辖区内各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每个月至少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在岗及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抓好问题整改。

      第十九条乡镇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管理职责,乡镇党委书记要直接抓。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每周至少定期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安排乡镇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抓好驻村考勤,注重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驻村工作队在岗情况,建立健全考勤台账,做到有痕管理。

      第二十条派出单位要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跟踪服务管理,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每年到村调研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半年到村指导不少于1次,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经常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激发工作热情,解决后顾之忧。

      第二十一条驻村干部(包括由乡镇补充的驻村干部)要与村“两委”干部一道坚持在村工作、吃住在村,每季度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不少于50天。要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日常管理制度,凡是工作日不能在岗的,均要通过乡镇党委逐级履行请假或报备手续。因病因事一次性请假3天(含)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请假4至7天(含)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请假8天(含)以上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请假15天(含)以上,派出单位要安排符合

      条件人员接替工作或视情况调整人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所有请假均须同时向派出单位备案;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因驻村帮扶工作需要外出联系工作的,须向乡村两级报备。派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要临时召集驻村干部安排工作的,须先征得乡镇党委同意,并报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工作队每季度应向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单位至少汇报1次工作,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驻村干部,必须“召回”:

      (一)驻村时间不能保证,工作不能与原单位脱钩的;

      (二)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群众不认可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不改正的;

      (五)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

      (六)当地乡镇党委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的;

      (七)其他应当“召回”情形的。

      第二十三条

      乡镇党委要针对第二十、二十一条指出的问题,建立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负面清单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如实上报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市、县(市、区)组织和扶贫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派出单位对照负面清单抓好问题整改。上一级还要督导下一级的整改工作。对需要“召回”的人员,由乡镇党委提出,经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派出单位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督促派出单位“召回”,并重新选派接替人员。

      第五章

      考核督查

      第二十四条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其中省、市选派的,联合省、市组织和扶贫移民部门开展考核。考核内容突出在岗履职、完成目标、工作实绩、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考核方式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乡镇党委提供驻村干部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情况。

      第二十五条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等同于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由省、市组织和扶贫部门与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送派出单位备案,并记入个人档案。以县为单位,对省、市、县(市、区)选派的驻村干部单独进行考核,确定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且不占派出单位指标。乡镇选派的驻村干部,可视各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驻村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优先列为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第二十七条实行“双考核”,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的年度考核,纳入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落实。

      第二十八条

      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情况作为省脱贫攻坚督察组督查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督查。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

      每年至少开展1次随机抽查,各市、县(市、区)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为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和群众对驻村干部的满意度等。每次督查抽查要形成专报和问题清单,见人见事见单位,向派出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及时通报督查抽查结果,督促抓好问题整改。通过督查抽查,发现薄弱环节,纠正突出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保障

      第二十九条

      实行派出单位与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联村捆绑”,结合深入推进“连心”工程,加大支持帮扶力度。派出单位要落实政策、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帮扶措施,每年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工作经费,积极提供驻村帮扶资金;可利用公用经费,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安排通信补贴,每年安排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因公负伤的做好救治康复联系服务工作,对因公牺牲的做好亲属优抚工作。干部驻村期间的医疗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第三十一条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要指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督促村“两委”干部支持配合驻村干部开展帮扶工作。

      第三十二条各级要加强培训指导,培养懂扶贫、会扶贫、作风硬的驻

      村干部队伍。每年省级要开展示范培训,人数不少于全省驻村干部的1%;市级要开展重点培训,人数不少于全市驻村干部的10%;县级至少组织1次驻村干部轮训。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基层党建、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培训,帮助驻村干部掌握工作方法,熟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十三条各地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帮扶工作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驻村干部生动实践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支持驻村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激励驻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第七章

      工作纪律

      第三十四条

      强化纪律约束,促进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五条驻村干部因本人主观原因导致被“召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问题严重程度对其作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相关处理。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三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第三十六条对选派驻村工作不重视、不按规定实行驻村干部工作与派出单位脱钩、落实跟踪服务管理责任和帮扶措施不到位的派出单位,由上级党委政府分管扶贫工作领导约谈其主要领导,约谈后仍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驻村工作队问题严重,限期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实

      行“双问责”,既追究驻村干部责任,也追究派出单位及相关领导责任。驻村工作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中央驻赣单位对驻村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约谈其单位主要领导,问题严重的,将有关问题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八条

      各级组织部、扶贫和移民办对反映的重大问题督办不力的,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履行日常管理责任不到位的,乡镇党委对驻村帮扶工作支持不力、不及时如实上报驻村干部问题的,村“两委”干部不支持配合驻村工作队工作的,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承担。

      第四十条

      各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市、县(市、区)对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之外派驻的第一书记和对非贫困村派驻的驻村工作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为促进__村农民增加收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十镇百村”建设的安排部署,结合__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的精神,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简政放权、扩权强镇为契机,以农村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大力调结构、转方式,抓改革、增活力,惠民生、促和谐,构建“美丽__”、“和谐__”、“幸福__”。

      二、工作目标

      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创业就业、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任务,积极参与新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认真落实“百村”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促进__村的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推进__村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制定学习制度,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一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国家、__省、__市、__市各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等,充分理解参透各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工作队员自身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与镇、村干部和群众的学习,学习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与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提高工作队员的服务能力。

      (二)摸清底数,理清思路。针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队成员的客观情况,工作队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多个层次深入调查,取得第一手资料迅速熟悉、掌握__村全方位情况。一是要了解__村的基本情况;二是了

