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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总结9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4-30 19:20:09

    篇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总结

      

      解读["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

      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解读《“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新华社记者高敬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我国“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了“行动指南”。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并确定了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等七项主要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二五”以来,我国坚决向污染宣战,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指出:“应该看到,我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重、环境质量差、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有较大差距,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因此,“十三五”期间,提高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是当前核心任务。

      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规划提出了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分别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专家指出,约束性指标主要是针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与“十三五”规划纲要相比,约束性指标中增加了两项涉及土壤的指标,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这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七大任务:分别是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实行全程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修复;加快制度创新,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施一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约束性指标已确定,七大任务也已明确,规划对“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该如何推进也予以细化分解。

      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在空气污染较为严重的京津冀地区,规划提出以北京市、保定市、廊坊市为重点,突出抓好冬季散煤治理、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机动车监管、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高架源的治理和监管,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非化

      石能源供应,重点城市实施天然气替代煤炭工程,推进电力替代煤炭,大幅减少冬季散煤使用量等举措。

      据赵英民介绍,围绕规划实施将主要开展五项工作:一是宣传规划,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将规划重点任务根据有关职责进行分工,明确部门责任,将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地,统筹部门协同推进规划实施;三是落实重大工程和改革措施,建立项目库,强化项目推进机制,积极推动重大改革政策尽快落地;四是推进社会共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五是开展评估考核,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2019年底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篇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总结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解读(上)

      邹骥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特聘教授

      各位学员大家好,我叫邹骥,是来自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经管学院的特聘教授,也是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的兼职教授。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对《“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理解。今天我们讲这样几个问题,围绕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讲八个问题: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

      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意义。

      三、《“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特点。

      四、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的重要举措。

      五、《“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重点工程投资方面的考虑。六、强化各级政府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主体责任。

      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

      八、《“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三个部分

      我们说《“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在2016年11月份由国务院正式下达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来予以实施。这个规划分成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首先来判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形势,以及在“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规划里面的实质的内容,分七个方面:

      1.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这是第一个方面,就是主要的内容。

      2.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这里面讲的三大行动计划,主要是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

      3.实施专项的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这个专项治理涉及的方面很多,涉及到水污染的专项、大气污染的专项、土壤、生态系统的保护等等,有很多具体内容,一会儿我还会谈到。他谈的很细很专门,比如我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大气,大气污染治理他专门谈到了细颗粒物质的治理。谈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谈到了挥发性有机物,还谈到了氨、氮等等,谈的很专门。对每一种重大的,带有全局性的影响的这种污染问题,都有专门的论述,专门的安排。那么在水里面,也谈到了比如我们常说的化学吸氧量COD,常说的总氮、总磷。而且他还分区域,分流域专门谈到不同区域,不同流域的水污染治理的问题。这是关于专项治理。

      4.实施全程的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这里面主要是针对一些具有比较高的风险,比如重金属,比如一些有机污染物,还有像危险的化学品、核、核安全这些具有比较高的环境风险专题,也做了专门的部署。

      5.加大保护的力度,强化生态修复。这里面主要是针对生态系统和一些重要的生态单元的保护和修复来作出安排。

      6.加快制度创新,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这主要是针对治理体系,针对制度的创新,来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安排。制度安排的改革创新做了具体的部署。

      7.实施一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工程。列了一些来支撑实现这个规划目标必须要做得重大工程。这就是整个规划的第二部分,也是规划主体部分的主要内容。

      第三部分就是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里面又分两方面的内容:

      1.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国际合作、推进试点示范、严格评估考核。

      2.在重点工程的投资方面,鼓励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主要以企业和地方为主。中央财政根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的划分原则给予适当的支持。

      (二)通过目录了解内容

      大家在阅读这个“十三五”规划原文的时候,这个规划也比较长有几十页。那么原文一共分了十章,我在PPT里面也给大家列出了这十章的目录,大家通过看这些目录,当然最好是精读全文,来更详尽的了解,就可以比较透彻的理解“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结构和具体的内容。

      第一章就是我们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这是第一章讲形势。谈到了过去生态保护取得的进展,也谈到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把现在的状况来概括。因为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可以说是第一个“百年梦想”的目标。但是建成小康社会,现在看来很多方面会超额完成任务,应该说比较有把握。但是我们说在生态环境质量方面目前还存在短板,如果我们不切实的努力补上这个短板的话,有可能会拖了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部署的后腿。所以我们是这么来判断目前的状态和形势。另外,也揭示了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这是第一章的内容。

      第二章的内容就是来阐述制定这个《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还有主要的目标。那这个一会儿我们还会更具体的来介绍。

      第三章的内容就是强化源头的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他这里边又分了四节,第一节就是强化生态空间的管控;那么第二节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第三节是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引领;第四节就是推动区域绿色协调发展。这四节内容了构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里面关于源头控制防控和整个综合决策,将环境保护与发展协调起来,形成绿色发展的基础,构成了这样一个内容,这个应该说是论述了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关系。论述了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它和环境保护问题的最大的交集。大家看到空间的问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问题、科技创新的问题,还有区域绿色协调发展的问题。这几个问题,实际上把它看成一个发展的问题。那么如何谋篇布局,通过我们发展的安排、发展的战略、发展的政策的协调,来达到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这么一个效果,使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相协调。在这一章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四章就是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应该说《“十三五”生态保护规划》,突出了这样一个核心:就是要以环境质量为核心。那么怎么样来保证环境质量,他实际上是通过三大行动计划,来保证整个的环境质量的基本的要求。这里面三大行动计划分别包括:分区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精准发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分类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那么大气、水和土壤,这个是构成了三大行动计划,也就是我们过去常说的“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那么这些都是做的行动计划。这些行动计划的实施期跨了我们“十三五”主要的时间,都应该在“十三五”期间得以贯彻,得以完成。所以专章来论述如何通过实施大气、水和土壤相关的环境质量的计划来支撑整个的生态环境保护大的目标、大的战略的实现,这是第四章的。

      第五章的内容就是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这个就是我们前面讲到的专项污染治理和减排的部署和措施。这里面包括: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计划。这完全是主要面对工业污染源,特别是污染比较严、污染强度比较高的这些行业的工业污染源,像冶金,包括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像建材、水泥、平板玻璃、陶瓷、化工,包括石油化工和一般的基础化工、精细化工,还有像交通,像建筑,像电力,一些重要的国民经济部门。还有其他的一些制造业,我们说的这个印染、纺织、酿造、食品加工等等,这些工业部门的污染源达标排放,应该说是我们长期奋斗的重要领域,也是我们长期梦寐以求的来实现达标排放这么一个梦想。那么我们要在“十三五”时期,要攻艰克难,要在这个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这个问题上要取得一个实质性的进展,显著的进展。否则的话我们很难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补上生态环境保护短板的历史使命。所以把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门列出来纳入这个计划。

