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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关于打造我县风清气正一流发展环境调研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5-06 13:25:07

    关于打造我县风清气正的一流发展环境的调研按照县委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我们就打造我县风清气正的一流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组织15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关于打造我县风清气正一流发展环境调研,供大家参考。

    2023年关于打造我县风清气正一流发展环境调研

    关于打造我县风清气正的一流发展环境的调研

    按照县委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我们就打造我县风清气正的一流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组织15个职能部门一把手、3个乡镇书记、20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座谈会;深入煤炭、食品、矿产、个体私营企业等9个行业进行调研,走访各界人士120人次;发放优化发展环境征求意见表462份,掌握了大量真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

    一、我县发展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调研,大家普遍认为近年来我县通过开展书香机关建设、履职承诺大家评活动、倒查问责雷霆行动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优化发展环境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命门之穴”。一些部门“一把手”对发展环境这个关键性问题的认识仍停留在口号上,滞留在过去工作惯性中,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走过场、打折扣,恋权思想严重,简政放权不到位,行政审批重形式不重实质,当面一口受理,背后多头办理,审批服务“两集中两规范”不落实。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例,中心成立三年来,入驻单位虽然达到了29个,但真正实际在中心办理审批业务的单位只有工商局、质监局、交通局、地税局4个,其余25个单位受理业务后,都是回到原单位办理。同时,各入驻中心单位在派驻人员时,大部分不是将本单位业务骨干、能独挡一面的人员派入,而是将不懂业务、干不了工作的人员派入,更有甚者,直接派临时人员、编外人员滥竽充数,派驻中心工作人员39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编制4人,正式人员7人,其他均为合同工、临时工,非正式人员达到了近70%,直接制约了行政服务职能发挥,降低了工作效率,影响整体形象。中梗阻现象严重,一些部门领导服务意识较强,而股站长说话办事蛮、横、硬、拖,被企业称为“阎王好见,小鬼难缠”。重招商、轻服务,重大轻小,重外轻内思想问题较重,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对落地生根企业服务跟不上。有的企业反映在招商时答应的条件,入驻后不落实,甚至有的企业刚落地,有关部门就三番五次到企业检查,给企业带来负担。原村土布反映,企业办起来了,没有土地指标,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不能融资,扩大生产。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滞后。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改善发展环境的基础性工作。调查组走访了国土局、交通局、住建局、发改局、粮食局等21个部门,发现一些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不全面、不具体、形式单一,尤其是行政审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方面的行政事务公开事项做不到一目了然;政务公开的形式还比较落后,公开内容比较陈旧,有的长期不进行更换。例如,县社公开内容仍是2011年的内容,畜牧局竟然没有设置政务公开栏。更没有利用政务信息网站、电子显示屏等高科技手段进行公开,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极不适应我县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需要。

    三是行政审批环节繁杂。我县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共21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6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5项。行政审批事项依然偏多,该精简的没有精简,该对接的没有对接。在清理审批事项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上级明令取消的项目没取消,下放的项目没对接。如农机局,上级在第五批下放项目中,下放了联合收割机登记、驾驶员证、拖拉机登记、拖拉机证等审批项目,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不知道。该精简的审批环节没有精简,不按审批流程办事;有的虽精简了审批环节,但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较多,企业办事依然费尽周折;有的不告知流程,企业跑冤枉路。如一个企业到某部门办理审批时,在一个科室办理了,但在办理下一事项时,才知道还要到这个单位另一个科室办理相关手续,企业经常往返多次才能搞清楚需要的各种手续。再如某企业反映,办理事项审批时,在一个部门需要多项程序才能办完。

    四是执收执法问题严重。有些职能部门重管理、轻服务,存在以罚代管、只罚不帮、罚款等于没问题等现象,导致管理职能和执法制度的扭曲。有些部门把企业当做“唐僧肉”,都要咬一口。如煤炭企业反映,仅煤炭经营许可证验证一项就要花费5万多元,还要找门子,托关系,才能办结,哪一尊菩萨都要烧到香,否则就验不了证。有些部门人员臃肿,收费养人问题严重。例如,水务局水资源办2012年一次就收取某企业水资源费数十万元,由于政策标准解释不到位,企业不理解。