      解SD镇党委、政府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计划和安排;三是与村委会领导就__村“百村”建设的设想和总体思路;四是与村民交谈,征求村民对“百村”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强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户主会、上门宣讲及发放资料等形式,向__村的党员、群众宣讲党的十x届x中全会精神,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共__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有关部署等;宣讲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帮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宣讲中央“新农合”、“新农保”等各项惠农政策。将惠农政策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政策真正送到村民们手中,帮助群众正确理解政策,真心拥护、自觉执行政策。

      (四)抓好产业发展,稳步提高群众收入。一是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发展好__种植、鱼、肉鸭、蛋鸭养殖等产业,增强发展后劲,稳步提高群众收入;二是发展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建立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家庭农场、一个农家乐,拓宽群众收入收入渠道。

      (五)大力推进“百村”建设,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协助指导好老街组集中建房点等24个“百村”建设项目,尽力帮助解决项目工程中存在的困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协助支村两委组织实施好土地整理项目。三是积极向水利等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立项建设村民直饮水工程。

      (六)全面抓好文化教育,促进__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按照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协助村两委抓好村完小的改造工作及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七)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恩就是受恩者要铭记并通过实际行动来感谢报答他人,包括社会、自然给予的恩情恩惠。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开展感恩教育,一方面是弘扬民族感恩的传统美德,另一方面是鞭策我们从现在起要用真心真情和实际行动去感恩和施恩于人。要通过开展感恩教育,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人民群众好的主旋律。

      (八)扎实开展“三深入”、“四联户”,了解群众诉求。继续深入各村民小组,发放民情联系卡、开展民情登记,了解社情民意,尽力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同时,做好建立完善好民情台账,做好各项记录。

      (九)抓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支村两委凝聚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市镇的统一部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做到“六学”,搞好学习教育;二是切实做到“六查”,解决四风问题;三是建好三大机制,做好整改落实;四是做到“六个带头”,发挥“一把手”的模范带动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带着一级改,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十)围绕新农建设,推进驻村精神文明发展。针对农村文化生活相对

      落后,农民文化科学素质总体偏低,旧观念、旧风俗、旧习惯充斥着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驻村期间要通过办培训班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农业的相关政策普及科技、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农民素质,为农民的长富、大富夯实根基。

      (十一)积极配合村委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创建工作。驻村工作队队员要利用驻村的有利条件,深入村组、深入农户,积极发现社会保障、集体资产处置、土地承包、赡养老人等环节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全面了解矛盾纠纷的根源,积极面对,协助村组干部做好涉及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公平公正地处理解决矛盾纠纷,引导矛盾双方通过法律或其他有效途径解决矛盾,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进行和谐平安村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镇党委政府和支村两委的领导,服从大局,抓好“百村”建设工作项目的落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各项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工作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将驻点村的工作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包村单位领导、市统筹办及联系驻点村的市级领导汇报。

      (三)要切实做好民情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做好民情登记并将每一阶段所开展的特色性工作及时上报到市统筹办。要及时做好民情登记并将每一阶段所开展的特色性工作及时上报到市统筹办。

      (四)在工作中要积极向乡镇干部学习发展经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习吃苦耐劳、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的工作精神,努力创新工作。密切联系

      群众,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成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所要求的规定动作,同时要完成二个以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

      (五)加强团结,维护团队形象。在深入群众时多听取不同群众的意见,把群众的力量凝集起来,组织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

      (六)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上级的管理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礼品礼物,不参与赌博,不参与农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食宿住行不增加驻点村(乡镇)的经济负担;严格考勤制度,每月驻村不得少于22天;严格请假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__村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根据省、州、县相关管理办法,结合__村驻村工作队实际,制定此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二)参与精准脱贫。根据__村村情贫情,围绕“5.7”指标,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强基层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帮带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后备力量,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帮助规范基础党务工作。

      (四)推动乡村善治。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推动村级组织和村务工作规范运转。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请销假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要坚持吃住在村,严格遵守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请假报备不得随意离岗离村。

      (二)工作队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驻村岗位的,第一书记向镇党委请假,队员请假1天以内向第一书记请假,请假3天以内的需向挂村领导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请镇党委批准,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建立队员在岗在位常态化。

      三、工作情况汇报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县驻村工作队领导小组、镇驻村工作队协调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二)驻村工作队员要根据安排及时向派出单位汇报个人驻村情况、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

      (三)驻村工作队员要通过微信工作站、“云岭先锋”APP等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并记录每日工作日志,做好每日签到。

      四、学习制度

      (一)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加强对省委、市委和县委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二)工作队成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

      (三)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工作组成员强化学习,提升素质。

      五、例会制度

      (一)每周一组织召开驻村工作队例会,若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但不能顺延至下周。

      (二)工作队例会由第一书记,挂村领导,村委会书记主任共同组织。

      (三)工作队例会主要为最新政策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等。

      (三)工作队成员及村干部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向第一书记、挂村领导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四)每次召开例会,都要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做好会

      议纪录。

      六、驻村工作队工作原则及要求

      (一)驻村工作队成员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坚持为民办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三)团结同志,掌握村“两委”班子基本情况,并积极协助组织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增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得接受违规宴请和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酗酒滋事,不参与赌博。

      本制度自__年__月__日生效。

    篇七: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更新的通知

      

      XX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好驻村工作队作用,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厅文〔2018〕7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洛组通〔2018〕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脱贫组〔2018〕5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日常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县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