      第二节谈到深入推进重点污染物的减排。就是我前面谈到的,像重点的大气污染物里面,人民群众呼声比较强烈的雾霾问题,这里面污染物主要是细颗粒物质,这些怎么减。然后对于整个全国土的生态环境影响比较大的酸沉降、酸雨,也就是相关的二氧化硫的排放。然后氮氧化物的排放。先说这个大气,还有对于颗粒物质贡献比较显著的VOC,就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等。另外,我们现在大气污染物里面还有臭氧等等。那么水污染物,除了通常一些宏观总量的指标,比如这个COD化学需氧量,比如说像总氮,总磷这些指标之外,还有一些专门的水污染物的治理问题。另外,还有比如像重金属这一类的,他们如何防控,都做了专门部署。

      第三节谈到加强基础设施的问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我们说经过几个五年计划,在过去的将近20年的时间里面,15、16年的时间里面,我们修了大量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修了大量的管网。但是现在我们发现乡村基础设施还很薄弱还要补上。另外,像大气污染治理里面的一些基础设施,电厂。另外去散煤的过程中,一些能源的基础设施,煤改电、煤改气等等。这些基础设计的建设,都为我们实现整个污染物削减提供了一些最基本的保证。必须还得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因为没有这些基础设施的到位,这些投资不到位的话,我们很多污染治理的技术措施就难以奏效,难以到位,这个目标就不能实现。所以对基础设施专门的谈。当然基础设施也是一个资金力度大,资金需求高的领域。它还带来了一个融资的问题,钱从哪儿来,因为一投多少亿的投进去,可以说是百年大计,都是几十年的周期。那么怎么安排这些资金,怎么能够把社会各界资源动员起来,完成基础设施的投资,在这里面都有所论述。

      第四节谈到了加快农业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这个也做了专门的论述,这个就是第五章的内容。

      第六章的内容就是实行全程的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大家知道我们除了一般常规的、慢性的,当然慢性不代表不严重,除了这样的环境问题以外,还有一些非常紧急的,突发的这种风险非常大,烈度也很大,损害也很大的环境风险事故,像化学品、危险品等等,爆炸、泄漏,对我们的水环境,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都会造成直接的威胁。所以必须对这样一系列的风险隐患,要加以防范和控制。我们专门辟出第六章,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里面来谈如何有效的降低和防范环境风险。这里面包括五节:

      第一节谈到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体系。

      第二节谈到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力度。

      第三节谈到提高危险废物的处置水平。

      第四节谈到夯实化学品风险防控的基础。

      第五节谈到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这里面我再多说两句关于核安全的问题,大家知道在我们国家,我们还要继续发展核电,这是一个既定方针。另外,还有大量的医学、科学试验、农业等等,很多地方还在使用一些辐射源,它们都有一个安全的问题。如果我们风险防控做得好,可以充分的利用它们的功能为人民造福,为我们的国民经济作出贡献,包括核电。大家有时候“谈核色变”,其实核电还有核技术的应用,是在国民经济中必不可少的。而且它也标志着我们国民经济的技术水平,发达和先进的程度。可以说在世界上的绝大部分发达国家的经济体,都有非常广泛、非常深入的核技术的应用。但是大家害怕的是一旦出了核事故怎么办,那么这个核事故把很多人吓住了。所以我们在制度上,在技术上,做专门的安排来防控这些跟核技术、核应用有关的风险,趋利避害,这也可以说为国民经济中运用核技术保驾护航。在讨论核技术安全问题的时候,我们从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有专门的体制、专门的机构、专门的技术规范标准、专门的技术力量来保证这些核辐射的安全。在五年规划里面,对它理所当然做了专门安排,这个安排和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等等,都是在我们风险防控的掌控之下。如果我们建设的越好,我们发生事故的概率就越低。这样也是我们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必须的,所以专门对它作出规划。

      第七章就是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修复。这一章也是我们刚才前面谈到的污染控制、环境风险防控,应该说更多的是和工业、交通、电力,和城市直接相关的。实际上我们生态环境是一个大的系统,环境一般理解就是和人类距离更近,联系更直接;生态实际上也是受人类活动的影响。联系也很密切,但是从尺度上来讲,更大。我们看大家旅行坐火车,在一个城市里面,我们说北京市很大,上海市很大。其实把你放在一个空间里面,你大不过农村,大不过乡村。那么坐火车的时候很快就离开上海站,离开虹桥站,离开北京南站,你很快就进入到田野里面去了。而且大段的时间是在田野里面,在乡村行驶。这个直观的认识是坐飞机更是,大片的还是崇山峻岭、河流、农田、海洋等等。尽管我们说这些年城镇化、建成区面积、城市人口都在迅速上升。但是从空间上来讲,还是占的面积要小的多。更大范围的我们说森林、草原、湿地等等,这个面积要更大,青藏高原等等,这些是我们大的生态系统。那么这些生态系统实际上也深受人类活动的影响,然后有一些生态系统也很脆弱。他们的生态服务功能是不是健全,他们是不是一些历史上的欠帐,一些退化,是否能得以恢复和修复也直接关系到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基础,关系到我们是不是有足够的资源,是不是有足够保证我们生存的基础。

      所以我们把它上升到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如果大生态系统出问题的话,我们的水源就会受到威胁,我们的经济资源就会枯竭。有时候它带来的损害是比一场战争都要巨大的。所以我们现在新的“安全观”把生态安全列为一个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那么我们的森林是不是安全,我们的土地、农田、草原等等,包括还有其他一些自然资源。所以这一章首先是从国家生态安全这样的高度去论述要保护生态和修复生态的意义。

      然后还谈到了管护重点的生态区域。一会儿后面我们还会展开讲,中国有诸多的生态区域,我们的青藏高原,我们的东北大小兴安岭,三江平原等等,我就举几个例子,我们的长江流域、淮河流域、黄河流域,我们有7大流域,等等等等,这些生态区域如何去保护,它都有不同的特点。