    五是市场监管不到位。有些职能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淡薄,监管不力,造成市场混乱,恶意竞争。如房地产市场,私搭乱建、土地非法交易问题严重,只要有地,没有任何手续就搞开发,一些占地纠纷、采光、工程质量等问题引发上访,还得政府出面解决,甚至买单,既显政府软弱,又影响整体形象。市场管理不规范,制假售假,无证企业冲击正规企业,扰乱市场。有的单位部门利益至上,对自己有利的就管,无利的就推,执法随意,滥用惩罚自由裁量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公路“三乱”、企业“五乱”问题较多,社会影响恶劣,群众敢怒不敢言,损害XX发展环境。公路执法部门随意拦车,逢车必查,逢车就罚。有的企业反映,到XX拉货的车,交管、路政部门都要找点事,进行罚款,致使外地车主心有余悸,不敢、不愿到XX来。

    六是法治环境不优。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采取过激方式,诉求个人利益,影响企业发展,破坏发展环境。XX集团是我县重点企业、利税大户,最近,竟然发生过两起大门被堵,无法正常生产事件。一次是母子二人以企业围墙遮挡了庄稼采光为借口,连续两天堵大门;另一次是XX部分村民认为后来入驻园区企业占地补偿较高,要求XX集团补偿差价,致使拉货车辆被堵一公里。两次事件均属无理滋事,企业报案后,公安部门不能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处理问题,平息事态。在征地拆迁中,往往出现几个钉子户,只考虑自身利益,不顾全县发展大局,漫天要价,阻碍项目进程。地处工业区的XX、XX等村均出现合同不规范问题,部分村民持假合同阻碍征地拆迁。个别社会闲散人员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买强卖、打压企业,成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绊脚石”。

    二、形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通过调研分析,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

    (一)思想观念滞后,政府转变职能还没有完全到位。由于在部分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中存在比较重的主仆关系错位、全局与局部利益错位、管理与服务职能错位,造成政府某些部门的公共服务意识不强,一些部门为人民群众服务说得多,做得少,表现在办事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故意刁难、推三阻四现象。

    (二)部门利益思想严重。一些职能部门缺乏大局意识、全局观念,行政工作不是从全县大局出发,而是只考虑本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在行政执法中的各种审批权、发证权、收费权、罚款权等,为给部门带来“利益”,不惜增加企业负担。同时,也造成体外循环、前店后厂,影响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职能部门“收费养人、养人收费”普遍存在,有的以收费多少作为工作业绩,致使乱罚款、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

    (三)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未能形成政府部门应当为纳税人服务,纳税人有权力监督政府工作的社会环境。致使企业有苦难言,考虑到今后还要用这些“老爷们”,一些意见和建议不敢向县委、政府反映。

    (四)“双减双提”落实不到位。经过几次审批制度改革,有的单位虽然减少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但在审批环节上仍然繁杂、不能统一设计审批流程,不能解决互为前置审批问题。有的重复审核,在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滋生腐败,害了企业,害了群众。

    (五)制度执行力不够。虽然各部门实行了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相关制度,但只是停留在了制度的制定上,没有很好的执行,在落实进程中打折扣、搞形式、玩手段。

    (六)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打造风清气正的一流发展环境只停留在喊口号、搞形式的层面上,没有触及灵魂,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的氛围不够浓,还没有形成“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都是赞皇形象”的浓厚氛围。

    (七)法制打击措施不硬。打击破坏发展环境行为力度不够大,没有充分利用法纪的手段打击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致使到企业闹事,阻碍项目建设的行为时有发生。对于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强买强卖以及威胁、损害企业经营者和客商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助长了违法事件发生,损害了发展环境。

    三、优化发展环境的几点建议

    环境是第一生产力,每一个人、每一项政策和每一项制度,都可以成为投资的环境和引资的“窗口”。近年来,我县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已经驶入快车道,新一届县委又提出了“XXXX、XXXX、XXXX”的目标任务。今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优化发展环境的力度,任务艰巨,机遇难得,我们必须对我县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解决,着力打造我县风清气正的一流发展环境。现就优化发展环境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树立全局观念,强化环境意识