      第二章

      派驻要求

      第三条

      驻村工作队要重点从各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优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

      第四条

      驻村工作队由3人以上组成,队长原则上由派出单位主管副职或科级以上后备干部担任,也可由第一书记兼任,队员由派出单位选派。

      第五条

      驻村工作队成员驻村时间不少于两年,驻村期间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驻村工作视为基层工作

      经历。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六条

      驻村工作队要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

      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紧紧依靠镇、村两级党组织,认真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措施。

      (二)配合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制定脱贫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参与实施产业扶贫、就业转移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兜底保障等行业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五)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村级集体收入。

      (六)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布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苦内生动力。

      (八)加强法制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村规民约。

      (九)当好派出单位与所驻村之间的桥梁纽带,积极协

      调落实好单位联村帮扶的各项措施。

      (十)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积极引导党员在致富带富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业,打造一支“不走的驻村工作队”。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七条

      驻村工作队由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

      第八条

      驻村工作队员驻村任职期间,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是党员身份的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党组织。

      第九条

      考勤制度。由镇党委负责日常考勤,驻村工作队坚持“五天四夜”工作制,坚持在村签到。各驻村工作队在村挂牌公示,在派驻村醒目位置公开队长及队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方便广大群众监督。

      第十条

      请销假制度。驻村工作队员请假要经过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同意,报镇党委批准备查,同时将假条放到村室备查。三天以上经镇党委批准后由镇党委向县驻村办报备审批。

      第十一条

      工作日志制度。驻村工作队员要记好工作日志,要将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记录日志一项重要内容,各镇党委每月要对日志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县驻村办不

      定期进行查。

      第十二条

      工作报告制度。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每月向镇党委和选派单位报告驻村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

      工作例会制度。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镇党委每两周召开一次驻村工作队全体会议,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选派单位每两周召开一次驻村工作队全体会议,了解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生活问题。驻村工作队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全体驻村工作队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组织学习脱贫政策,部署本周工作,查找问题不足,研究解决问题方法,如有困难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制度。县委组织部和各镇党委要不定期入村进行检查,查看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履职情况。县委组织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检查,县脱贫攻坚督查组、各镇党委、各选派单位每月分别开展不少于2次检查,县委组织部采取电话、视频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对驻村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章

      工作考核

      第十五条

      驻村工作队考核参照驻村第一书记考核进行,每半年进行进行一次评议,每年进行年度考核,任期结束后进行任期考察。

      第十六条

      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结果作为驻村工作队成

      员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任职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反映良好的,要予以表彰。

      第十七条

      日常考核情况做为半年评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组成部分,县选派办、脱贫攻坚督查组、各镇党委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重要依据。

      第六章

      调整和召回

      第十八条

      驻村期间,不得擅自调整驻村工作队员,因故确实需要调整的,由选派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县委组织部门逐级上报,经市委组织部驻村办审定后,报省委组织部驻村办审批同意备案后,方可调换驻村工作队员。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责由选派单位召回。

      (一)违法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扶贫成效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年度内各级督导检查发现3次无故不在岗,或通过查看考勤记录、民情日记、走访干部群众等发现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半年在村工作时间低于规定天数的;派出单位、县、乡镇、村党员干部反映驻村时间不达标的。

      (四)所驻村干部群众意见大,群众评议满意率低于70%的;因个人原因,侵犯群众利益,被有关部门发现或群众举报,经调查属实的。

      (五)凡召回的驻村工作队员,记入个人干部管理档案。

      第七章

      待遇保障

      第二十条

      驻村工作队成员驻村任职期间,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正常职务晋升、调资和职称评定。

      第二十一条

      派出单位每年按照规定为驻村干部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生活补贴可参照驻村第一书记标准发放。每月报销四次往返的路费。

      第八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二条

      驻村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做到五不准:不准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准接受公款吃请,不准在乡镇、村报销个人费用,不准接受群众礼金、礼品,不准利用项目资金谋取私利。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驻村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八: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更新的通知

      

      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驻村工作队选派派管理,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组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县驻村帮扶工作坚持县级领导联系点、片长单位包片、县直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大扶贫、真帮扶格局。

      第三条

      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分管扶贫工作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农办等单位为成员,其中县委组织部明确1名副部长分管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县精准扶贫驻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驻村办”)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基层组织建设组合署办公,负责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乡镇(XX)党委、政府

      —

      —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辖区内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直(含垂管单位)、乡镇(XX)驻村帮扶派出单位、片长单位和派驻到贫困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包户干部的管理。

      第二章

      选

      派

      第五条

      县驻村办在各派出单位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负责对选派驻村人选的选拔、考核、任命。每个贫困村选派1支驻村工作队和1名第一书记,每个驻村工作队不少于3人。驻村工作队队长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县级部门组建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一般应为领导班子成员或副科级以上干部。县乡可以联合选派驻村工作队,省、市派驻工作队已任命驻村第一书记的,县、乡不再重复任命。

      第六条

      县直片长单位另选派一名科级党员干部担任片区驻村工作队负责人,对片区驻村工作队管理负总责。县直片长单位明确一个科室或联络人员配合片区负责人工作,并为片区组织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第七条

      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主要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中选派。优先选派单位骨干、后备干部、中长期培养对象、拟提拔重用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县直机关中基层工作经历少于两年的干部,一—

      2—

      般应纳入选派范围。

      第八条

      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坚持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标准,选派责任心强、素质过硬、作风扎实、身体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担任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基层党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

