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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执法改革最新方案(9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5-02 13:45:05

    篇一:乡镇执法改革最新方案

      

      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实践与探讨

      摘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各地进行了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实践与探索。本文围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问题,首先阐明了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接着分析了当前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着重从完善法规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理顺体制机制、建立监督问责机制、汇聚社会力量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综合执法;法规制度;体制机制;监督问责;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近年来,各地进行了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实践与探索,执法力量配置得到优化,重复执法、暴力执法、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的解决取得显著成效。但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那么,如何进一步深化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切实提高乡镇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值得探讨。

      一、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

      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对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安定和谐,人民群众生活幸福具有重要意义。

      1、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通过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提升乡镇政府的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历史一再证明:乡村治理是否成功关系着国家政权的安全、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进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赋予乡镇更大的管理权限,扩大乡镇政府的自主权,整合执法队伍,执法力量下沉,从而有效提高乡村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能力,进而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2、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将乡村振兴战略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脱贫攻坚战完美收官后,乡村振兴成为“三农”

      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乡村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通过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完善乡镇行政执法体制,科学执法,公正执法,提升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为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不断满足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高标准的要求,进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治理有效目标。

      3、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农村基层是依法治国的薄弱环节。通过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一方面可以解决执法难问题,更好地促进法律的实施;另一方面能够有效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因此,深化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补齐乡村法治建设短板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

      4、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一是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必将增强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执政为民理念。二是可以优化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职责,整合执法力量,破解相互扯皮、执法力量薄弱困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得到充分保障。三是能够理顺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够快速及时兑现。

      二、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虽然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明显不足,分析其存在问题及形成原因如下:

      1、法规制度不完善,执法缺乏法律依据。乡镇综合执法缺少专门的法律依据,现有的法律依据散落于法律地位低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条文中,不系统、不完整、不全面。如: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乡镇综合执法名不正言不顺,容易引发系列社会问题;没有赋予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相应的执法权力,其执法权力与乡镇社会治理需求不匹配,小马拉大车,陷入执法两难境地。

      2、执法力量薄弱,综合执法能力不强。一是多数乡镇

      在面对点多、线长、面广的乡村开展执法工作时,人员、编制、装备、经费等方面无法完全满足综合执法的实际需要。二是部分乡镇执法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足,导致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人情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普遍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且流动性较大。

      3、执法机制不合理,执法体制不顺畅。一是执法主体不明,导致乡镇综合执法权责不一,权限界定不清。二是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承接上级下放的执法权力不畅,表现为:上级下放的执法权力因超出其执法能力,无法得到执行而被闲置,或因上级下放的执法事项与本地利益相冲突,不去执行被搁置。三是乡镇综合执法体制不顺。如:内部管理体制不协调,上下级管理权限划分不合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与乡镇政府关系没有理顺等。

      4、执法监督乏力,问责力度不够。突出表现在

      :一是乡镇政府或有关执法部门,没有设立执法监督的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造成监督漏洞。二是监督手段操作性差,监督机制启动和运作难度大,监督软弱、虚置的现象比较普遍。三是领导重视不够,对乡镇政绩考核的指标中民主法治建设权重明显不足。

      5、忽视社会力量,没有形成综合执法合力。一是部分公众法治意识淡薄,主人翁意识不强,不理解综合执法工作,综合执法者容易被误读为欺凌弱势群体的反派,遭受指责。二是市场化运作模式缺乏,市场购买力度低,制约了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共同治理的积极性。

      三、完善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对策建议

      针对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实践中存在问题,对症下药,探索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良策。

      (一)完善法规制度,做到综合执法有据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依据不足是目前乡镇综合执法的软肋,因此健全完善乡镇综合执法的法规制度刻不容缓。

      1、健全完善乡镇综合执法的法律体系。一是建议国家尽快制定颁布专门规范乡镇综合执法的基本法,明确乡镇综合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权力分配的标准、执法程序,部门之间的权限等,破除权责不一、权限不清等困境。二是地方政府可以依据基本法,结合实际制定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为乡镇综合执法提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

      2、建立完善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制度。

      建章立制,强化管理,不断推进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乡镇综合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不具备行政执法机构主体资格的,一律不得行使乡镇综合执法职权;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乡镇综合执法活动。二是完善乡镇综合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乡镇综合执法的透明度,以便监督。三是完善乡镇综合执法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形成竞争激励机制。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加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乡镇综合执法能力,是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首要条件。

      1、选齐配强执法人员,提高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素质。一是把乡镇素质好、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安排到乡镇综合执法岗位上工作。二是分别从优秀高校毕业生、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综合执法人员。三是注重优化乡镇执法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年龄结构。通过以上措施不断提高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2、加强教育培养,提高乡镇综合执法能力。第一,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其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信念,养成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展示乡镇综合执法的良好形象。第二,通过定期培训、经验交流、观摩总结和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人员业务技能的培养,提高乡镇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3、注重执法装备与科技应用,提高乡镇综合执法效率。一是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具有科技含量的执法装备,如执法记录仪、电子监测设备、快检设备等。二是建设执法检验检测中心,运用科技手段快速、精准执法。

      (三)理顺执法体制机制,破除综合执法障碍

      执法体制机制不顺,成为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障碍,建立科学完善的执法体制机制,是乡镇综合执法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因素。

      1、赋予乡镇综合执法的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通过立法确认乡镇综合执法的法律地位,从根本上解决其主体资格缺失的问题,才能保证权责相统一,保证综合行政执法权的合法性和有效行使。

      2、科学界定乡镇综合执法的范围。厘清市、县、乡镇之间的执法职责,明确乡镇综合执法权限、界定执法边界,构建属地管理机制,列出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从而避免因职权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相互推诿扯皮,形成执法空白。

      3、加强沟通协作,建立综合执法联动机制。这样不仅能破除因行政壁垒所造成的阻力,而且能够形成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合力。第一,建立与乡镇政府、上级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营造良好的外部支持环境;第二,建立部门协作执法机制,广泛开展联合执法;第三,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提高乡镇综合执法的权威性。

      (四)建立监督问责机制,确保综合执法科学规范

      乡镇综合执法必须受到有效监督,否则就会滋生腐败,危害社会,损坏政府形象。

      1、建立监督机制。一是制定《乡镇综合执法监督条例》,对监督的内容、措施、程序、处理等环节,进行科学规定,依据此《条例》严格执法监督。二是加强上级主管部门对乡镇综合执法的监督,以免出现同级监督时各方利益之下妥协的问题。三是建立完善的信访和举报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公众监督。四是充分发挥大众传媒、自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2、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和人员进行绩效评价考核。一是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都应公开透明,确保第三方参与,保证考评的公正性;二是考核评价结果应直接关系到执法人员的奖惩、职位升降。

      3、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乡镇综合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依据此《办法》,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后果和社会影响等实际情况,对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给予相应的追责,并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过错及时进行纠正。

      (五)汇聚社会力量,弥补综合执法力量不足

      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要想获得成功,必须充分发挥公众、社会组织、企业组织的作用,汇聚全社会的力量。

      1、争取公众理解支持执法工作。一是充分运用新媒体的微信、抖音、网络和传统媒体,多维度、全方位宣传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消除负面影响,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公众对乡镇综合执法的理解和支持。二是通过邀请社会公众协助执法、观摩执法、参加听证会等方式,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乡镇综合执法的责任感、归属感和认同感,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

      2、授与社会组织更多执法权。为了提高乡镇执法效率,可以将有关农林经济、文化服务、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制止、指导

      等具有服务性质的执法权委托或授权给社会组织行使。这样不仅契合了社会治理多元化的要求,还可以弥补乡镇综合执法能力不足。

      注:本文系濉溪县法学会2022年立项课题(2022003);课题主持人:赵成金,男,汉,安徽省濉溪县委党校高级讲师,主要从事“三农”问题的教学与研究;课题组成员:张裕领,男,汉,安徽省濉溪县委党校高级讲师,主要党史党建教学与研究。1

    篇二:乡镇执法改革最新方案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

      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

      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

      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

      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

      成立

      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

      XX兼任,设副队长二

      名分别由

      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

      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

      35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

      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

      劳动用工合同,2015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

      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

      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

      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

      纪管理和商品房租

      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

      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

      实施查处;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

      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

      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

      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

      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

      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

      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

      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

      常运转及队员加班

      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

      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

      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

      法队于

      2015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

      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

      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

      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

      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

      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

      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

      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管

      理等主要工

      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进工作;

      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

      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

      用,不得出现违规违

      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

      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

      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35号、关于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浙编办函〔2014〕7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范围,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