      另外,还要保护重要的生态系统。刚才我谈到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水生态系统,特别是大江、大河这个生态系统。因为在这些生态系统里面有不同的群落,有不同的种群,植物、动物,有生物多样性,都栖息在这个不同的生态系统里面,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相互紧密联系的大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它是否能够提供足够的生态服务功能,这个生态系统本身是不是健康也是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说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可以看这个国家是否富裕、经济是否发达、人均GDP、人均收入,你看这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军队是否强大,你看这个国家的思想、文化是不是有吸引力,是不是发达,有自己的哲学思想、科技。我们说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这个国家的生态系统怎么样。如果这个国家的生态系统不健康,非常的贫乏,非常的脆弱,生态承载量也很低,生态效率、生态服务功能也很差,可以说在极大的程度上就大大降低了提供国家人民给他们安全生存的基础,就是极大的削弱了这个基础。另外,提供这个国家社会经济活动的资源,还有一个应该是生命知识系统,没有这个生态系统就不可能有生命得以健康、安全的存在。另外,它还是一个给人民提供舒适、享受、精神活动、审美活动的场所。所以生态系统的功能是非常丰富的,我们要充分的认识到生态系统对我们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对我们国家复兴强大的重要性,对我们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没有这些生态系统最基础的保证,这叫国之基础。一个国家能够兴旺发达,能够繁荣昌盛,结果土地很贫瘠,它的森林被大量的砍伐,然后它的生物量,生物服务功能非常的贫乏,这是不可想象的。所以我们说要保护好生态系统。

      还有一个要提升生态系统的功能,修复生态退化。在过去大家也知道,长期以来由于我们认识上的偏差,我们也看到包括一些发展的误区,存在着一些生态退化的地区。这里面我举几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森林砍伐,比如草原土地的荒漠化,退化;比如蓄洪区,水生态系统退化被围垦了,这个叫围湖造田,导致当有洪水的时候,湖水都没有地方去存去输。那么这都属于生态退化,这种问题我不用点地名,大家都能想象在什么地方,一些很典型的生态退化的地方。如果任其退化下去。对我们整个生态系统的前景,那是不堪设想的。所以我们要作出专门的规划,投入人力、物力、资源去修复这些生态退化的地区,我们的森林,我们的草原,我们的耕地,我们的湖泊,湿地等等都要进行修复维护。

      另外,要扩大生态产品的供给,生态服务功能里面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生态产品。实际上我举几个例子,大家一说生态产品想到了一些经济作物,特别是在森林生态系统里面,这个很直观的有很多生态产品,草原也是,湿地(也是)。我特别在这里面想强调生态产品的生物多样性,我们的一些基因库、一些濒危的物种,包括植物,包括动物。大家说有一个珍奇的动物多一个少一个对我们生活有什么影响,影响非常的巨大,后面我还会提这个问题。所以,我们还专门谈到要保护生物多样性。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生态系统里面刚才我谈到,它分层次的,最大的叫生态系统,当然生态系统还有不同的尺度,那么生态系统下面有群落,群落下面有种群。那么种群又构成了他们相互联系的关系,大自然生态系统里边有食物链。如果说中间某一个生物消失了,可能这个食物链就断了,那么这个链上其他的生物,可能就会受到影响。也会受到殃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强调生物多样性,这只是一个非常直观浅显的例子,有点以一挂万,但是它说明生态多样性的重要性。另外,现在我们在现代的制药,现代的医学里面,需要大量的丰富的基因。这个基因很多是存在于生物多样性里面。在我们生态系统里面,有大量的以前人类自身并不认识,或者没有直接接触的基因库,它是存在于不同的动物、植物身上。这些基因经过科学的加工,可以在细胞,在分子生物这个层面上,加工出一系列的产品,作出一系列的技术。它对于农业的生产,对于医疗、药物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所以,我们专门把第七章用来论述生态修复,生态保护这样的内容。

      第八章的内容就是谈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要加快制度创新,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大家知道我们随着国民经济逐步的发展,收入水平的提高,我们经过几个五年计划经济已经翻番了。现在人均GDP按照官方汇率说大数是8000美元。如果按照购买力评价的话,这个数会更高。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我们中国的人均收入水平,应该达到中等偏上的水平,这个和我们改革开放之初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把整个社会的结构,社会经济的联系的复杂性,市场主体的复杂性都引出来了。那么这时候的我们治理,我们的制度,我们的政策也要与时俱进。一些传统上做不到的事情现在可以做了,一些传统上的做法可能现在需要调整来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发展阶段。所以我们说对制度做进一步创新、改革。在新形势下,新的发展阶段下,新的发展目标下,作为支持的制度的治理体系来保证我们在向更高发展阶段迈进的时候,能够有长效机制推动我们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做下去。这里面包括健全法制体系、完善市场机制、落实地方责任、加强企业监管、实施全民行动、提升治理能力这么六节的内容。大家知道生态环境保护,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我们整个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为什么要改革体制,改革体制做制度的创新,实际上是为了支撑我们社会经济的可持续的发展,为了有一个长效机制来引导市场的主体,引导整个社会经济体系里面的利益相关者向着一个健康正确的方向去行为。然后最后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实现两个百年梦想目标的要求去形成合力。所以在这里面,我们说专门在规划中,对制度的建设、创新作出了安排。

      第九章就是专门来列举了实施一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工程,为了落实先面所提到的目标、政策、基础设施,需要有一批重大工程来支撑。第九章整个就是来论述这些,有一个很长的单子。当然这些重大工程的到位,也还需要解决资金的来源,资金的投入的比例,轻重缓急,另外资金的回报等等众多的问题。这里面比较核心的是要动员全社会的资金,特别是社会资金,地方政府的资金、企业的资金,甚至于居民的资金,来形成合力,来完成这些重点工程。

      第十章就是论述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我们规划想的再好,论述的再好,如果没有这些保障措施,还是规划规划墙上挂挂,最后还是一纸空文。所以我们还是要识别出来都有什么保障措施,来保证规划得以实现。这里面包括明确任务分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国际合作、推进试点示范、严格评估考虑这些内容。

      这样我们《“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的内容,主要的篇章就是这些。

    篇三: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总结

      

      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总结汇报

      “十三五”期间,X市环境保护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十三五”环境规划总体目标,全面推进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步伐;抓好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构建城乡环境保护体系;建立环境保护污染监控、科技支撑、资金投入和公众参与“四大体系”;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总体来看,“十三五”环境规划指标完成较好,规划目标基本实现,主要任务进展顺利,重点工程完成率较高,规划保障措施实施有效,污染减排目标全面完成,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充分发挥了列入省“双三十”和市“X+X”重点县(市)、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示范带动作用,狠抓年度任务目标的落实。一是落实结构减排,加大了对钢铁、水泥、造纸、制革、化纤、印染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与整合力度。规范特色产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建设,推进企业集约化发展。