      2.能力较强,善于谋划,善于协调,善于争取落实项目和谋划发展。

      3.群众感情深,能够和村“两委”干部及群众打成一片,心贴心、面对面开展群众工作。

      4.精神状态好,能够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把主要心思和精力放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上。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推荐为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

      1.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2.党性观念较弱,工作没有激情,责任心差。

      3.纪律观念淡漠,廉洁自律意识欠缺。

      4.不能连续脱产驻村的干部职工。

      —

      —

      5.近两年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第十条

      选派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驻村党组织,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驻村工作队成员任期内原则上脱贫攻坚任务不完成不脱钩。如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向县驻村办呈报,经批准后方可调整,派出单位对驻村工作队员的调整,原则上每年只能调整1次。

      第三章

      职

      责

      第十一条

      驻村工作队职责:

      (一)宣传贯彻、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二)全面了解驻点村、贫困户基本情况,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和建档立卡工作,参与制定驻点村、贫困户脱贫规划、计划,指导做好扶贫手册填写、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

      (三)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六个一批”,“四项重点”等工作,确保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五)参与精准扶贫,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投资,督促各行业和—

      4—

      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监督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六)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负责做好单位包户干部职工扶贫政策培训及包户工作。

      (七)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八)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配合乡镇(XX)党委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九)加强工作队自身建设,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驻村工作档案。

      第十二条

      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职责:

      1.对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派出单位和其他队员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做好与县驻村办、片长单位、驻地乡镇(XX)党委、村“两委”衔接沟通工作。

      2.牵头制定并带头落实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帮扶工作任务。

      3.履行第一书记责任,协助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村党

      —

      —

      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十星”争创、“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帮助村“两委”开展工作,指导开展民事村办、全程代理等工作。

      4.指导村级组织提升治理水平,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5.负责工作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协助做好对工作队的考核工作。

      6.带头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写出有思想、有内容、有感情的民情日记和有分量、有见地、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7.认真填写驻村工作日志,全面落实工作记实制度。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工作队员职责:

      1.在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领导下,认真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

      2.宣传、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每月对包片联系的所有贫困户至少走访1次,每季度遍访全村农户1次,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增进感情,扶贫扶志。

      3.做好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等工作,认真填写扶贫手册,整理扶贫工作有关档案。

      4.指导督办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摸清贫困状况,制定户脱贫计划,督促帮扶措施落实,完成包户干部交办的委托事项。

      —

      6—

      5.开展走访调研,填写驻村民情日记,提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扶贫工作建议。

      6.做好上下沟通衔接,向派出单位报告工作。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帮扶任务。

      第十四条

      包户干部职责:

      1.全面掌握包联贫困户信息,摸清致贫原因,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2.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和措施、落实脱贫项目,做好与驻村工作队衔接,委托代办事项,确保完成脱贫任务。

      3.宣传并协调落实脱贫政策,激发包联户内生动力,促进贫困户勤劳致富,做好扶贫矛盾和问题的化解工作。

      4.加强与包联贫困户联系,全年登门走访不少于6次,每月电话联系一次,及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关心包联贫困户冷暖疾苦,对贫困户家庭困难真帮实扶,增进与贫困户之间的感情联络,确保结对满意,确保实现“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确保包联户如期脱贫。

      5.认真、及时、逐次填写扶贫手册,做到全面、真实、准确。

      第十五条

      派出单位职责:

      1.重视支持帮扶工作。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单位履职尽责管理重要内容,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专题研究贫困村脱贫工作不少于6次,每月深入所驻村开展帮扶不少于2次,形成支持贫困村发展脱贫的政策。明确单位分管扶贫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

      —

      —

      每月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3次,及时了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驻村帮扶遇到的问题。单位包联多个村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合理统筹安排到村时间;要将干部包户工作纳入干部履职尽责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年度考核。切实加强工作队员日常管理,检查指导,解决问题,有效组织包户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做好典型宣传推介及时向县驻村办沟通呈报。

      2.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按要求派出驻村工作队,选派单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责任。帮忙引进或培育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忙争取项目及资金,力所能及地加大单位资金帮扶力度,改善贫困村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多办实事好事。

      3.关心关爱驻村干部。把驻村工作作为培养、锤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在干部提拔推荐、评先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驻村干部。在日常驻村工作期间,为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解决基本的生活条件,确保驻村干部安心开展工作。

      4.形成帮扶合力。联合驻村工作队由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派出单位发挥统揽、引领、协调、凝聚、联络责任,其他单位积极配合,同责同心同向同力,维护团结,形成结对帮扶大合唱。

      5.完成脱贫任务。按照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的标准、程序和时限,确保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第十六条

      县直片长单位(片区负责人)职责:

      —

      8—

      1.组织协调。向片区派出单位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政策精神,安排部署片区驻村帮扶工作,召开派出单位参加的驻村帮扶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协调解决片区工作队在驻村帮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片区工作队开展交流学习活动,掌握工作动态,召开片区工作会议,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向所在乡镇(XX)党委、分管本片区的县领导及县驻村办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2.引领示范。在领导率先垂范、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方面走在前列,为片区驻村帮扶工作树标杆,当楷模。

      3.督办检查。对片区派出单位包村工作和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不定期开展督办检查,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工作不足,通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

      4.考核考评。协助县驻村办负责本片区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脱贫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考评。

      第十七条

      县驻村办职责:

      1.统筹安排、调整县直单位与贫困村结对帮扶。

      2.协调组建驻村工作队。

      3.建立涉及驻村帮扶工作的县直单位包村、片长单位包片、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相关各方的帮扶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