      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范建设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科学界定和规范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效

      措施,构建权责统一、阳光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主要原则;

      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2.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领域范围;主要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在继续行使原经省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公安交通等

      8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权盐政发〔2012〕40号已经公布,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下同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职权的基础上,增加集中行使土地、水行政、安全生产并扩大环境保护等

      4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具体为:

      1.集中行使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的18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2.集中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河道、水资源、农村供水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16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3.集中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除外等违法行为的82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扩大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大气污染等违法行为的23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林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等

      5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批准后,相应划转;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规定重新制定

      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的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

      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主要负责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

      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县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项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必要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严控人员编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主要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的途径解决,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保证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

      10名、事业编制参公120名为基数,通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承担

      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中,相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的途径解决;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批准;

      五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高效、权威、统一;

      1.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划分行政主管部

      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流程;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查责任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有关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鉴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

      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的监察,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失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的责任;

      2.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涉及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的决定,应当及时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

      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备案;

      3.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通过不定期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以及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

      4.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

      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的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部署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执法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多,调整范围广,全县上下必须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保持一致;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及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调整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改革创新大局为重,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合力实施改革;县编委办负责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报批审核,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权责清理和权力清单

      制定及人员编制调整等工作;县法制办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监督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制定行政监督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中人员划转选调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机构人员调整后经费预算划转和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工作;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主动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衔接,顺利完成职能移交,有效承载相关职责,要主动加强与各镇街道的工作衔接,积极承担相关任务;并负责制订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工作等有关意见,县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应执法机构、职责和人员、经费等划转、调整工作;各镇街道和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

      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明确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到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的调整;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工作纪律,防止职能划转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监管不力或监管失控等情况;

      四大胆实践创新;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试点工作中,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

      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创造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篇三:乡镇执法改革最新方案

      

      专题策划“四个到位”助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协同高效陈雪芳梁新强车村镇位于洛阳市嵩县南部伏牛山腹地,三市五县接合部,全镇总面积556平方公里,辖26个行政村、381个村民组,共有1.7万户6万人,其中镇区常住人口2.8万,是嵩县全域旅游核心区。该镇于2015年、2018年先后被确定为省级、国家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近年来,车村镇在省、市、县机构编制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扣实际、大胆探索,以构建权责统一、简约高效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新体系为目标,按照“四个到位”原则,积极探索和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解决了乡镇执法监管能力薄弱、部门职能交叉、重复执法问题突出、乡镇政府权责分离等问题,成效显著。能,为加强社会管理职能奠定了组织基础,从而使车村镇作为一级政府的职能体系更加完备,更加符合和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和经济发达镇的实际情况。二是人员队伍配备到位。车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人员队伍优化,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确保拥有一支符合城乡统筹发展需求的、以服务为导向的专业化精英队伍。镇政府在行政编制不足的现实情况下,调配3名行政人员负责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管理;通过公开招录、退役士兵安置、竞争上岗等形式,为综合执法队配齐配强事业人员10名;创新用人方式,通过实行员工定额工资,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0名,作为执法辅助人员充实到综合执法队,推动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县委印发《关于县直单位派驻车村镇的单位负责人任命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凡在车村镇派驻的县直单位站所负责人的调整,必须书面征求镇党委意见。以上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了执法人员队伍。一、优化结构,编制人员配置到位一是机构编制配置到位。嵩县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办按照“机构设置综合、管理扁平高效、人员编制精干、运行机制灵活”的要求,优化试点镇组织结构,2017年单独对车村镇的“三定”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调整,机构由传统的“三办四中心”调整为“四办五中心一大队”,专门设置了综合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增加财政全供事业编制10名,优化了试点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2019年乡镇机构改革时,车村镇依据“三定”规定,在设置行政内设机构综合执法办公室的同时,设置了洛阳市唯一的事业性质的综合执法队,强化经济发达镇的经济管理职二、加大投入,后勤保障服务到位一是基础设备保障到位。车村镇党委政府在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为镇综合执法队专门腾出了占地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96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场所,投资40万元对执法队办公用房进行了重新装修,新购置办公桌椅20套、档案柜10个、电脑6台及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为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办公设备保障。同时,专2020·10行政科学论坛15

    篇四:乡镇执法改革最新方案

      

      XX乡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发〔2010〕67号)精神,全面推进我乡机构改革,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化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化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本乡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二、职能定位

      乡镇是农村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三农”工作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现阶段主要职能: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市、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小城镇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

      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安置、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村级新农村建设,改善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拓展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加强农村信访、法律服务、法制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水权配置、林权改革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和农村依法治理,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配优村级班子;加强乡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保障基层政权功能;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培育农村服务型、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三、机构设置和机构编制体制管理

      根据《武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乡镇分类及人员编制核定的通知》(武市编发〔2005〕9号),我乡属二类乡镇。核定领导职

      数8名: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兼乡长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核定公务员编制20名,事业编制40名,工勤编制2名。机构编制推行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党政机关统一整合设置3个综合性机构,事业站所统一整合设置5个服务性机构,各机构内设若干综合性岗位。

      1、党政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办乡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事、工会、团委、妇联、文秘、信访、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核定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2人。设岗位6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纪检监察、人事、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文秘岗定员2人,负责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等工作;组织岗定员1人,负责组织、宣传、信访等工作;群团岗定员1人,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驾驶员岗定员1人,负责公务用车出行、保养、维修等工作;炊事员岗定员1人,负责职工伙食、接待用餐等后勤服务工作。

      (2)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加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和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防汛抗旱等工作;指导协调二三产业和非公经济发展;负责项目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公共卫生管理、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统计等工作;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核定行政编制4人。设岗位4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和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协调二三产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项目管理岗定员1人,负责项目综合管理、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环保安全岗定员1人,负责环境保护、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监督、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统计岗定员1人,负责统计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人民武装部牌子)。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核定编制3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综治岗定员2人,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等工作。

      2、事业机构设置:

      (1)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管理服务站的职责整合划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管理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畜牧、农机、林业、水利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服务工作;统筹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系列化服务。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承担动植物疫情监管、防控工作;负责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核定编制16人。设岗位7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服务中心全盘工作及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副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动植物疫情监管、防控工作;农业岗定员6人,负责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服务工作;畜牧岗定员3人,负责畜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服务工作;林业岗定员2人,负责林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服务工作;水利岗定员1人,负责水利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服务工作;农机岗定员2人,负责农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服务工作。

      (2)组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加挂劳务移民服务站牌子)。将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财税所的职责整合划入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财税所。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和监管乡村财务管理,承担土地流转经营服务;负责各类支农惠农资金的核算划拨工作;组织劳务输出和移民搬迁,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为乡镇招商引资、项目开发、非公经济发展、商贸流通等提供服务。核定编制6人。设岗位6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服务中心全盘工作及乡村财务管理工作;副主任岗定员1人协助做好乡村财务管理工作及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经营服务工作;财务管理岗定员1人,负责指导和监管乡村财务管理工作;惠农岗定员1人,负责核算划拨各类支农惠农资金工作;劳务移民岗定员1人,负责劳务输出、移民搬迁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招商管理岗1人,负责企业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开发、非公经济发展、商贸流通等提供服务。

      (3)组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社会保障工作站牌子)。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承担五保供养、优抚安置、扶贫救济、残疾人服务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负责国有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属地社会化管理、就业再就业工作;承担村镇建设和管理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劳动争议调解、乡村道路管护工作;核定编制4人。设岗位5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服务中心全盘工作及农村低保、五保供养、优抚安置、扶贫救济、残疾人服务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村镇建设岗定员1人,负责村镇建设和管理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乡村道路管护工作;劳动保障岗定员1人,负责国有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属地社会化管理、就业再就业工作、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合管岗定员1人,负责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养老保险岗1人,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4)组建农村文化服务中心。将文化体育工作站、广播电视站的职责整合划入农村文化服务中心,不再保留文化体育工作站、广播电视站。农村文化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农民健身活动;负责教育发展服务,科普宣传、广播影视管理服务等工作。核定编制8人。设岗位3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服务中心全盘工作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工作;文化岗定员4人,负责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农民健身活动工作;广电岗定员3人,负责教育发展服务,科普宣传、广播影视管理服务等工作。

      (5)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计划生育服务所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再保留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普及和推广应用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技术和方法;开展孕环情监测和人流、放环、结扎等技术服务。核定编制5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服务中心全盘工作及宣传普及和推广应用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技术和方法工作;计生服务岗定员4人,负责开展孕环情监测和人流、放环、结扎等技术服务工作。