      二是抓好工程减排,全市x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大力提高造纸和印染等行业的治污水平;对近x家企业实施了煤改天然气工程或加装了高效脱硫除尘设施。

      三是狠抓管理减排,开展了企业达标排放百日排查、污染减排专项集中整治等行动;在新建项目的审批中严格落实“增一减二”、“增一减一”的总量控制政策;对重点监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实行量化管理;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安装了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做到实时监控;对国控、省控等重点企业强制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

      “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完成了减排项目x个,其中结构减排项目x个,工程减排项目x个。X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X)排放总量控制在x万吨和x万吨,与X年相比削减率分别为x%和x%,超额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削减x%和x%的减排目标。

      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十三五”期间,实施了以推广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取缔分散燃煤锅炉为主要工作内容的“蓝天行动”。市区拆除废弃烟气排放设施,取缔茶浴炉,拆除并改造分散的燃煤锅炉共计x台,各县共计x台。完成大唐X热电厂、X热电集团有限公司、X热电有限公司等二氧化硫治理工程;推进了X市、X县、X县等天然气工程建设,改善了能源结构;加大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淘汰与整合力度,大力推进了清洁能源替代燃煤进程。加强了城市机动车尾气管理,整治了城区露天烧烤,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X至X年市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分别为x天、x天、x天、x天和x天,持续

      超过了“十三五”规划X天的目标要求。

      三、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期间,纳入《X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规划》的x座垃圾处理厂全部建成,生活垃圾处置范围覆盖了市区及所有县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x%,达到了“十三五”规划大于x%的目标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X年的x%提高到X年的X%,达到了“十三五”规划大于x%的目标要求。同时,我市共有x家单位持有X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x类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X%。

      四、重点专项工作顺利实施、“十三五”期间,圆满完成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去向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治理水平等情况;共清查登记污染源x个,普查重点工业源x个、一般工业源x个、生活源x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x个;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实现了环境管理的动态化、信息化、数字化和可视化。

      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的统一要求,开展了X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工作,对全市x个县(市、区)全部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背景值环境质量和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进行了调查,共采集x个土壤样品,同步采集重点区域x个农产品、x个地下水及地表水样品;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了普查点和背景点样品的制备、样品分析和测试工作,建立

      了全市土壤情况数据库,为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奠定了基础。

      启动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市范围内涉重金属行业进行了全面调查,确定了重点控制单元,明确了“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及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生命周期综合防控路线。

      五、生态建设与农村环保稳步发展。生态保护体系基本形成。现已建成X山、X湖湿地、x县X和X岭X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建成X桥、X和X山X个国家地质公园;建成X山、x县X山X个国家森林公园。各类(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封山育林地等总面积为x公顷,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x%。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十三五”期间,编制了《X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活污染防治和农村企业污染治理。按照《X省实施“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开展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国家“以奖促治”的农村环境保护政策,结合新民居建设和“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等要求,全面推进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X年试点村庄综合整治率达到了x%,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要求。

      环境优美城镇创建进展顺利。X个县城获省级环境优美城镇称号;四个县级市编制完成了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规划;X市、X县、X县等县市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争创省和国家级环境优美城镇活动开展顺利,生态创建活动范

    篇四: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总结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促进我市生态环保事业发展,实现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X政办〔X〕77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X政〔X〕11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1.“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围绕全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明确的目标、指标和任务,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全面实施了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得到保障,为全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X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66天,达标率为45.5%,较X年增加了30天,达标率上升8.2%,重污染以上天数44天,较X年减少12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151微克/立方米,较X年下降了1.9%;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91微克/立方米,较

      X年下降了6.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四项指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7条河流18个监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22.2%,Ⅳ类水质比例为11.1%,Ⅴ水质比例为11.1%,劣Ⅴ类水质比例为55.6%。“十二五”期间,X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状况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98%。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为95.6%,道路交通噪声路段达标率为70.6%,区域噪声测点达标率为68.0%。全市降水平均pH值为7.35,酸雨平均发生率为0。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水平内。

      2.污染减排成绩显著。“十二五”以来,我市通过实施“三大减排”措施,高效利用环境资源,引导各县(市、区)加大减排力度,有效控制了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促进了相关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截至X年年底,我市四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12万吨、0.58万吨、9.22万吨和8.45万吨,分别比X年下降了11.4%、14%、33.6%和13.8%,圆满完成了“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3.环境风险防范有序开展。大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我市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削减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辐射环境管理进一步规范,未发生重特大辐射事故,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医疗废物处置进一步规范,处置设施负荷率达到84%,全市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为100%。开展了化

      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工作,逐步将化学品纳入环保日常监管。应急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具备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

      4.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了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普查与分级管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等工作进行了安排,积极推进污染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建设。

      5.农村环保与生态建设取得进展。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污染治理,划定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46个,兴建各类供水工程463处,解决了9个县(市、区)1034个行政村和801所学校共计163.3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市农村环境面貌持续改善。X年,全市森林覆盖率23.5%,比X年增加3.7个百分点,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数量1个,自然保护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稳定在1.5%。X年底,我市累计建成102个地力监测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506万亩,占主要农作物面积的70%;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1%;农药有效利用率为32.8%;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建设工作。X至X年,全市共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7个,省级生态村98个,市级生态村335个。截至X年年底,对28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了污染治理,全市新增大中型沼气工程25座,新增沼气用户6850户。

      6.环保执法保持高压态势。环保目标责任制、差别化审批、总量预算、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环境举报等环境监管制度稳步实施。脱硝脱硫除尘电价、污水垃圾处理收费、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落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环

      境执法司法联动,实行网格化监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754起。受理信访投诉7211起,办结率100%。

      (二)我市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X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细颗粒物年均浓度、重度污染天数等指标虽较“十一五”有较大程度改善,但仍然不容乐观。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和劣V类水体断面的比例指标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2.产业结构偏重和产业布局不合理亟待改变。我市传统支柱产业钢铁、建材、煤化工等对能源资源的依赖程度高,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正在集中显现,尤其是大量燃煤燃烧造成的煤烟型污染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产业结构偏重、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结构性和布局性污染问题共存,产业结构偏重在西部地区尤为明显。