      4.对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监督

      —

      —

      检查、考评通报。协调组织成立专班对单位包村、片长单位包片、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相关各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述职评议、考核评价、情况汇总。

      5.总结发现、宣传推广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6.统筹县“四大家”领导联系县、乡、村、户等相关事宜。

      7.收集整理驻村工作队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为驻村帮扶工作提供沟通联络服务。

      8.对乡镇(XX)驻村工作进行督导指导。

      9.完成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委组织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四章

      制

      度

      第十八条

      实行县领导责任区制度。县“四大家”领导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和安排,做好所联系乡镇(XX)、贫困村脱贫攻坚督导指导工作,负责协调本片区驻村管理工作。县级领导与驻点乡镇(XX)党政负责人脱贫攻坚工作同责。

      第十九条

      实行片区管理制度。全县18个乡镇(XX)划分为16个片区,其中XX、XX为一个片区,XX、XX为一个片区,其余每个乡镇为一个片区,确定一个县直单位为片长单位。片长单位负责对驻片区县直单位(含垂管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和片区县直驻村工作队及联合驻村工作队进行管理。片区负责人在片长单位班子分工中,主抓片区帮扶工作。

      —

      10—

      第二十条

      实行工作队脱产驻村制度。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必须全脱产驻村,在村工作时间每月不得低于20天,确保每年达到240个工作日以上,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出列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得减弱。

      第二十一条

      实行属地管理制度。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驻村期间,由所驻乡镇(XX)党委按照属地干部进行统一管理、考勤、监督、培训、指导,参加当地有关会议。

      第二十二条

      实行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派出单位分管领导的教育培训力度,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县级每年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培训不少于4次,派出单位分管领导培训不少于1次,各乡镇(XX)经常性对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三条

      建立例会制度。乡镇(XX)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由党委班子成员召集的驻村工作队全员会议,组派单位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向驻点所在乡镇(XX)党委、县驻村办和派出单位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四条

      实行考勤制度。驻村工作队考勤实行日签到、周汇总、年统计制,所有工作队员在驻村期间必须每天签到,不得代签,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每周对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把关,每年对每名工作队员出勤进行汇总考核,工作队员外出开会、培训、参加各种公派活动等视同驻村。采取工作日志和考勤登记相结合

      —

      —

      11办法,具体有乡镇(XX)负责,县驻村办抽查督办。严格驻村工作队员请销假管理,对请假3天以下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请假由乡镇(XX)党委书记审批,队员请假由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审批;请假3—7天(含7天)的,报派出单位和乡镇党(XX)委书记审批,请假7天以上的报县驻村办审批。所有请假除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同时要告知所驻村党组织和派出单位。工作队员请休假,须视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出现工作日工作队无人驻村的状况,假期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考勤记录作为工作队员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第二十五条

      实行工作记实制度。片区负责人、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应将日常所做工作如实记录,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填写工作队日志,工作队员记民情日记,填写人对填写内容负责。记实内容一般包括月工作计划、当日工作内容及效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工作心得体会等。加强工作队档案管理,片区工作簿、工作队日志、民情日记、考勤记录本等台账应妥善保管,随时接受调阅检查。

      第二十六条

      实行微信工作群联系制度。为方便管理、提高效率,县驻村办负责组建驻村片长单位负责人、重点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乡镇(XX)驻村工作管理人员三个微信工作群;片区负责人负责组建片区驻村帮扶微信工作群;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负责组建驻村工作队员微信群、农村党员群众扶贫工作微信群;工作队员负责组建本单位包户干部结对帮扶微信工作—

      12—

      群。对驻村帮扶工作微信群实行“三规范”:即规范工作群命名、规范群成员范围、规范群成员取名。按照“谁建群谁管理”原则,严格微信工作群管理,落实建群报备制度。规范群内信息传播行为,实行“三严禁”:即严禁传播违法违规违纪信息、严禁传播不实信息、严禁传播与工作无关信息。

      第二十七条

      实行述职评议制度。县驻村办每年组织一次片区单位负责人述职评议活动,将评议结果反馈片长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XX)党委牵头片长单位每年年底组织一次驻村工作队集中述职评议活动,并分别进行打分排队,述职评议结果反馈至县驻村办和派出单位,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各派出单位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的驻村工作述职。

      第二十八条

      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县驻村办负责制定驻村帮扶工作督导机制,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抽调人员组成巡回督导组或专项督导组,严格落实“月通报季排名”制度。县驻村办会同督查问责组及片长单位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考勤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一月一通报;县驻村办每季度对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考核。乡镇(XX)党委每季度负责对非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县驻村办并督促整改。县纪委和督查问责组要将驻村帮扶情况纳入对各派驻单位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派出单位驻村帮扶情况开展督查并进行通报。

      —

      —

      13第二十九条

      实行“召回”制度。工作队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在抽查中被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2次以上的;综合考核排名连续2次在全县倒数后3位的;有旷工或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违反党纪国法受到处理的;因本人素质、能力等方面原因不适应驻村工作,且经帮助后效果不明显的;工作作风散漫、不尽职尽责,所驻村被定为D等次,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应及时调整并有县驻村办予以召回。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驻村工作队员被召回后视情况安排或调整工作,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三年内不得提拔重用,相关处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属垂管单位的将处理结果函告上级主管部门),在村任职年限不计入农村基层工作经历。