      整合组建的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社会

      事务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社会服务和技术服务性机构,实行人员、编制、资产等由乡政府统一管理,原财政供给渠道不变,业务由农牧、农机、财政、文体、广电、人口等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指导,人员由县人社部门统一负责调配。

      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依法实施法人登记,确立乡事业机构独立的法人地位,使其相对专一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四、定岗定员所坚持的原则及具体措施

      (一)坚持的原则:

      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人员定岗方案的制订,程序的设计,人选的最后确定,都要在征求广泛意见的基础上,由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机关干部测评和领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竞争上岗,参加竞争人员机会均等,不搞“内定”。

      把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竞争的方法、程序、过程公开。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达到优化组合,择优汰劣。

      三是专业对口,职务对应原则。人员定岗要有利于发挥干部的才能。要体现干部专业特长、能力水平与竞聘岗位所需任职资格的对应性。

      四是保持专业工作连续性和特殊岗位人员相对稳定性原则。对于个别特殊岗位,在定岗中,要从有利于本职业务工作,有利于中心工作的全局出发,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五是实行工作实绩与岗位调整相结合原则。

      (二)具体措施

      1、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职位,明确职责及任职资格条件。

      2、制定有关定岗定员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竞争上岗办法。

      3、依次确定中层领导定岗人选。增强竞争上岗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拟定岗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廉洁情况。综合考虑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结果,提出拟定岗人选,经乡党委会议决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五、改革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乡机构改革从2010年11月开始,到201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

      制定全乡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审定后,于12月5日前上报县编委,经县编委办审核、县编委集体讨论,并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组织实施

      乡政府根据审批的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具体落实转变职能、机构整合、职责划分、管理体制调整、岗位设置及人员定岗等各项改革任务,并重点抓好新组建事业机构人员、财产、档案等的移交,事业人员聘用合同签订以及新机构的建章立制、启动运行等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站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具体安排和实施工作,按时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严肃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做到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妥善安排,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及时解决问题。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篇五:乡镇执法改革最新方案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

      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

      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

      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

      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

      成立

      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

      XX兼任,设副队长二

      名分别由

      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

      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

      35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

      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

      劳动用工合同,2015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

      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

      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

      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

      管理和商品房租

      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

      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

      实施查处。

      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

      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

      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

      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

      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

      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

      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

      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

      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

      规定的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

      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

      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

      法队于

      2015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

      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

      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

      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

      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

      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

      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

      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

      场管理等主要工

      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进工作。

      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

      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

      用,不得出现违规违

      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

      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

      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35号)、《关于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浙编办函〔2014〕7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

      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范围,构建城乡一体化

      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范建设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科学界定和规范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效

      措施,构建权责统一、阳光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主要原则。

      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2.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领域范围。

      主要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在继续行使原经省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公安交通等

      8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权(盐政发〔2012〕40号已经公布,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下同)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职权的基础上,增加集中行使土地、水行政、安全生产并扩大环境保护等

      4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具体为:

      1.集中行使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的18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2.集中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河道、水资源、农村供水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16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3.集中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除外)等违法行为的82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扩大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大气污染等违法行为的23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林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等

      5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批准后,相应划转。

      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规定重新

      制定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

      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的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

      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主要负责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

      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

      县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项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必要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严控人员编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主要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的途径解决,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保证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

      10名、事业编制(参公)120名为基数,通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承担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中,相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的途径

      解决。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批准。

      (五)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高效、权威、统一。

      1.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划分行政主管部

      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流程。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查责任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有关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鉴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

      督检查的监察,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失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的责任。

      2.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涉及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的决定,应当及时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

      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备案。

      3.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通过不定期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以及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

      4.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

      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的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部署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执法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

      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多,调整范围广,全县上下必须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保持一致。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及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调整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改革创新大局为重,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合力实施改革。县编委办负责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报批审核,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权责清理和权力清单制定及人员编制调整等工作。县法制办负责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的法制监督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制定行政监督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中人员划转(选调)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机构人员调整后经费预算划转和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工作。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主动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衔接,顺利完成职能移交,有效承载相关职责,要主动加强与各镇(街道)的工作衔接,积极承担相关任务。并负责制订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工作等有关意见,县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应执法机构、职责和人员、经费等划转、调整工作。各镇(街道)和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

      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明确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到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的调整。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工作纪律,防止职能划转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监管不力或监管失控等情况。

      (四)大胆实践创新。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试点工作中,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创造

      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篇六:乡镇执法改革最新方案

      

      乡镇机构改??案来了:组建综合执法局乡镇机构改??案来了:组建综合执法局?药法苑

      今天近?,聊城市政府印发通知,发布《深化临清市烟店镇?政管理体制改??案》《莘县古云镇?政管理体制改??案》。通知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东省委办公厅?东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经济发达镇改?试点经验深?推进乡镇(街道)?政管理体制改?的实施意见》(鲁厅字〔2018〕33号)精神和责任分?,及时出台相关政策,积极配合做好临清市烟店镇及莘县古云镇?政管理体制改??作。?、临清市?民政府、莘县?民政府要协调处理好经济发达镇政府与原?政许可事项实施部门的关系,对经济发达镇政府按照放权?录依法履?职责的活动,有关?政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三、市直各有关部门和临清市?民政府、莘县?民政府要加强对经济发达镇?政管理体制改??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妥善解决改?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作依法有序进?。实施?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市委编办。深化临清市烟店镇?政管理体制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九?关于推动城镇化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东省委办公厅?东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经济发达镇改?试点经验深?推进乡镇(街道)?政管理体制改?的实施意见》(鲁厅字〔2018〕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步深化临清市烟店镇?政管理体制改??作制定本?案。?、总体要求略……?、强化改?举措,进?步深化改?试点?作(?)进?步完善烟店镇职能体系1.扩?管理权限。按照“依法下放、权责?致、能放即放”原则,将烟店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烟店镇政府。重点扩?在产业发展、城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安全?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保障等??的?政审批、?政处罚及相关?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经研究,依法向烟店镇政府下放?政权?128项,其中?政许可35,?政处罚91项,?政确认1项,?政给付1项。进?步对县级管理权限进?梳理,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使的管理权限需要赋予烟店镇并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列?放权?录和权责清单,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对法律法规规定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使的权限,采取流程再造、限时办结等?式,为烟店镇发展提供便利。同时,根据基层运?情况,已赋予的权限可按规定程序进?动态调整。市与临清两级有关部门要在?才、装备、技术等??,对烟店镇履?相关权限给予?持和保障;临清有关放权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培训,必要的情况下,要坚持全程指导,明确政策标准和?作流程,健全权?监督机制,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得好。2.厘清县镇关系。明晰烟店镇履职重点,进?步松绑减负。临清市政府、烟店镇政府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录清单履?职责。全?清理签订的各类“责任状”,擅?转移给烟店镇的?作任务责任?律取消;今后,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外,严禁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形式,将临清市级部门?作任务责任转嫁给烟店镇;如有阶段性、临时性的?作任务需要镇级承办的,须由临清市委市政府研究提出意见,明确?作?标、内容、权限、分?、期限等具体要求,落实?员、经费以及业务培训等保障措施。规范对烟店镇的评?达标、?范创建等活动,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烟店镇设置“?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逐步建?健全对烟店镇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