      3.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生态环境问题集中体现。我市处在X大气污染物传输通道上,加之地形的影响,易形成污染物的聚集效应;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生态环境问题长期累积叠加,传统煤烟型污染与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污染并存;生产性污染和生活消费性污染交织,机动车、城市河流等污染给环境质量改善带来巨大压力。

      4.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依然很大。从发展速度方面看,我市“十三五”期间要保持中高速增长,综合实力力争重回全省第一方阵,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从产

      业结构方面看,我市“十三五”期间将会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创新驱动主导、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格局,但工业转型升级依然是工业发展的主体,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然是重要任务。从城镇化方面看,我市“十三五”新型城镇化将会快速发展,预计到“十三五”末,全市中心城区人口将达到150万,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和45%,城镇污染排放新增压力仍然处于高位水平;同时,我市城中村、棚户区尚未完成改造,集中供热、雨污分流等环境基础设施有待完善。从资源能源方面看,我市的生活用水量和工业用水量持续增加,全市煤炭消费比重仍然较高。

      总体判断,我市依然处于环境污染与治理的相持期,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拐点尚未到来。按照国家对环保总体阶段的判断,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拐点已经出现,但污染物叠加排放拐点尚未出现,预计我国主要污染物叠加排放总量在“十三五”期间达到峰值,环境质量改善拐点会滞后于污染物叠加排放拐点出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任重而道远。结合我市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状况,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仍需要更长时间的努力。

      (三)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挑战和历史性机遇

      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形势错综复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处于矛盾最为集中的攻坚时期。产业结构偏重、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结构性和布局性污染问题共存,尤其是在产能过剩、需求不足的大背景下,冶金、建材、煤化工等传统产业支撑作用逐步减弱,新兴产业发展难以弥补传统产业下拉作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环保投入力度

      受到影响。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城镇开发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压力将继续加大。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提高生态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将继续加大。

      “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已成为引领发展的重要理念和行动,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资源能源消费朝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污染物新增排放压力趋缓,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日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挑战与机遇并存,既是负重前行、任重道远的关键期、攻坚期,又是充满希望、实现质量改善的窗口期、转折期,要坚定信念、保持信心,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X对各种风险和挑战,集中力量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战略目标。

      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完成总量减排指标为重点,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为抓手,坚决打赢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X,确保X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核心目标任务。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清单式管理,将生态环境质量不降级作为刚性约束,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核心评价标准。

      2.坚持把生态环境全过程保护作为根本途径。加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预防、治理、管理各环节,在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的基础上,努力将生态环境保护的链条向两端延伸,强化生态环境预防,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3.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转变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4.坚持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打好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又着眼长远,协同推进环境预防、生态保护、治污减排、风险防控,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5.坚持把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作为重要保障。确保党委、政府履职履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治污减排能力,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环保队伍、环境监管能力、环境信息化建设,凝聚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目标

      到X年,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三、构建生态环境污染预防体系

      (一)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1.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X政〔X〕12号)对我市的主体功能定位,落实各类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管理目标、空间管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政策,实施差异化管控。

      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照省政府关于全省生态红线的划分方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制度。按照“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奖惩”的全过程管理思路,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加强监测监管,开展评价考核,实施奖惩结合,落实严格保护要求,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二)落实环境宏观调控机制

      1.推进规划环评。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促进X经济区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发〔X〕136号),加强城镇化、流域开发、能源资源开发等规划环评,推动重点行业规划和产业集聚区新一轮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效力。实施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已采纳规划环评要求的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简化相应环评内容。

      2.推动“多规合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强化“多规合一”的生态环境要素支持。积极开展市级空间规划试点,加强各部门各类空间性规划衔接整合。支持县(市、区)级推进“多规合一”,统一编制县(市、区)空间规划,逐步形成一个县(市、区)一个规划、一张蓝图。

      3.发挥环境标准体系引导作用。执行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发挥环境标准体系对产业的引导作用。“十三五”期间,我市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金属、化工统一执行国家特别排放限值。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执行《X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现超低排放。

      (三)协同控制能源资源消耗

      1.实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对接近或达到警戒线的县(市、区)实行限制性措施。合理设定资源能源消耗上线,实施水资源、建设用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依据各县(市、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该地区造纸、印染等行业规模限值。环境质量超标县(市、区)要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量或倍量替代。电力、钢铁、水泥等产业过剩行业实施产能减量置换。X年年底前,完成X市及所辖县(市、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2.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依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82号)要求,制定我市年度煤炭消费总量削减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加强秋冬季煤炭消费控制措施,削减煤炭消费需求,着力整治燃煤设施,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控制高硫高灰煤开发和销售,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煤炭入洗率提高到80%。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X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518万吨以内,较X年下降15%,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降至70%以内。

      3.推进节水减污。实施钢铁、电力、造纸、焦化、氮肥、农副产品加工、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行业取水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电力、钢铁、印染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节水工艺、技术和器具,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到X年,全市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13.844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到X年分别控制在39.9立方米和18.5立方米以内,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4.严控生态用地占用。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协调,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用地不得占用,其他用地类型除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居民生活外应逐步退出。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加强城镇周边地区耕地、林地、湿地等保护,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合理降低耕地开发强度,控制非农建设对耕地的占用,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

      (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1.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全面推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轻工、印染等传统制造业能效提升,推进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增强绿色制造能力,支持工业园区和企业分布式绿色智能微电网建设。

      2.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绿色生产,实施绿色生产推进工程。加快推进X循环经济试验区、X经济技术X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推动钢渣、矿渣、煤矸石、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多品种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到X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动种植业废弃物质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到X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农药利用率达到40%,农膜回收率达到80%。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木本粮油、林果经济,加大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力度。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到X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在X年91%的基础上,力争实现突破,基本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到X年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75%以上,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3.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低碳循环、治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环保技术、成套产品、装备设备应用,加强环保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环保企业优化组合,推进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

      装备产业化示范。健全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制度,完善环境绩效合同管理,逐步建立环境服务企业绩效考核机制和环保服务企业诚信档案。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动小城镇、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鼓励风能、太阳能等清洁替代能源产业发展。

      (五)推动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施全面科普行动,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报刊杂志开设栏目,社区、街道、工厂、企业、乡村设置宣传栏,强化资源环境市情宣传。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节能宣传月、低碳日、“绿色交通·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公益宣传、X环保世纪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建设生态环境教育平台,发布生活方式绿色化指南,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简约生活和低碳休闲生活模式。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经常开展生态文化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活动,创作一批生态文化产品,创建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2.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构建设计、原料、生产、采购、物流、回收等全流程绿色供应链,建设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逐步淘汰污染严重、健康风险大的包装材料。