      第三十条

      实行问责制度。对单位包村不重视、人员选派推诿应付、脱产驻村不执行、驻村工作不作为、包扶责任不到位、帮扶成效群众不认可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工作队年度考核评价较差,排名全县后5名的,对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进行约谈。本单位发生选派队员被召回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派出单位驻村帮扶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包联贫困村未能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当年不能村出列、户脱贫的,对单位启动追责问责;对包户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帮扶贫困户脱贫认可度不达标,在各级检查中出纰漏,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包户干部启动追责问责;因工作队履职尽责不到位,贫困—

      14—

      村“三率一度”不达标,造成贫困村不能按时村出列、户脱贫的,对驻村工作队启动追责问责。

      第三十一条

      实行激励制度。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驻村帮扶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对驻村工作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单独年度考核,优秀评定等次单列,不占用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对特别优秀的驻村干部按有关规定记功奖励,加大对工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驻村干部和帮扶力度大、措施明确、成效明显的县直单位的宣传报道、评先表彰力度,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市级以上表彰奖励。驻村帮扶干部在驻村期间,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规定条件的,要优先予以晋升定级。对驻村帮扶工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深受当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优先提拔重用。

      第五章

      纪

      律

      第三十二条

      片区负责人、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各项纪律,切实做到“十不准”:

      1.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要求。

      2.不准接受基层吃请和报销开支。

      3.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及土特产。

      4.不准抹牌赌博和参与公款娱乐消费。

      5.不准散布有损脱贫攻坚大局的言论。

      —

      —

      156.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

      7.不准对基层干部和群众方法简单、态度粗暴。

      8.不准敷衍应付、作风浮躁。

      9.不准参与或违规干预基层工程建设项目。

      10.不准挪用帮扶资金。

      第六章

      考

      核

      第三十三条

      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领导下,县驻村办负责对片长单位及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进行考核与测评。各乡镇(XX)党委组成考核组在片长单位的配合下,负责对非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进行考核与测评。县直单位会同驻村工作队对本单位包户干部进行考核与测评。各考核实施主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在每年年底组织考核工作。

      第三十四条

      考核工作按照自查总结、实地检查、综合评价、考核汇总和结果评定等程序进行,坚持“过程与结果、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目标管理、民主测评、检查评价”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第三十五条

      考核标准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四个等次,各考核责任主体对被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总体分析、综合评定后,提出考核等次评定意见报县驻村办。

      第三十六条

      单位考核结果计入单位履职尽责绩效。干部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派出单位,作为干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

      16—

      评先评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和单位帮扶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保

      障

      第三十七条

      派出单位、乡镇(XX)党委要切实保障驻村干部在村工作必须条件,工作场所一般在村委会与村“两委”干部合署办公,驻村干部办公设施原则上按“六个一”配备:即一套办公桌椅,一台办公电脑,一台打印复印机,一套工作队档案资料柜,一套上墙制度,一条畅通互联网络。

      第三十八条

      按照“便于工作、确保安全”的原则,驻村工作队就近在村委会、农村校舍或租用农房居住生活,不干扰基层党委、政府正常工作,不给基层增添负担。工作队驻村生活设施原则上要达到“九有”:即有专用厨房,有配套炊具,有固定餐桌椅,有冰箱(柜),有自来水,有安全寝室,有公共电视机,有热水洗澡间,有保暖降温设备。

      第三十九条

      派出单位公用经费允许用于帮扶工作,解决好驻村工作队的吃、住、行问题。对单位确实无法保障驻村帮扶工作用车的,提倡乘公共交通,或者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灵活用车。

      第四十条

      干部驻村期间,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干部驻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活交通补助,生活补助按照每人每天50元标准执行,交通补助按每人每天15元标准执行(单位安排车辆的除外),以实际驻村天数为依据,往返途中按出差进行补助,同

      —

      —

      1一工作日不重复补助;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从派出单位公用经费开支。未落实通讯补贴的驻村工作队员参照公务员通讯补贴标准执行;派出单位为每名工作队员办理1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办理的不重复享受。

      第四十一条

      县财政每年为全县重点贫困村每支驻村工作队补助3万元,为驻村工作队提供基本工作经费保障。

      第四十二条

      落实驻村干部年休假制度。要由驻地乡镇(XX)统筹安排,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交叉休假,确保工作队每天有人驻村值守。驻村干部休假要报派出单位、片长单位备案。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与各部门出台的文件规定不相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由县委组织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驻村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驻村工作队管理相关制度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

      18—

    篇九: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更新的通知

      

      驻村工作组管理规定

      第一篇:驻村工作组管理规定

      驻村工作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工作组成员驻点期间的工作、生活管理,确保“送政策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活动落实,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作息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及时更改)

      7:00起床7:30早餐8:00开展工作

      11:30归队12:00午餐14:30开展工作

      18:00归队18:30晚餐19:00进行当日小结

      22:00就寝

      二、请销假与安全管理

      (一)按照要求每半月休息一次,休息人员须向组长请假,按时归队并销假;

      (二)如原单位有工作需回汉处理,必须由原单位领导向组长请假,并报告厅活动办公室;

      (三)入户走访调研分2人一组,严禁单独外出;

      (四)无特殊原因,夜间严禁外出;

      (五)乘车要确保安全,尽量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

      三、学习制度

      (一)每晚19:00-21:00为学习交流时间,收集整理走访调研素材,填写走访日记,交流心得体会;

      (二)每周三晚为集体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为《强农惠农政策选编》、各类简报、文件等;