      建?事权和?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临清市政府与烟店镇政府的财政事权和?出责任,应由上级政府承担的?出责任,不得转移给烟店镇;对下放到镇的事权,给予相应财??持。加?财政转移?付?度,弥补烟店镇财?缺?。对临清市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属于临清市级以上政府事权的,应?额安排资?,不得要求烟店镇安排项?配套资?。3.规范权?运?。建?健全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公布的经济发达镇放权?录及时更新烟店镇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录清单等,促进权?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做到权责明确。按照“权责对等、有权必有责、?权受监督”的要求,明确权?运?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严格限制?由裁量权。进?步落实岗位责任,细化审批、监管、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具体责任,细化追责情形,实现“审批、监管、执法、服务”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可追责,确保法?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4.实?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政执法。落实“?次办好”改?要求,深?推进?政审批便民化,烟店镇要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和?政审批等职能,完善便民服务功能,优化服务?式,打造综合、便民、?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派驻烟店镇部门?政许可事项原则上都要进驻便民服务机构集中办理,公开办事依据和标准,再造业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规范?由裁量权,加强对?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围绕落实“?次办好”要求,实??问负责、帮办代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依托“互联?+”资源,积极推??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上办理,建?镇村两级联动的便民服务?络,构建?政审批服务快速通道,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公?”,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依法?政和重?下移的要求,整合烟店镇现有?量和资源,组建综合?政执法局,统?管理并实?综合?政执法,努?实现只要“看得见”,就能“管得着”。加强综合?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配备?定数量、具有?政执法资格的?员和相应的执法设备。全?落实?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收?两条线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为。建?健全临清市与烟店镇两级间?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业务指导、资源共享和?作沟通,强化监督问责。(?)创新体制机制,充分挖掘机构编制资源潜能根据?作需要,结合实际,进?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的?量和职能,统筹机构编制资源,综合设置烟店镇党政?作机构和事业单位,实?扁平化管理。1.设置党政?作机构8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作办公室、政务服务局、综合?政执法局、经济发展局(加挂农业农村办公室、?态环境办公室牌?)、应急管理局、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业发展局。设置公益?类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加挂党群服务中?牌?)、农林?综合服务中?、财政经济服务中?(加挂审计统计服务中?牌?)、?化旅游服务中?、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加挂退役军?服务中?牌?)、轴承产业服务中?。??、政协、群团等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严格规范机构设置,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外,上级相关部门不得要求上下对?设?机构或加挂牌?,不得?预其他机构编制事项。2.?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进?步强化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为烟店镇核定?政编制50名,事业编制65名。烟店镇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党政?作机构主要负责?由镇领导副职兼任,另可配备1名副科级的副主任或副局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可按副科级配备。加强烟店镇领导班?建设,选配素质好、能?强的?部到烟店镇党政领导岗位。对?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党政正职,可在职数规定范围内提拔为临清市级领导班?成员并继续兼任现有职务。3.理顺条块关系。市与临清两级政府部门派驻在烟店镇的机构,原则上应下放实?属地管理;如必须继续实?派驻体制的,?作考核要以镇为主,?部任免应当事前听取镇党委和政府意见,由镇党委出具书?意见供任免部门参考。政务服务局代表烟店镇政府?使?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职能,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临清市政府部门各派驻机构?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进驻镇便民服务中?,实现“进?个门、到?个窗、盖?个章”。市与临清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改?精神,凡盖有“烟店镇?民政府扩权强镇?政审批专?章”的审批?件,市县相关部门要“见章盖章”“见???”予以备案或转报。由市级相关部门办理的,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再要求临清市相关部门加盖印章。综合?政执法局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镇级执法?量实?联合执法。临清市政府部门各派驻机构接受烟店镇的统?指导和协调,?常执法活动以镇管理为主。(三)多措并举,建?务实?效的?编??制度1.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创新?员编制管理,统筹使?现有编制资源,实?编制分类管理、?员统筹使?,改变“有?忙、有?闲,苦乐不均”的现状。对城镇规划、法律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可探索实?职员制、聘任制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引进亟需?才。

      2.编制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录,??推?政府购买服务。凡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事务性、辅助性?作等,都要引?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式实?购买,由花钱养?向花钱办事转变,降低对编制的依赖。?励社会资本参与烟店镇公共设施投资和运营,加?对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育、卫?、?化、?龄等社会事业投?。3.有序推进?部交流。拓宽选拔??渠道,完善?部?才交流与引进机制,加?从烟店镇事业编制?员、优秀村?部、?学?村官中选拔镇领导?部。有计划地选派临清市级以上机关年轻?部到烟店镇任职、挂职,在烟店镇?作时间长、业绩突出的?部可优先安排到临清市级机关?作。积极选派烟店镇事业单位业务??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严格规范?员借调,上级机关?般不得借调烟店镇?作?员,因?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需经烟店镇党委同意后,报临清市委组织部批准并明确借调时间,借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在烟店镇?作不满2年的?作?员,临清市直部门?律不得借调;与烟店镇

      签订服务协议的公务员,协议期内?律不得借调。4.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全?落实省市关于关?关爱基层?部减轻基层?作负担的政策要求,激励???部?事创业。落实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制度,按照中央和省统?部署安排,完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和事业单位?作?员岗位聘?和职称评定??的倾斜政策;烟店镇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例可以提?到20%;落实?部待遇政策,建?和完善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办法,确保基层需要的?才进得来、留得住、?得好;认真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做好年度休假计划以及调休?作,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到实处;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部在改?创新中的失误,营造?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四)加?财政?融扶持?度按照“财?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步调整完善县镇财政管理体制,建?财政主体税收超收激励体制。以

      2015年财政收?为基数,超收的县级留成部分由临清市财政全额返还烟店镇。在烟店镇辖区内产?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社会抚养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收?、?政事业性收费等?税收?,分配向烟店镇倾斜。在烟店镇辖区内收取的?地出让?净收益部分,优先给予烟店镇按规定?途安排使?。市与临清两级要统筹相关专项资?对烟店镇给予?持,实现外部“注?”与内部“造?”有机结合,不断提升烟店镇跨越式发展的动?。条件成熟时,可以逐步探索设?镇级国库,各相关部门要加??持?度。完善?融服务体系。积极引导?融机构加?对烟店镇信贷?持?度,?励银?、?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融、融资机构在烟店镇设?分?机构或?点,改善对?微企业、个体?商户和农户的融资服务。积极引导各类资本以多种?式参与烟店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业功能区建设。(五)加?配套改?,形成推动改?试点的强?合?统筹推进?政管理体制改?和?范城镇、特??城镇等新型城镇化综合改?试点?范,因地制宜整合?地、建设、?融等领域扶持政策,形成改?合?。1.强化?地?持。在县级?地利?总体规划范围框架内,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加?对烟店镇建设?地?持?度。城乡建设?地增减挂钩和?矿废弃地复垦利?指标全??持烟店镇。优先?持烟店镇异地有偿使?占补平衡指标。落实城镇建设?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落户数量相挂钩的政策。加强城镇化宏观管理,在符合?地利?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完善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提升城镇规划标准,探索“多规合?”,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推动烟店镇与周边城镇、乡村协同发展。2.强化项?扶持。在原有扶持政策基础上,市与临清两级应进?步加?扶持?度,对各类政府投资性产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凡烟店镇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市与临清相关部门优先将其列?项?实施范围。积极争取中央、省各类扶持政策、项?、资?,向烟店镇倾斜。3.深化户籍制度改?。根据省政府户籍制度改?意见,全?放开烟店镇落户限制,凡在烟店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员,本?及其共同居住?活的配偶、未婚??、?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在教育、就业、兵役、社会保障等??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原为农村居民的,可继续保留其承包地的经营权,允许按照依法?愿有偿原则进?流转。落实?持农业转移??市民化的相关政策,逐步建?财政转移?付同经济发达镇农业转移??市民化挂钩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六)创新基层服务管理?式落实党建?作责任制,强化烟店镇党委领导作?和统筹协调功能。充分发挥党建?作机构的作?,配强党务?作?量,落实场所、经费等基本保障。进?步加强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深?推进“两学?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