      3.推进全社会践行绿色消费。强化绿色消费意识,提高公众环境行为自律意识,在衣、食、住、行、游等各个领域加快向绿色转变,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引导绿色饮食,限制一次性餐具生产和使

      用。发展绿色休闲,推广低碳、绿色的旅游风尚。倡导绿色居住,实行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制度,大力推广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绿色家具、环保建材等。鼓励绿色出行,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到X年,全市实现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20%以上。

      四、打好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

      (一)大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全面加强控排、控尘、控煤、控油、控车、控烟等六控整治,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明显提高。制定实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方案,明确达标时间表、路线图和重点项目。X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16天,比例不低于59.2%,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高于6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不高于106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不多于30天,较X年下降30%以上。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全部达标。每年制定并下达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清单,加强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加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公开力度,实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布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县(市、区)排名。

      1.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和清洁生产改造。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化解冶金、焦化、建材、印染、化工等行业过剩产能,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冶金、焦化、建材、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工业炉窑和砖瓦炉窑提标治理,对重点涉气企业实行分类整治。

      2.着力优化区域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冶金、建材等重污染企业产业布局,不断优化火电结构,切实减少区域性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有序推进城市主城区涉气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对城市主城区内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制定主城区涉气企业搬迁计划并向社会公开,有效解决工业企业围城问题;推动能耗高、排放量大的冶金建材等企业整体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允许的地区转移或退城进园,实现装备升级、产品上档、节能环保上水平;对环境影响小,能够达到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其他企业,鼓励其转型发展;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实施关停。X年,制定并实施X市钢铁产业升级转型发展规划,加快钢铁产业产能整合,优化调整产业布局,加强医药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加油站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退城进园或搬迁工作,通过整合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在整改取缔

      “散乱污”企业的基础上,建立联动监管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设备,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网格员作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确保“散乱污”企业不出现“死灰复燃”现象。

      3.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坚持推进集中供暖,持续削减我市煤炭消费总量,促进我市能源消费结构日趋合理。提升热电联产供热能

      力,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的原则,加快现役机组采暖供热改造,提高现役机组的供热能力。开展城市建成区工业燃煤设施拆改,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永不复用”标准,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的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X市、X县(市X区)、X县、X县要划定并公布本辖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现建成区全覆盖,依法取缔高污染燃料销售点,全面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引导鼓励中型燃煤锅炉淘汰,在完成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范围,X年底前,全面淘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窑炉要进行低氮改造。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推进地热供暖、加快开发风电资源、有序发展光伏发电、多元利用生物质能。X年,我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8%左右。

      4.加快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率先实施重点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行业VOCs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建成覆盖范围更广的污染物在线监控体系,逐步推动工业企业向绿色清洁化转型。全面推动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炭素(铝用炭素)、电解铝、平板玻璃、电子玻璃、陶瓷等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落实《X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X-X年)》的要求,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

      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实现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

      5.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积极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综合采取提升成品油质量、车辆注销报废、限行禁行、财政补贴、排放检验、尾气提标治理等措施,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及回收拆解。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高污染车辆治理力度,禁止使用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带头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天然气环卫、公交及物流车辆。

      6.加强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按照扬尘防治“八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实现绿色施工,对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施全过程监控。持续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实行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等措施减少道路积尘,对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提升城市垃圾、渣土等运输和处置管理水平,加大夜间渣土车、大型运输车辆整治力度,清运车辆要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实行密闭洁净运输。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全封闭储存。

      7.农业和社会生活污染防治。严禁露天焚烧、原煤散烧和露天烧烤。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全面禁止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按照“规划整合、搬迁入园、分类治理、分批实施”的原则开展城市和县城机动车维修行业废气治理,X年年底前将汽车维修行业喷漆、烤漆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工段全部搬离城市建成区。坚持疏堵结合,加强政策引导,对秸秆、落叶等进行综

      合利用,科学使用农药和化肥,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采取“技防”和“人防”相结合,强化环境监管,禁止焚烧秸秆、垃圾、落叶和其他废弃物。

      8.推进交通运输环境改善。加快环城高速路建设,规划建设过境货车通道。对市区周边国省道干线公路、县乡公路两侧的建材供应(销售)站点、楼板预制厂点、废品收购站点等进行规范整治,实现料仓密闭、地面硬化、进出冲洗、不起扬尘。继续完善交通运输、公安、环保、质监、工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从严查处超标排放、超载超限、沿途洒落污染路面的机动车违法行为。实施交通运输和物流企业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新增购置货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实施重点企业清洁运输,从X年起,X、X、X高科、X电厂、X钢铁等位于市区的重点企业,原材料和产品运输车辆应全部采用国IV以上标准车辆或LNG车辆,提高火车运输比例,X、X电厂、X高科、X火车运输比例要达到70%以上。

      9.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与X相同的应急响应标准,科学确定不同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建立完善环保、气象部门空气质量联合会商机制,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机制。强化落实应急管控措施,要按照不同预警级别,修订完X急管控清单,一厂一策明确停产限产管控措施。精准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在冬季采暖期要进一步扩大错峰生产范围,除水泥、铸造、砖瓦窑等行业继续实施错峰生产外,钢铁、电解铝、炭素、医药、农药、焦化、耐火材料、以煤为燃料的玻

      璃生产企业等重污染企业均实行停产、限产等错峰生产措施。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与X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全面执行X大气污染通道城市政策。

      (二)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全面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X〕86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水污染防治碧水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X政〔X〕16号)要求,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X年我市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流域内河流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0%,所有市辖流域内责任目标断面消除劣Ⅴ类水质,X市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8%,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X辖区)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全面建立X、X、X、X、X渠、X等河流沟渠河道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全市市区及县城X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任务,X市控制单元由劣V类提升到V类。

      1.实施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管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对环境问题突出、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控制单元,实施基于水质约束的排污许可,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排污单位。落实控制单元治污责任,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控制单元要制定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定期向社会公开,必要时对其采取限批等措施。全面推行“河长制”,组织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

      2.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对全市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现有河流开展整治。采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源治理、截污、清淤、生态

      修复、生态补水等措施,着力改善污染严重河流水质,推进X、X、X等河流综合整治。实施治污减排、河道清淤疏浚、河道生态修复等工程,实现水通水畅水净。

      3.深化工业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重点水污染行业,全面排查焦化、原料药制造、印染、氮肥、农副食品加工、有色金属、造纸、电镀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对我市现有的上述行业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治污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并实施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依法取缔或关闭“八小”企业,加强“八大”重点水污染行业专项治理。严格环境准入,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生态红线区的生态环境特征和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