    树立强烈的“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建设发展环境,环境也是生产力”的思想意识,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宽松环境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舆论氛围,激发全县人民谋发展环境,创发展环境,为环境建设做贡献的工作热情,使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成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为,特别是成为各部门“一把手”的自觉行为,依靠宽松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的发展。教育引导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从全县大局出发,从全县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破除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等狭隘思想,树立全县“一盘棋”的全局观念,自觉纠正和清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做法和问题,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加强群众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防止破坏发展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是改革审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1、清理规范审批事项,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环节,削减审批项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审批内容、对象、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和监管措施,并由县优化办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2、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简政放权,一切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入驻中心办理;将选配权交给中心,由中心选配业务精、工作实的人员入驻中心;加强中心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尽快实现县、乡、村三级联网;加大电子监察工作力度,打造及时纠错平台。

    3、重点项目实行重点办理。对投资较多、规模较大的项目及外商投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成立专门项目办公室,帮助申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一条龙全程服务。

    4、特殊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对一些特殊项目或时效性较强的项目,有关手续一时不能全部审批完毕的,可先动工建设,再完善相关手续。工商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时,除国家法律命令规定的行业外,各行业或系统制定的前置审批条件可适当放宽,先核发执照,边开业边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5、限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按照有关规定,凡是手续齐全的,各有关部门当日办结,核发有关证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商标注册的审批,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或办理转报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上企业或其它投资项目,城建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选址建议书》、《规划许可证》、《准建证》等审批事项。技术监督局对企业提出的产品标准备案,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产品或设备检测、鉴定,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书;申办企业代码,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工商局对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以及承包经营管理、承包工程登记等,手续齐全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登记手续。凡符合国家规定的征地条件的,土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7个工作日内完成征地审批材料组卷,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并积极催促省厅审批。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凡符合要求的,一周内办完有关手续。其它职能部门审批事项要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又不予说明原因的,按照超时默认制度,视为办结。

    6、推行“政务卡”办理制度和检查企业记录制度。政府为入驻赞皇的企业发放“政务卡”,企业持卡办理相关手续,卡上明确到单位办理相关事宜的时间、进度、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督促职能部门按时、高效、合法进行办理,有效杜绝办理中出现的腐败现象,提高部门办事效率、效能。进入企业检查,实行检查企业记录制度,采取行政部门和企业双备案机制,做到有据可查。

    7、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既公开办事程序、审批事项、依据办结时限等内容,又要及时公开办理结果,按每周一次予以公开,把整个服务过程“晒”出来,真正实现阳光操作。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建立高水平的服务平台,提高电子政务在基层的运用能力,通过网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增加政府政策透明度。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收行为

    1、清理整顿收费项目,重新核定收费标准。由县优化办牵头,召集监察、财政、行政服务中心、收费、物价等有关部门,对现有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整顿,对照上级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分类划档,重新审核,审核结果报县政府批准。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新增项目或提高、降低标准的,也要按上述程序批准后方可执行。收费项目、标准的核定要形成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原则上一定一年不变。

    2、实行收费明白卡制度。对全县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的收费,印发《XX县工商企业收费明白卡》,收费项目标准一经确定,各有关部门只允许按明白卡规定的项目、标准进行征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凡经县政府确定的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编入《XX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实行收费“两证一书一卡”制度,扎紧收费篱笆。“两证一书一卡”即《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收费通知书》和《收费明白卡》。提倡纳费人主动按明白卡交纳。收费单位上门征收必须出示《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和《收费明白卡》,进入挂牌保护企业还需持有县政府批准的《收费通知书》,按《收费明白卡》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如实填写收费单位、时间、依据、项目、标准、金额等,收费人员签名盖章,以备查验。《收费员证》的颁发对象必须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

    4、严格规范处罚行为。县优化办要对各执纪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项目、标准、依据进行审核清理,并组织监察局、收费局对各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各执纪执法单位对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的处罚要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各执法执纪单位实施处罚行为的办案人员必须持有县政府颁发的《执法证》,办案人员必须在2人以上,没有《执法证》的人员无权行使处罚权力。《执法证》的颁发对象必须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