      落实场所、经费等基本保障。进?步加强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深?推进“两学?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课”等党的组织?活制度,全?推?主题党?制度,推动过硬党?部建设。建?农村基层党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微权?”清单,落实镇?部分?包村、?户?访、在村服务制度,推动镇党委把?作重?放在抓基层党建上,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龙头”作?。加??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经营?点、?程项?、服务窗?党建?作?度,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堡垒作?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推??格化服务管理,健全综合?格化管理治理体系,依托党的组织体系,整合综治、司法、公安、应急、信访、民宗等各种资源?量,健全完善综治中?软硬件建设,构建烟店镇综治中?,组建?岗多责、?专多能的职业化?格员管理队伍,实现“多?合?、?员多能”,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推动?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撑,提?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法治思维和法治?式化解社会?盾,解决社会问题。尊重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健全权益保障和?盾化解机制,?励和?持社会各??参与,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我调节、居民?治良性互动。加强智慧城镇、平安城镇建设,提??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平,提升核?竞争?。三、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履?领导责任,把深?推进经济发达镇?政管理体制改?纳?重要议事?程,临清市烟店镇?政管理体制改?试点?作领导?组具体负责烟店镇?政管理体制改??作,建?健全?作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改??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抓好经济发达镇?政管理体制改??作。(?)强化协调配合。临清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将责任分?落实到位,按期制定完成配套政策,推进改?任务落实。烟店镇要成??政管理体制改??作专班,推进落实?政体制改?措施,联系临清市直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改?,定期向临清市烟店镇?政管理体制改?试点?作领导?组汇报改?情况。(三)严明纪律规矩。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部?事纪律,确保改?平稳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监督执纪问责?度,对条条?预、推诿扯?、拖沓散漫等影响改?推进的部门、单位及责任?员,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要把经济发达镇?政管理体制改?组织落实情况纳?镇领导班?业绩考核内容,充分调动积极性,增强推进改??作的责任感,确保顺利圆满实现改??标。莘县古云镇?政管理体制改??案根据《中共?东省委办公厅?东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经济发达镇改?试点经验深?推进乡镇(街道)?政管理体制改?的实施意见》(鲁厅字〔2018〕33号)和《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厅字〔2018〕33号?件精神深?推进乡镇(街道)?政管理体制改?的通知》(聊办字〔2018〕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莘县古云镇?政管理体制改??作制定本?案。?、总体要求略……?、主要任务(?)推进职能转变1.扩?管理权限。根据《?东省向经济发达镇放权指导?录》,按照“依法下放、权责?致、能放即放”的原则,将古云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古云镇政府。重点扩?古云镇在产业发展、城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安全?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保障等??的?政审批、?政处罚及相关?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经研究,依法向古云镇政府下放?政权?100项,其中?政许可32项,?政处罚64项,?政确认2项,?政给付2项。同时,根据基层运?情况,已赋予的权限可按规定程序进?动态调整。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要在?才、装备、技术等??,对古云镇履?相关权限给予?持和保障,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培训,明确政策标准和?作流程,健全权?监督机制,确保下放的管理权限接得住、?得好。2.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落实“?次办好”改?要求,深?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组建镇政务服务局,实现“?枚印章管审批”。古云镇政务服务局办理的?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县级有关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需要向上级部门备案或转报的事项,县级有关部门要“见章盖章”“见???”。规范权?运?,确保法?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加强古云镇便民服务中?规范化建设,逐步将基层?政权?、公共服务事项纳?便民服务中?办理,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功能,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整合优化古云镇内部决策、管理、监督等管理职责和?作?量,为便民服

      功能,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整合优化古云镇内部决策、管理、监督等管理职责和?作?量,为便民服务?作提供?持和保障。推动?上政务服务向古云镇延伸,实现“??办理、?站服务”全覆盖。健全“?次办好”服务?络,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上服务站点建设,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公?”。3.实?综合?政执法。整合现有的执法?量和资源,组建镇综合?政执法局,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量实?联合执法,推动执法重?下移。县级部门派出执法机构要接受古云镇党委、政府统?指导和协调,?常执法活动以古云镇管理为主。加强古云镇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量,加?业务培训?度,提升执法?员的综合执法能?和?平。全?实??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政执法监督。4.推?城乡社区?格化服务管理。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格化治理体系,依托党的组织体系,整合综治、司法、公安、应急、信访、民宗等各种资源?量,构建古云镇综治中?和?岗多责、?专多能的职业化?格员管理队伍,实现“多?合?、?员多能”,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加强古云镇综治中?建设管理和?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撑,提?社会治理智能化?平。推动社会治理重?向基层下移,加强法治保障,运?法治思维和法治?式化解?盾,?励和?持社会各?参与,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治良性互动,加强平安城镇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5.强化党建?作职责。落实党建?作责任制,强化古云镇党委领导核?作?,强化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设置党建?作办公室,配强党务?作?量。严格落实“三会?课”、组织?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作各项制度,开展主题党?和党员活动?活动,持续推进“两学?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推??部评星定级、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提升?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作覆盖?平,在经费、场所建设等基础保障??加??作?度。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堡垒作?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创新机构编制管理1.综合设置机构。根据古云镇?作实际需要,进?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的?量和职能,统筹机构编制资源,综合设置古云镇党政?作机构和事业单位,实?扁平化管理。设置党政?作机构8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作办公室、综合?政执法局、政务服务局(加挂社会事务发展局牌?)、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加挂?态环境办公室牌?)、应急管理局、规划建设管理局。主任(局长)由镇领导副职兼任,另可配备1名副科级的副主任(副局长)。设置公益?类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加挂党群服务中?牌?)、综治中?、农林?综合服务中?、油区发展服务中?、园区产业服务中?、综合?化服务中?。主任可按副科级配备。对派驻机构的考核以古云镇为主,其主要负责?的任免应当听取古云镇党委意见。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外,上级相关部门不得要求上下对?设?机构或加挂牌?。2.?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推进编制资源向古云镇倾斜,重新核定?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古云镇核定?政编制45名,事业编制65名。加强古云镇领导班?建设,选配素质好、能?强的?部到古云镇党政领导岗位,镇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对?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党政正职,可在职数规定范围内提拔为县级领导班?成员并继续兼任现有职务。(三)建?务实?效的?编??制度1.创新选???机制。根据古云镇领导班?建设需要,注重从古云镇事业编制?员、优秀村?部、?学?村官中选拔领导?部。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加?对古云镇的?持?度,满?古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励古云镇创新?员编制管理,实?编制分类管理、?员合理调配,赋予古云镇更加灵活的???主权。制定古云镇政府购买服务?录,凡是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事务性、辅助性?作等,都要引?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式实?购买,由“花钱养?”向“花钱办事”转变。2.有序推进?部交流。有计划地选派县级机关年轻?部到古云镇任职、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古云镇?作、业绩突出的?部到县级机关?作。积极选派古云镇事业单位业务??到上级单位或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上级机关?般不得借调古云镇?作?员,因?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在征得古云镇党委同意后,须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并明确借调时间,借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在古云镇?作不满2年的?作?员,上级机关?律不得借调;与古云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公务员,协议期内?律不得借调。3.建?激励保障机制。全?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关?关爱基层?部减轻基层?作负担的政策要求,激励

      3.建?激励保障机制。全?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关?关爱基层?部减轻基层?作负担的政策要求,激励??基层?部?事创业。严格执?各项?部待遇政策,建?基层?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古云镇实际、与?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认真落实公务员年终?次性奖?政策,确保?额兑现发放。认真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确因?作需要未能休假的,按有关规定执?。古云镇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例可以提?到20%。按照中央和省统?部署安排,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完善古云镇事业单位?作?员岗位聘?的倾斜政策。围绕满?基层?部就餐、住宿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需要,切实抓好镇机关“五?”(?堂、宿舍、澡堂、图书室、?体活动室)建设等保障?作。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部在改?创新中的失误,营造?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四)理顺县镇关系1.厘清事权边界。全?实?古云镇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录清单制度,厘清县政府及县直部门与古云镇的职责关系,加快建?边界清晰、分?合理、权责?致、运??效、依法保障的基层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制约和协调机制。县直部门、古云镇政府要严格按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录清单履?职责。全?清理与古云镇签订的各类“责任状”,擅?转移给古云镇的?作任务责任?律取消。今后,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外,严禁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形式,将县直各部门的?作任务责任转嫁给古云镇承担。如有阶段性、临时性的?作任务确需古云镇承办的,须由县委、县政府研究提出意见,并明确?作?标、内容、权限、分?、期限等具体要求,落实?员、经费以及业务培训等保障措施。2.健全与职责相适应的考评体系。完善对古云镇的考核指标设置,逐步建?健全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对古云镇的评?达标、?范创建等活动,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古云镇设置“?票否决”事项。建?健全县直部门和古云镇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完善社会满意度评价及第三?考评办法,加?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切实增强考评公信?。3.建?事权与?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县、古云镇的财政事权和?出责任,应由县级承担的?出责任,不得转移给古云镇;对下放给古云镇的事权,要给予相应财??持。加?财政转移?付?度,弥补古云镇财?缺?。对县政府及县直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属于县政府事权的,应?额安排资?,不得要求古云镇安排项?配套资?。(五)加?政策扶持?度1.加?财政?持?度。建?财政激励政策,加?税收收?超收奖励?度,以古云镇当年地?税收收?为基数,?上年超收的县级留成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返还。县级各部门在古云镇域内征缴的?政性收费和罚没收?,除应上缴中央和省以上收?外,全部补助古云镇。在古云镇域内收取的?地出让?净收益部分,优先给予古云镇按规定?途安排使?。2.加?项?扶持。编制莘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战略性规划时,在布局重??产?、重点产业等项?上,优先考虑古云镇。对古云镇辖区内纳?县级及以上新旧动能转换重?项?库的项?,优先列?县级重点项?,优先申报省市重点建设项?,对项??地指标优先扶持。优先申报古云镇辖区内优势产业集群,争取上级奖补资?。在安排“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基础设施”等项?时,优先安排古云镇辖区内项?,并积极争取中央、省扶持资?。对古云镇需要办理的项?建设等,在?政审批等环节开辟“绿?通道”,确保其及时办结。3.强化?地?持。在城乡建设?地增减挂钩和?矿废弃地复垦利?指标上全??持古云镇,优先?持古云镇异地有偿使?占补平衡指标。推动古云镇?业?地节约集约和优化配置。探索实?“多规合?”,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推动古云镇与周边城镇、乡村协同发展。积极引导古云镇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让进城农民“居有其屋”;继续实践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以及盘活利?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落实城镇建设?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落户数量相挂钩的政策。4.完善?融服务体系。加强?融基础设施建设,在古云镇设有分?机构的?融机构,进?步下沉服务,提升融资服务?平;未设?分?机构的,?持引导其在古云镇新设分?机构,增加区域?融?点数量,满?企业、商户?融服务需求多样性。重点推进古云镇域内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扩?直接融资。建?健全协调服务机制,围绕古云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政银企对接,定期组织“?融?作?”活动;引导当地优质企业发起设??额贷款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盘活民间资本,促进民间资本规范化、阳光化,发挥民间资本“?额、分散”优势,满?实体经济发展多类型的资?需求。5.深化户籍制度改?。以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励创业、创新型?才在古云镇安家落户,落户?员及其共同居住?活的配偶、未婚??、?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在教育、就业、兵役、社会保障等??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原为农村居民的,可继续保留其承包地的经营权,允许按照依法?愿有偿原则进?流转。落实?持农业转移??市民化的相关政策,逐步建?财政转移?付同经济发达镇农业转移??市民化挂钩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履?领导责任,把深?推进经济发达镇?政管理体制改?纳?重要议事?程。成?古云镇?政管理体制改?试点?作领导?组,具体负责古云镇?政管理体制改??作。建?健全?作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改??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抓好经济发达镇?政管理体制改??作。(?)强化协调配合。莘县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将责任分?落实到位,按期制定完成配套政策,推进改?任务落实。古云镇要成??政管理体制改??作专班,推进落实?政体制改?措施,联系县直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改?,定期向莘县古云镇?政管理体制改?试点?作领导?组汇报改?情况。(三)严明纪律规矩。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部?事纪律,确保改?平稳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监督执纪问责?度,对条条?预、推诿扯?、拖沓散漫等影响改?推进的部门、单位及责任?员,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要把经济发达镇?政管理体制改?组织落实情况纳?镇领导班?业绩考核内容,充分调动积极性,增强推进改??作的责任感,确保顺利圆满实现改??标。