      4.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关闭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完善南水北调中线保护区、X市市区、县城、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体系,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保护区环境保护,保障一渠清水北送。X年起,按省要求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5.开展生态用水补给工程和人工湿地工程。实施河道生态用水补给工程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依托,充分利用南水北调中线水资源,综合施策,减轻河流和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保障河流环境流量。加快X河国家湿地公园等工程建设。

      6.大力实施城市水系建设。按照“充分利用境外水,有效拦蓄过境水,合理调配境内水,切实保护地下水”的基本思路,有效保障全市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需求。以建成区为核心,以X、X、X、X、X生态廊道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水系生态整治。以引岳入安工程为重点,开工建设一批水资源调配和水系连通工程。形成“湖河相连、城水相映、林水一体、人水和谐”的城市水景。

      (三)分类防治土壤环境污染

      按照《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通知》(X政〔X〕13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X〕22号)要求,优先保护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到X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1.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X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等情况,X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开展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风险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录。到X年,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在工矿企业及其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果蔬菜种植基地等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

      2.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按照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划为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的超标风险。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对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3.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自X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焦化、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转变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在办理土地产权转让手续时提交该报告;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加强城乡规划、供地等环节的土壤环境监管,开发利用的各类地块,必须达到相应规划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达不到的,经治理修复后方可开发利用。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组织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划定管制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

      4.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开展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排查,实施污染地块清单化管理,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

      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修复过程监督和检查,由第三方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到X年,完成省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

      (四)促进乡村人居环境改善

      1.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持续推进“问题村”排查与治理,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周边村庄及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为重点,结合扶贫开发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按年度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建设。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建成设施切实发挥环境效益。

      2.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加强分区分类管理,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到X年,7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

      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化调整种植业结构布局,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等资源节约型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到X年,力争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以上,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建立逐级监督落实机制,疏堵结合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实施更为严格的秸秆禁烧措施。

      五、全面推进污染物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

      (一)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1.工业污染源全面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业企业要履行自行监测、自证守法的基本责任,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向社会公开。X年年底前,工业企业要规范排污口设置,实施“阳光排污口”工程,编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控机制,逐步实现工业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公开发布,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对企业守法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环境执法、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环保电价等环境管理中全面应用自动监控数据,严厉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和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的违法行为。

      2.排查并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结合超低排放和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定期抽查排放情况,实施环境信用颜色评价。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本辖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定年度目标,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3.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限期达标排放改造。制定实施重点行业限期整治方案,升级改造环保设施,确保稳定达标。以钢铁、水泥、有色

      金属、玻璃、燃煤锅炉、印染、化工、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电镀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

      4.加快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不达标企业。建立重污染产能退出和化解过剩产能机制,对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标无望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依法予以关闭和淘汰。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城市建成区内污染严重企业要实施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二)深入推进重点污染物减排

      X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2548万吨、0.4919万吨、5.9562万吨、5.3743万吨以内,比X年分别下降16.9%、15.2%、35.4%、36.4%,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磷排放总量比X年下降37%和10%。

      1.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基于环境质量状况,兼顾工程减排潜力,上下结合科学确定总量控制要求,突出重点行业减排工程。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核查,重点抽查环境质量较差、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减排数据与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不符的地区,推动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实施调度、通报,对进度滞后地区及早通报预警。

      2.推动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治污减排工程建设。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实际,实施钢铁、焦化、氮肥、农副产品加工、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专项治理方案,综合采取清洁生产、深度治理等措施,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制定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3.实施总磷总量控制。我市作为国家划定的总磷控制地区,应基于水质改善需求制定达标方案。加强涉磷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督管理,督促涉磷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大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环保审批手续和环境督查,监督工业企业由行政监管向自我管理转变。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通过开展农村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农药化肥使用等指标考核,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排放,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4.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大力控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加强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安装高效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完成固定源、面源精细化排放清单。对化工行业设备与管线组件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对有组织排放开展治理。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原油及成品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油气回收率提高到90%。涂装行业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涂装工艺与设备改进,建设收集与治理设施。印刷行业全面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

      (三)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

      1.加快推进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改造。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实施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设施的同步提标改造,有条件的配套建设湿地生态处理系统。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治污效能。实施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X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积极推进集中铺设电力、通讯、广电、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X年年底前,市区建成区及各县(市)建成区均要建成一条综合管廊。建设X市第二污水处理工程、X市宗村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完善工程、X市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等。积极推进X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到X年,市区、县(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8%左右。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到X年,X市市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大力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省规划要求,到X年,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分布的建制镇、全国重点镇和省界周边的建制镇要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沿重要河流的重点乡镇应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2.实现城镇垃圾处理全覆盖和处置设施稳定运行。加快县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垃圾处理设施改造,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到X年,X市、县城和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90%和70%,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完善收集储运系统,市区全面推广密闭化收运,实现干、湿分类收集转运。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焚烧飞灰处理处置、填埋场甲烷利用和恶臭处理,向社会公开垃圾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以X市市区为重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3.加快能源清洁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加大热力工程建设及更新改造,拓展集中供热向市X区及X部覆盖延伸,积极筹划新热源项目,加快现役机组采暖供热改造,推进调峰热源及外引热源项目,探索X工业余热利用项目,鼓励采用热电冷三联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供热新技术。X年,X市市区、X市市区集中供热率达到90%以上,X县建成集中供热热源厂。实施燃气延伸工程,加强城镇燃气配套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重点推进X新城、市X区燃气管网建设和老工业区燃气设施改造。多途径开发气源,充分运用X冀南供气枢纽的优势,做好气源互联互通工作,形成常规、备用和应急气源体系,到X年,X市、县城和建制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7%、90%、80%以上。加快建成全市清洁取暖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首要原则,深入实施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为主的清洁取暖政策;继续将洁净型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在不具备电代煤、气代煤的农村地区,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X年,市区建成区全面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

      结合部(含中心镇)清洁取暖率达到80%,广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加快建设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4.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保护和恢复城市生态。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城市新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雨水调蓄与排水防涝设施等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达标建设,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到X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县城1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六、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一)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体系

      1.加强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推进企业环境风险排查评估制度和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管,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推进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第三方评估。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2.严格环境风险预警预案管理。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等应急预案,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X辖区)、出境河流、有毒有害气体等风险预警。推动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预案一体化管理,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石油化工等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建立预案评估制度,树立预案标杆。