    5、核定各收费单位经费,清理私招乱雇人员。按县编办下达的各单位的编制数,重新核定各单位所需经费,据实调整对各单位收费、罚没收入的返还比例。对私招乱雇的超编人员一律清退,严禁养人收费、收费养人。

    6、严格实行票款分离制度。各职能部门收费和罚款实行银行代收制度。执收执罚单位只开具收费或处罚票据,被执收执罚单位和个人持收费或处罚票据到指定银行缴款。对数额较小、管理分散、远离缴款地点的收费事项或需现场处罚的处罚事项可暂不实行票款分离制度,但收费单位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与加盖县收费局“票证专用章”的收费票据。执罚单位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XX省罚没财务统一收据》。各执收执罚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收费或罚款金额上交指定银行。对不使用规定票据或收费、罚款不开票的,被执收执罚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

    7、严禁各种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各职能部门除年审、年检外,进入企业和个体商户进行的检查、检测、化验只允许服务,不准收取检测化验费用。对列入县挂牌保护的企业,未经县政府批准,各有关职能部门不得进入企业进行检查、检测。除《收费明白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金额外,其他任何收费、摊派、集资、保证金、有偿服务费和强制出资评先、订购党报党刊以外的报刊杂志、提供担保、指定购买商品及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销费用等都属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权拒付。

    8、各职能部门不得以创收为目的对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下达罚款任务,不得将罚款数额与干部职工工资、奖金挂钩。防止以罚代管、变相收费现象发生。

    四是强化教育管理,打击破坏环境行为

    1、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执纪执法人员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开展基层标准化执法监督检查,促进执法执纪人员依法管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管理,严格禁止各职能部门强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接受有偿服务。各职能部门不得开办与部门业务相关的有偿中介服务机构,已开办的要立即停办或彻底脱钩。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之外,严禁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指定被服务对象到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检测、维修、评估、设计、咨询、法律、商业保险等相关服务。

    2、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检法及有关执纪执法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阻工扰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上来,对堵门占道等行为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严厉打击,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要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触犯刑律的,司法部门要从重、从快、从严处理,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

    五是落实优惠政策,改善发展环境

    1、对新上个体私营企业,按照市县关于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规定执行。凡为我县引进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经认定符合奖励条件的,按照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予以奖励。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对县外资金引荐人的奖励资金由受益人承担。

    2、实行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对外商企业、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国有、集体和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及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实行挂牌保护,由县政府颁发“XX县重点保护企业”标志,对挂牌保护企业要在各方面给予重点保护和支持。

    3、严禁公路“三乱”。对外地到XX合法经商办企业的车辆,只要不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一般不予查扣。对常年或季节性到我县进行合法经营活动的,由工商局会同交警、交通等部门发放“绿色通行证”,一律不查不扣。

    4、工商、城建、土管等部门要加快集贸市场和集贸小区的规划建设,引导个体工商户进场、进区经营,逐步取消马路市场。工商部门对外县籍来我县摆摊设点的,在选择摊位、管理费征收等方面给予照顾。

    5、外商到我县投资或上项目,除享有上述优惠政策外,同时享有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中的其它优惠政策,对投资数额较大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给予更加优惠的待遇。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实施严格问责

    1、纪委、政法委、监察局应加强对政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有关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借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搞腐败的执法人员,要坚决清除出执法队伍,影响特别恶劣的,坚决开除公职,决不姑息迁就。对涉企“四乱”案件以及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刑事案件不重视、有案不查、查而不结或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给予党政纪处分。

    2、通过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组织监督、舆论监督、法纪监督等对有损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进行制约和监督,按照损害发展环境的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基层、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背后隐藏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只收费不办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实行倒查问责。对不按规定办事,吃拿卡要等损害政务环境的“衙门痼疾”,重拳治理,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发展环境如水就湿、如火就燥,只有发展环境优化才能形成投资“洼地”,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我们相信,通过解决上述问题,我县发展环境必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活力XX、实力XX、平安XX、美丽XX”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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