    篇七:乡镇执法改革最新方案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郑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10.20?

      【字

      号】新政〔2015〕37号

      【施行日期】2015.10.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2015〕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20日

      新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2014〕6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郑政〔2015〕15号)精神,现就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机构设置,完善保障机制,优化执法队伍结构,着力解决当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体制不顺、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多头执法、超员严重、治超不力等问题,建立权责明确、体系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为实现我市交通运输现代化、交通执法规范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二是精简高效,三是积极稳妥。

      二、主要内容

      (一)整合执法职能。将分散在交通运输管理、干线公路管理、农村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公交、出租汽车管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以及货运源头治超等职能予以整合,交由新组建的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具体负责全市道路交通运输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和辖区内货运源头治超工作。

      (二)精简执法机构。新组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挂“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牌子,为市交运局直属事业单位,同时撤销“新郑市交通路政管理大队”。

      (三)从严核定编制。新组建的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要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

      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合理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等级和数量,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按照《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定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郑编办〔2015〕113号)规定,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的具体职责、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市交运部门研究核定。

      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郭店超限检测站、S103郑州市新郑林庄超限检测站移交给新组建的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管理。

      (四)探索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在现有法律体系下与公安等执法队伍的联席会议制度、交叉任职制度、相互驻勤制度、案件移交制度等联合执法机制。

      (五)经费保障。按照《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经费使用和监管的意见〉的通知》(郑财办〔2015〕42号),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经费来源为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执法机构经费中包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执法工作经费由市级财政按照我市经费标准和执法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全额纳入市财政预算。其中:对县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人员和公用经费,省财政将核定的县级编制人员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予以保障。人员经费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公用经费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包括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执法工作经费包括执法车辆维修、加油、执法巡查、执法取证、卷宗建立、道路保通、维护路权等执法工作产生的费用。执法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落实,其中,省级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执法工作经费补助,保障县级执法工作经费需要。

      (六)人员选聘和安置。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市交运局原在编在

      册的路政、运政执法人员,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考核由市交运局组织实施。对未聘人员,本着以人为本、和谐稳定的原则,对涉改单位在岗但不在编在册人员和公开选聘落选人员,由其原所在单位安置,原市交运局下属的交通路政管理大队落聘人员,由市交运局协调安置到下属单位。

      (七)资产移交。由市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及改革的部门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晰债权债务,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做好固定资产、财务和债务的分配、移交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禁止私分、滥发和转移公有财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本次改革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市交通路政管理大队等部门涉及执法职能形成的债权债务经审计部门认定后由新单位承接。新成立的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办公场所由市政府予以调剂划拨解决。

      (八)干部选拔任用。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人员组建到位后,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将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择优选聘到位。

      (九)机构挂牌运行。按照郑州市关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时间节点要求,确保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按时挂牌成立。同时,积极整合内部资源,第一时间实现队伍融合、工作融合,确保机构尽快正常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三、配套措施

      (一)对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及超限检测站原在编在册的未聘人员,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干线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04〕53号)进行转岗安置。

      (二)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中未聘人员的转岗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11〕140号)精神继续推进。

      (三)对合同制人员,合同期满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终止劳

      动合同;对临时聘用人员予以清退。

      (四)对原在编在册人员,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要及时办理退休和病退手续;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其中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领取的养老保险金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给同级财政的资金中支付,划拨给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五)对原在编在册人员转岗到企业工作或自谋职业的,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社会保险费的交纳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退休时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分流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期间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入本人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保证分流人员退休后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对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如低于按事业单位职工计发的退休费,采取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所需费用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补贴基数为2013年12月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标准与本人2013年12月按事业单位计算的退休费差额。补贴基数一次核定后不再变动。补贴办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3〕110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拖欠已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参照豫政办〔2011〕140号文件,由市级财政统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市财力一次性解决。

      (七)改革中转岗的原在编在册的正式人员,其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拓宽服务网络、推进体制创新等方式多渠道转岗安

      置富余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推进、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交运、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交运部门要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报告。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交运部门研究确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财政部门要理顺资金管理渠道,保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经费,加强资金监管。人社部门要指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加强人事管理,做好改革中定岗定员、离退休、转岗安置人员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和财务、人事纪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改革涉及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安置转岗富余人员,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监察部门要对执法体制改革进行监督,做到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确保行业大局稳定。

      (四)积极稳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人员安置、社保关系等,各相关单位要对决策事项提前进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认真研究制定化解预案,确保改革工作在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主办:市交运局。

    篇八:乡镇执法改革最新方案

      

      加快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构建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执法体系,增强行政执法协同体系建设,造就高素质的执法队伍。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构建协同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为核心,以“一支队伍管执法”为突破,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结合执法”

      体系,为实现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具体目标

      坚持大综合方向为统领,以整体政府理念统筹行政执法,对行政执法实行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系统集成改革,更大范围整合执法职责,优化配置执法资源,健全执法协同机制,实现部门间、区域间、层级间一体联动,形成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到2022年底,60%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整体执法事项20%以上、覆盖60%以上的执法领域,60%的行政执法量由综合行

      政执法部门承担;80%以上的执法力量下沉一线,执法平台运行率达到

      100%;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种类精简至“1+8”以内(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卫

      生健康),全面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金字塔型”执法监管结构。

      三、重点任务

      (一)打破体制壁垒,优化政府整体性治理构架

      1.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事项清单。根据省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项划转进程,按时间节点要求分批次完成事项划转工作;并根据市级地方立法的更迭

      情况,动态更新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和部门专业执法事项清单。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整合行政执法机构。全面梳理行政执法编制和执法人员情况,理清混编混岗问题,推动职责整合和编制划转同步完成,使执法人员重新回归执法本位。全面整合集中执法力量,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种类精简至“1+8”以内(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8个领域执法队伍),统一规范更名为“**(领

      域)行政执法队”,整合形成“1+8”的执法队伍架构。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3.推动乡镇层级“一支队伍管执法”建设。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及“人沉事沉”的原则,分步实施赋权,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整合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实行统一派驻、集中办公;率先在崇头镇展开试点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向其他有承接水平的乡镇(街道)逐步铺开,建立起权责统