      (三)适时请村干部传授基层工作经验。

      四、会议制度

      (一)每周一上午9:00开小组工作会(时间不超过1小时),内容为值班交接,安排布置本周工作,明确走访工作重点等;

      (二)每周五下午17:00开工作小结会(时间不超过1小时),内容为小结

      本周工作。

      五、请示报告与值班

      (一)加强请示、报告,遇有工作难点无法解决时,要及时向组长请示,不得擅做主张。

      (二)工作组驻点期间的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厅活动办公室报告反馈。

      (三)加强值班管理,2人一组,每周轮换。

      第二篇:驻村工作组管理考核办法

      盛乐经济园区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

      为开展盛乐园区脱贫攻坚工作,促进“驻村工作队”更好的发挥作用,园区特制定“驻村工作队”考核办法。

      一、工作职责

      强班子、促提升。“驻村工作队

      ”驻居工作的首要职责是团结村级班子成员,着力提升党支部书记素质,使“两委”班子加强团结,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积极提升陈地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各项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做到重大事项一事一议,确保民主决策,公开公正。

      1.1提思路、促发展。“驻村工作队”到基层需要发挥好自身学历高、知识面广、协调能力强等优势,摸清影响村级发展困难、问题和症结,帮助理清路子、想出法子,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

      1.2聚民心、保稳定。要当好“连心锁”,承担起服务基层,联系群众职责,主动融入群众,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深入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要带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法,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胡问题,及时排查化解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制度

      2.1建立考勤制度。(1)“驻村工作队”每周一早9:00之前签到考勤,一天实行两次考勤(上午、下午)要严格遵守派驻工作纪律,吃住在村;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3月工作日;凡工作日期间因

      事、因病确须请假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2)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本园区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

      (3)工作时间由园区纪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凡提查不在岗,视为迟到、旷勤或早退。

      2.2建立工作日志制度。

      驻村工作队要广泛联系走访群众,调查研究,及时记录《工作日志》,做到一天一记,一事一记,重大、紧急事项随时记录、每月月底续向园区农业产业发展局上报一次本月工作日志。驻村工作队要在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归纳,稳定、问题、民生台帐,仔细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可行性建议和对策,要主动向派驻单位提出发展思路和可行性建议,撰写一篇现状调研报告。

      2.3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驻村工作队”必须服从管理,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创先争优,遇有重大问题,“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园区党委汇报。

      三、驻村帮扶工作考核

      3.1月度、考核。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每月,一年一总考核。园区对驻村干部履职情况、驻村时间、帮扶效果等方面进行每月测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3.2群众测评。每年定期开展群众测评,由园区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村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工作队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按照驻村帮扶考核办法的要求,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3.3结果运用。驻村干部单独考核,其评奖评先不占派出单位指标,驻村干部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驻村干部,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提拔使用。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考核结果达不到“良好”或“优秀”的,原则上队长和队员在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考核“不合格”的驻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队长和“不称职”的驻村干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贫困村、贫困户未能如期实现脱贫的驻村帮扶

      单位和驻村工作队不能撤队,继续留驻该村进行帮扶,直至脱贫。

      盛乐经济园区农业产业发展局

      2018年4月2日

      第三篇:驻村工作组学习制度

      驻村工作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方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

      二、学习时间: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其余为自学时间。

      三、学习内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及其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各项建设扶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

      四、学习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笔记、务求实效。

      驻村工作组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要重点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累经验,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理论水平。

      二、扎实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遵循科学规律,带领群众一起干。

      三、加强协调。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扎实推动建设扶贫工作。

      四、严格要求。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五、坚守岗位。工作组每月驻村一周以上,工作队员每月驻村20天以上。

      驻村工作组请假制度

      一、一般性请假,工作组组长须报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工作队员须报请工作组长同意。

      二、请假时要说明具体的请假原因并写出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每次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

      四、重返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五、国家法定假期、病假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村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一、成立以村支两委和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管护领导小组,从组织上得到保证。

      二、对全村所有基础设施及活动财产清理核实登记,分工负责,从责任上得到保证。

      三、开展“基础设施属全村,全村人民爱设施”的活动,从思想意识上得到保障。

      四、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破坏基础设施的工作力度,从法律上得到保证。

      公路管理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按公路总长分段分户管理

      1、清沟排水;

      2、打扫干净;

      3、垮土在两方以下由分管户负责,两方以上由组上农户共同负责。

      三、管理制度:

      1、如果哪个农户不执行,村上对该户停止办理一切手续、证明;

      2、组上反映情况由领导小组XXX负责执行;

      3、路肩不能耕种,如有此现象,由领导小组组织人拔掉。

      村部管理

      负责人:XXX补

      助:每年从村办公费中给予400元补助

      工作职责:

      1、管好钥匙,由一个人一关一锁。

      2、登记好村部所有财产,建好台账,并每年张榜公布2次。

      3、打扫卫生,接待客人,随叫随到。

      人饮工程管理

      负责人:XXX实行负责人专管制度。管理制度:

      1、各家各户装好水表,用户按XXXXXX收取水费。

      2、随时检查管好设备,不得损坏。

      3、随时组织人员进行维护管理。

      4、从水费中每年抽取150元的管理费,用于给XXX发放补助,保证家家有水喝。

      产业管理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督促进行培育管理,上肥、剪枝、打药等。

      2、包联系产品的销售。

      特困户管理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二、工作职责

      检查督促家中生产,随时过问粮、油、棉、麻、丝、茶、糖、烟酒、果、药、杂,不能让这部分人出现返贫。

      五保户管理

      一、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要保证有饭吃,油盐等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2、有衣穿,不能受冻。