      一、权威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4.建设“四化”执法队伍。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四化”建设目标,制定“四位一体”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分层分级展开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养,交流挂职等实战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水平

      素质。建立健全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制度,从执法制度建设、执法行为规范、智慧执法应用、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基础保障等方面统筹推动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良好新形象。到2022年基本实现“四

      化”目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强化数字赋能,构建全覆盖监管体系

      1.动态调整监管事项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从许可前端和处罚末端双向梳理行政检查事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等内容,实行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并根据事项划转情况,即时动态调整监管事项清单;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即时认领监管事项。

      确保应领事项认领率、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均达100%。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着力消除监管盲区。定期展开监管工作调研评估,以“一件事”全过程监管为切入点,由各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制定日常监管、重点监管计划任务(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各相关单位;时间:2021年-2022年)。增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危化品、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共卫

      生等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卫健局;时间:2021年-2022年)。由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负责监管工作跟踪评估,将监管计划执行情况,执法监管效能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提升监管行为覆盖率(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各相关单位;时间:2021年-2022年)。依托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并发挥媒体监管功能,广泛征集“三不管"“多头管”问题线索,强化监督工作跟踪问效。

      3.构建信用评价模型。探索“信用+监管”的场景应用,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对轻微违法实行承诺代罚,将书面承诺履约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大力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信用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对失信记录建档留痕,打破部门信息

      孤岛,强化互通互享,并依法落实失信结合惩戒机制。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提升执法智治水平。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依托省“互联网+监管”“浙政钉·掌上执法”及市“智慧执法”平台等系统,全量汇聚监管对象数据及违法证据信息,推动部门间数据互通、证据互认,提升主动发现识别违法线索及非接触固定违法证据水平,提升执法监管效率;推动省统一执法监管系统(掌上执法)和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的有效使用,通过线上执法留痕,实现

      执法案件可查可核可溯。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三)打通横纵关节,构建全方位协同联动体系

      1.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建立月度例会制,定期部署我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动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托县综合指挥平台、“基层治理四平台”、等信息系统及数字城管、天网工程等监控系统,实现监控系统互联互通,协调督导执法

      行动,提升问题发现及处置效率。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街道)、及部门间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衔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流程、标准及要求,压缩案件移送环节时间周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投诉举报受理方面,在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为受理依据的基础上,实行首问首述责任制,减少受理环节推诿塞责(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机制,以常用典型案例指导执法协作配合(完

      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在涉企部门领域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

      明确“综合查一次”施行领域、事项等内容,推动执法监管检查“一件事”

      集成,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理应增强协作,统一法律适用,建立涉嫌犯罪案件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针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及刑事司法机关应就案件办理中的专业性问题做好

      沟通衔接,对案件处置情况信息即时通报,并就涉嫌犯罪案件即时实行移送。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

      1.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将裁量基准使用情况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建立裁量依据适用及说明理由制度,推广实施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建立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容

      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增强法制审查队伍建设。配强县级部门法制审查专门力量,各乡镇(街道)发挥好司法所及执法部门派驻机构、派驻人员的专业优势,增大与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力度,用好“法律顾问”;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培养制度,提供学习培训、业务交流等保障机制。压实县乡两级法制审核,减少行政执法案

      件被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等负面情形。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3.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建立行政执法评议制度及指标体系,对执法制度、监管履职、执法质量、队伍建设、执法绩效等实行“全方位体检式”评议,推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双向考评,倒逼乡镇(街

      道)、部门共同履行好“审批—监管一执法”职责全链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4.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增大对行政执法装备、技术(信息化手段)、培训(实训)等方面的投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及省级文件要求。

      按标准配置执法场所及执法装备,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组织领导。依托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大

      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实行联席会议制,定期汇报部署改革

      情况。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按照改革部署要求,即时研究制定配套

      方案,倒排时间节点,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二)严肃工作纪律。要将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贯彻改革全过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持续、干劲不减。对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和单位,要有大局意识,坚决落实改革任务,做到不打折扣、不搞

      变通、不开口子,确保平稳有序推动改革,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三)浓厚工作气氛。各单位要紧跟推动节奏,注意挖掘执法监管正反典型案例,主动宣传发声,系统总结提炼,即时形成一批可体验观摩的现场、可操作执行的制度、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营造改革气氛表达改革成效。

    篇九:乡镇执法改革最新方案

      

      “?综合?体化”?政执法改?,实施?案印发!青政办发〔2022〕1号青?县?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县“?综合?体化”?政执法改?实施?案的通知各乡镇?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青?县“?综合?体化”?政执法改?实施?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青?县?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0?(此件公开发布)青?县“?综合?体化”?政执法改?实施?案为进?步理顺执法体制,优化资源统筹,提?执法效率,构建“县乡?体、条抓块统”?效协同格局,不断提升依法?政?平、整体智治能?和?民群众满意度,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综合?政执法改?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加快推进“?综合?体化”?政执法改?实施?案》(浙委法办发〔2021〕1号)、《浙江省“?综合?体化”?政执法改??动计划(2021—2022年)》(浙综改〔2021〕1号)等?件精神,结合青?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案。?、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遵循,深?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贯彻党的?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综合”?向为统领,以“整体政府”理念统筹?政执法,对?政执法进?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系统集成改?,更?范围整合执法职责,优化配置执法资源,健全执法协同机制,做优做实“综合?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体系,着?推动“?张清单管职责、??队伍管执法、?个?格管巡查、?个窗?管受理、?个平台管指挥、?个系统管办案、?个机制管协调”?作机制,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全闭环的?政执法体系”“全?位的协同联动体系”“全智治的数字执法监管体系”“全要素的执法能?提升体系”,实现部门间、区域间、层级间?体联动,形成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效、机制更健全、?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综合?体化”?政执法体系。?、?作?标到2021年底,“?综合?体化”?政执法体系基本建?,“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作机制基本成型。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种类精简?“1+5+3”(即综合执法+农业、?化市场、市场监管、?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然资源、应急管理、卫?健康),各综合?政执法队和专业执法队能??平显著增强,群众满意度进?步提升。到2022年底,基本形成完备的全县整体执法事项清单;60%的?频率、?综合、?需求执法事项纳?综合?政执法范围,综合?政执法事项占整体执法事项20%以上、覆盖60%以上的执法领域;80%以上的执法?量下沉?线,乡镇(街道)执法?员占到县域?政执法?员总量50%以上;执法平台运?率达到100%,推动形成权责统?、权威?效的“?综合?体化”?政执法新格局。三、主要内容(?)进?步集成?政执法事项1.拓展综合执法领域。按照“权责统?、分类处置、应划尽划、集成?效、依法合规”的原则,进?步集中?政处罚权,在更?范围,更多领域开展综合?政执法。具体划转事项以《浙江省综合?政执法事项统??录》《丽?市综合?政执法事项扩展?录》为依据,按照法定程序由县?民政府发布划转公告。划转后,明确由县综合?政执法局集中?使的?政处罚权,除职权划转前已经?案但未结案的案件外,有关部门不得再继续?使。责任单位:县综合?政执法指导办、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政执法局、各相关执法部门。2.完善执法事项清单。按照“省定标准、市县统?”原则,在《浙江省综合?政执法事项统??录》的基础上,根据省市综合?政执法改?事项划转进程,按时间节点分批次完成事项划转?作,进?步优化扩展本县综合?政执法范围。同时,协助市级梳理专业领域执法事项,形成“综合执法+部门专业执法”整体?政执法事项清单。具体实施的综合?政执法事项清单实?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县?政执法局(县综合?政执法指导办)、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各相关执法部门。3.分类推进赋权赋能。推进乡镇(街道)?政执法赋权?作,进?步推动权?下沉,强化“属地执法”。在县级层?划转整合