      3、随时和民政所保持联系,多向政府反映情况,尽量争取各项补助。

      第四篇: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现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帮扶单位和下罗村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和时间安排

      1、帮扶单位各自成立驻村工作组,工作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包括组长1人,驻村干部1人,联络员1人。驻村干部从优秀股级干部

      中选派。

      2、帮扶单位分别指派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定二年或一年一轮换。

      二、工作职责

      1、按照考评要求,贯彻本单位的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实。

      2、协助村两委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单位干部挂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

      3、争取扶持政策、筹措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合

      2、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3、不准收受当地老百姓土特产;

      4、不准收受红包;

      5、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所有开支。

      四、内部管理

      1、驻村干部必须住在村里,与村干部同学习、同工作。

      2、驻村干部要坚守岗位,除公休假外,其余时间不得无故离岗。因特殊情况必须离村的,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和村支书同意批准。

      3、干部驻村期间,其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第五篇:工作组驻村工作总结

      由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基层不稳定因素不断出现,派驻驻村工作围绕“三查两建一发展”的工作主题,帮助农村解决突出问题,是当前有利的时机。驻村工作能否取得明显的成效,关键如何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的优势。

      一、农村工作的现状

      从驻村工作体会到,要做好现在的农村工作是难了,难就难在我们如何更加巩固和提高改革开放以来的丰硕成果,如何更加保护和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如何更加维护和稳定好当今的农村社会;难就难在目前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农村土地

      征用、村镇建设,特别是一些些积累性、群体性矛盾,不稳定因素急剧膨胀。这也不得不使我们深刻反思,在经济越发展的形势下,为什么农村各种矛盾也越来越多,社会不稳定因素会不断出现;难就难在农民增产不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如果基层矛盾特别是村一级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社会稳定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严重制约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严重影响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同时也影响了基层特别是村一级,各项工作难开展、公益事业难建设、农村社会难稳定等。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而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最基层的村一级抓起,通过有效的工作方法去化解。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从驻村实践工作中体会到,现在农村工作难做,由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一是村两会干部报酬待遇偏低。虽然近年来,村委会干部报酬待遇有所提高,但与他们的工作量和辛苦程度相比仍偏低。而且,由于近年来集体经济发展缓慢,集体积累增长不快,集体经济收入有限,存在入不敷出的现象,所以村两委干部只能领取财政补助300元最低工资,其他报酬很难提高,给村两委干部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二是由于个别村干部的工作方式方法不当,使干群关系发展不很融洽,群众对村干部失去了信任。三是有些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没有多少差别,在他们身上看不出一名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淡薄,不及时参加党组织活动,不愿做党组织安排的工作;还有在帮助农民增收上缺点子、缺引导,因而导致部分群众对村干部失去信任。四是农村群众由于受到种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影响,导致大部人在经济相对增长的社会环境下,增产不增收,甚至出现负增长情况;同时,部分农民相对缺少一定的致富方法、致富门路,因而增收相对缓慢,大多是靠外出打工和水田增加收入,致富的步伐缓慢。

      三、驻村工作的对策

      针对当前农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的优势,促进村两委会协调发展。

      (一)发挥驻村干部的行业优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驻村工作队

      是一支“特种部队”,队员中既有从事机关工作,又有从事金融业的内行;有的协调能力强,有的政策理论水平高。我们要坚持“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原则,巧借这些优势,为富民强村取真经、谋发展。工作组要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民发挥资源、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区域和行业优势,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发展特色农业、精品农业;鼓励农民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必要时,通过信用部门给予资金进行扶持,激活其供血能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发挥驻村干部的政治过硬优势,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这期下基层驻农村干部是组织的后备干部,具有较高思想觉悟和过硬的政治素质。我们必须利用这一优势,加强和完善村两委班子的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支部委员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及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等,使两委会工作得以逐步规范,进一步约束和监管好党内外干部,始终使两委会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村干部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大为改善,增强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号召力,使各项工作都进展顺利,并达显著成效。

      (三)发挥驻村干部的科学文化优势,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驻村干部要通过组织和宣传,把先进的科学文化带给村民,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文体活动,让村民群众在轻松和娱乐中受到了教育,增强村民的文明意识、主人翁意识,调动他们自觉参与村中各项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发挥驻村干部的求真务实优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驻村干部入村后,干的第一件事是入户调查,问的第一句话是农民的收入,最关心的事是村里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的求真务实优势,多方协调,争取各级和驻点有关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投入资金,协助村两委解决群众反映最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事实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树立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增强群众发展信心,使驻村工作更加顺利开展。

      (五)发挥驻村干部的公道正派优势,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基

      层干部作风的转变与驻村干部自身建设十分重要,有句话叫“打铁需要自身硬”。驻村干部官职不大,责任重大,肩负着崇高而光荣的特殊使命。但在纷繁复杂的农村社会和农村工作面前,特别是解决“三农”问题、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就驻村干部自身而言,还缺乏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手段,需要从实际出发,学文化、学技术、学法律等,以适应农村工作实际的需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从而减少农村矛盾纠纷,稳定农村社会。同时,作为一名驻村干部,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党委政府的形象,其自身形象的好坏,不但会影响自己的工作,更会影响党委政府的整体形象。因此,要当好一名领导信任、群众拥护的驻村干部,树好自身形象,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

    推荐访问: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更新的通知 工作队 管理办法 通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