      后,从《浙江省综合?政执法事项统??录》《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政执法事项指导?录》中梳理出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专业技术要求适宜、易发现易处置的执法事项,按规定程序赋予乡镇(街道)?使,稳步推进分类赋权、精准赋权,具体以赋权乡镇(街道)?政执法事项?录为依据,做实乡镇(街道)执法功能。责任单位:县?政执法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各相关执法部门、各相关乡镇(街道)。(?)进?步优化?政执法架构4.建强统筹协调指挥机构。调整成?青?县?综合?体化?政执法改?领导?组,设置县综合?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进?步统筹县域“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体系,有效协调解决?政执法体系运?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责任单位:县府办、县委编办、县?政执法局、县司法局。5.优化县级?政执法机构。梳理全县?政执法编制和执法?员情况,依据?政执法事项划转清单,统筹配置?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将全县11个部门的?政执法队伍进?整合,撤销?利、劳动保障等专业执法队伍,调整?政部门执法机构及内设科室职能设置,重新优化形成“综合?政执法队+农业综合?政执法队、?化市场综合?政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政执法队、?态环境综合?政执法队、交通运输综合?政执法队+?然资源?政执法队、应急管理?政执法队、卫?监督所”的“1+5+3”县级执法架构,按照“编随事?、?随编?”等原则相应划转执法?员(详见附件1)。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社保局、各相关执法部门。6.推?1+X区域执法模式。突出“重?下沉、属地管理、区域联动、合理配置”,将全县32个乡镇(街道)划分为12个执法区域(详见附件2),并相应成?鹤城街道综合?政执法队、瓯南街道综合?政执法队、油?街道综合?政执法队、三溪?街道综合?政执法队、温溪镇综合?政执法队、船寮镇综合?政执法队、腊?镇综合?政执法队、东源镇综合?政执法队、??镇综合?政执法队、海?镇综合?政执法队、?湖镇综合?政执法队、北?镇综合?政执法队等12?综合?政执法队,与县综合?政执法局各派驻乡镇(街道)的中队合署办公,整合运?。其中鹤城街道、油?街道、三溪?街道单独管辖,其余9个乡镇(街道)中队辐射周边乡镇。强化综合?政执法队?量配备,推进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政执法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7.推动基层“??队伍管执法”。“1+5+3”执法部门应当根据各?领域实际派出执法?员进驻乡镇(街道)综合?政执法队,接受当地乡镇(街道)统?领导和指挥,?使依法赋予的全部或部分?政处罚权及与?政处罚相关的?政检查、?政强制措施等职权。派驻乡镇(街道)综合?政执法队的执法?员?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团)、?会等组织关系转?属地乡镇(街道),?资待遇、综合?标考核奖参照属地乡镇(街道)发放;年度考核优秀?例参照属地乡镇(街道)?例单独设置,不占属地乡镇(街道)?部年度考核优秀名额,考核?作以乡镇(街道)为主,征求编制所在部门意见;?部选拔、任免、调动和职级晋升,事先书?征求属地乡镇(街道)党委意见后,由编制所在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各相关执法部门、各相关乡镇(街道)。(三)进?步打通监管执法链条8.构建全覆盖监管体系。全?梳理监管事项?录清单,以“?件事”全过程监管为切?点,从许可前端和处罚末端双向梳理,实现许可、监管、检查、处罚的关联衔接。强化监管事项?录清单运?,依托省级?政执法监管平台,由各?业监管部门牵头,制定监管计划任务,确定监管?标、内容和举措,作为全县域统筹组织执法监管活动的依据。县综合?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将监管计划执?情况、条块联动效率和整体执法监管效能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年度综合?标考核,切实提升监管?为覆盖率、响应率。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执法局、各相关执法部门。9.健全争议协调解决机制。县综合?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定期研究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重??政执法职责争议。两个及以上单位出现监管、执法争议的,由县综合?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组织协调。争议??为县综合?政执法局的,由县综合?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委编办三个部门共同协商,协商不成,报县?民政府确定。协调期间,不得影响法定职责履?。责任单位:县?政执法局(县综合?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各相关执法部门。10.完善联合执法?作机制。全县各业务主管部门、综合?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队、乡镇(街道)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接受县综合?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的统?指挥,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业务培训、证据互认、技术?持、案件移送等??,深度协作和配合;需要有关部门认定、检测、鉴定、提供有关资料的,相关部门应及时依法回应。责任单位:各业务主管部门、县?政执法局、各相关执法部门、各相关乡镇(街道)。(四)进?步提升?政执法效率1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对?政执法?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度,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别的执法队伍和执法岗位进?培训,多渠道、多途径开展以会代训、专题培训、业务轮训、导师帮带、岗位练兵、上挂下派等,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

      ?平。严格实??政执法?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励和?持?政执法?员参加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派优秀年轻?部到基层执法平台锻炼。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相关执法部门。12.健全?政执法制度。聚焦?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落实?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推?实施轻微违法?为告知承诺制,坚决杜绝运动式、“??切”执法,让执法既有?度?有温度。健全?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进?步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将裁量基准运?情况纳?法制审核范围,建?裁量依据适?及说明理由制度。建?健全?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部担当作为。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组织部、各相关执法部门。13.强化“综合查?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次到位”要求,同步加强划转赋权领域和?频协同事项的“综合查?次”执法检查。依托“双随机、?公开”监管系统,明确检查计划,优化检查内容。不断拓展民?领域、主要?业、重点企业的“综合查?次”检查模式,探索建?检查清单,“线上+线下”推进?次性告知、照单逐项检查,不断提??政效率,减少重复执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部门。14.深化?刑“两法”衔接。建?健全综合?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作机制以及双向案件咨询制度,各?政执法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加强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对接、协作配合,建?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司法审判与?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分析研判、风险预警等机制。责任单位:各相关执法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法院、县?民检察院、各相关乡镇(街道)。15.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县乡全覆盖的?政执法协调监督?作体系建设,建??政执法评议制度及指标体系,对执法制度、监管履职、执法质量、队伍建设、执法绩效等进?“全?位体检式”评议,推动?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积极发挥?政复议纠错、?政诉讼监督功能,倒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明执法。责任单位:县?政执法局、县司法局、县?民法院、县?民检察院。(五)进?步推进执法数字赋能16.实?数字化监管。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丽?市智慧执法、数字城管等信息系统资源,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加强?现场执法设备覆盖与感知,综合应?云计算、?数据、??智能等信息技术,全?汇聚监管对象数据,深度挖掘执法盲区和违法违规?为,不断提?对违法违规?为的发现和快速处置能?。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数据中?、县司法局、各相关执法部门。17.推进数字化执法。依托浙江政务服务?、浙政钉等,全?推?使?全省统?执法监管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全省统?处罚办案系统,实现执法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和执法事项?上办、掌上办、全程留痕。责任单位:县?数据中?、县司法局、各相关执法部门。18.加强数据归集分析。?好省“互联?+监管”平台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进?步加强?政许可、?政检查、?政处罚、?政强制等执法监管数据的归集分析,?体化推进线上线下执法监督?作,实现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数字化监督,着?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执法”?作闭环。责任单位:各相关执法部门。四、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抓改?,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切实发挥县?综合?体化?政执法改?领导?组作?。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按改?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制定配套?案,倒排时间节点,完善任务分?。强化改?的正向激励,建?改??作的容错纠错机制,引导涉改单位和党员?部锐意进取、实?担当。(?)压实?作责任。机构编制、组织?事部门要做好机构调整、?员派驻等?作。?数据中?要加快完善数据归集、平台整合,创新智能监管指挥模式;司法局、综合?政执法局、?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要抓好权限划转、?量整合;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划拨和资?保障;各乡镇(街道)加强区域协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执纪监督?度,倒逼履职尽责。(三)强化绩效评估。建?科学合理的监管执法绩效考评体系,加强?政执法职权?使和监管责任履?情况的检查、评价及结果应?,使执法?量、执法投?与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执?法律、遵守纪律、接受奖惩等情况相匹配。(四)严肃?作纪律。改?期间,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职责分?履职尽责,确保各项?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严禁出现思想混乱、队伍涣散、?作断档等现象,严格执?机构编制、组织?事、财务、保密等?作纪律和国有资产、档案管理等?作规定。

      附件:1.青?县?政执法改?机构编制调整建议?案2.青?县综合?政执法局执法区域划分情况表附件1青?县?政执法改?机构编制调整建议?案根据《青?县“?综合?体化”?政执法改?实施?案》和基层“??队伍管执法”改?要求,特制定如下机构编制调整建议?案:?、县综合?政执法局增挂县综合?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牌?。县综合?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推进?政执法体制改?,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政执法、完善执法?作机制、协调指挥各执法主体执法活动、调配使?执法?量等职责。根据?作需要,进?步加强综合?政执法指导?作?员?量建设。?、调整县级部门执法机构。根据“?综合?体化”?政执法改??作要求,不再保留县劳动保障监察?队、县?政监察?队。调整后,优化形成“1+5+3”县级执法架构,即“综合?政执法队+农业综合?政执法队、?化市场综合?政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政执法队、?态环境综合?政执法队、交通运输综合?政执法队、?然资源?政执法队、应急管理?政执法队、卫?监督所(待省?统?明确改??向)”。按照“编随事?、?随编?”等原则相应调整划转执法?员。青?县执法机构设置对照表附件2青?县综合?政执法局执法区域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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