      3.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健全市、县、乡三级联动的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网络。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

      4.加强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健全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构建生产、运输、储存、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推动专业化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监测能力。推动环境应急产业化、社会化。

      (二)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1.防治放射性污染。提高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100%落实许可证管理。加大闲置、废弃放射源收贮力度,确保废旧放射源100%安全收贮。降低辐射环境安全风险,基本消除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环境风险,有效控制重特大辐射事故发生。加强全市辐射安全隐患排查,防治电离辐射污染,全市电离辐射环境质量控制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2.健全辐射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和监管体系。加强辐射监管、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提高市级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立先进的辐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辐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推进市、县级辐射监测机构计量认证。将辐射事故应急纳入政府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辐射应急反应水平。加强重点辐射污染企业监管,完善放射源转让审批和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制度。开展辐

      射安全执法专项检查活动。落实《X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核与辐射文化宣传培训。

      (三)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1.推进重点行业综合防控。科学确定涉重金属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标准。推进实施重点防控行业技术规范。深化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全指标达标排放管理,提高重点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研究和示范,全面提升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支持有色金属、电镀、电池企业向园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2.深化区域分类防控。重金属重点区域制定综合防控规划,建立差别化防控管理体系,加快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实施重点区域重金属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强化工业园区污染治理,限制含重金属工业废水进入市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组织开展工业污染场地修复等重金属污染防治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点推进X市原化工三厂含铬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到X年,全市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X年下降12%。

      3.加强汞污染控制。加强燃煤电厂等重点行业汞污染排放控制。淘汰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产品。

      4.完善重金属环境监测体系。涉重金属企业(园区)逐步开展重金属排放及周边大气、水体和土壤重金属环境监测,推进重金属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工矿企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周

      边及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地区的水、大气、土壤重金属环境质量与环境健康调查。

      (四)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水平

      1.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以X市X医疗废弃物综合处理设施扩建为重点,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能力,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

      2.强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加强抗生素菌渣、高毒持久性废物等大宗危险废物的综合防治。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综合利用状况调查,根据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准入条件、技术规范,严控二次污染。推进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试点工作,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旧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等回收网络,开展废弃荧光灯管和含汞电池分类回收和处理。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与再利用。规范废酸、抗生素菌渣、废矿物油等分类收集、贮存、预处理和综合利用。

      3.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科学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改造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重点提高重点区域、含重金属固体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开展历史遗留危险废物排查和评估并制定实施安全处置方案。整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贮存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自建规范化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推动水泥回转窑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推进部门共享的危险废物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到X年,全市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提高10%以上。

      (五)夯实化学物质风险防控基础

      开展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调查评估,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风险。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环境事件调查及应急监测,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监控企业二噁英监督性监测,开展重点持久性有机物调查。到X年,基本淘汰林丹、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酸酰氟、硫丹等一批《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管制的化学品。

      七、切实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安全

      (一)维护全市生态安全格局

      1.系统化开展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强山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生态移民、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等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X山山地生态屏障。建设高标准防护林带和农田林网,推进平原沙化治理及防护林建设,高水平建设平原生态涵养区。

      2.推进重点生态廊道建设。建设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护带,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X辖区)沿线生态综合防治和宽防护林带、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

      (二)管护重要生态区域

      1.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落实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要求的涉自然保护区地

      方法规政策,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的排查整治,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工作,完善自然保护区管护措施。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基础调查和管理评估,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区勘界等工作,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有步骤地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

      2.加强各类公园管理。合理确定各类公园范围,强化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统筹推进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保护与管理,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统筹协调,完善管护设施,提高管理能力。推进X国家森林公园、X省级森林公园、南水北调生态带、X山绿化工程、X自然保护区等项目的实施。

      (三)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1.保护培育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天然林,实行国有天然林资源总量管控,强化天然林保护和抚育,健全天然林管护体系,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继续实施森林管护和培育、公益林建设补助政策。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分级分类进行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化为其他用途土地,扩大退耕还林。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调整林分层次结构,优化树种组成,推进混交林培育,加快培育多目标多功能的健康森林。推进X山营造林建设,加快防护林建设。

      2.保护湿地生态系统。采取水量调度、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严格地下水管理等措施,确保重要湿地生态用水;通过退耕还湿、退

      耕还滩、河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害生物防控、人工湿地减污等措施,开展湿地综合治理。加强湿地管护能力建设,优先保护X国家湿地公园、X峡谷国家湿地公园、X河国家湿地公园三个国家湿地公园。加强湿地修复和退耕还湿,扩大湿地面积。

      (四)推进重点地区生态修复

      1.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开展大规模植树增绿活动,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绿化美化国土空间。集中连片建设森林,建设树种配置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森林生态系统,形成沿河(渠)、沿线、沿湖(库)的国土绿化网络,促进山脉、平原、河湖、城市、乡村绿化协同。通过探索培育新型营造林主体、创新产权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植树造林,不断培育国土绿化新机制。

      2.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以小流域为单元,切实加强山丘区、风沙区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3.加强矿山迹地的生态修护。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增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清理整顿已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加大矿山植被恢复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推进工矿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

      (五)扩大生态产品供给

      1.加强城镇绿地建设。发展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小镇。建设绿道绿廊,优化城市绿地布局,使城市森林、绿地、水系、河湖、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城市绿地。改造老旧公园,提升公园绿地

      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发展立体绿化,结合建(构)筑物及市政桥梁等开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建设,丰富城区绿化的空间结构层次和立体景观效果,提升城市绿视率。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到X年,全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2.加快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体验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和提供优质的生态教育、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养老等生态服务产品。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加快发展生态标识系统,绿道网络、环卫、安全等公共服务设施,精心设计打造以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花卉苗木为景观依托的生态体验精品线路。

      3.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积极探索不同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禀赋、主体功能点位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市县、乡镇、村,绿色学校、社区创建活动,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到X年,增创省级生态乡镇9个,省级生态村40个,市级生态村100个。

      八、大力推进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

      (一)落实政府责任

      1.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负总责,要按照《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安办〔X〕10号)要求,根据生态环境系统的整体性,加强对所辖区域环境问题的督促、指导和处置。

      2.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要求,落实好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精神,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行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的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应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

      (二)加强企业监管

      1.实施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将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重要工作,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环保部门对企业许可承诺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强化证后监管与处罚。到X年,基本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行业的许可证核发。

      2.鼓励和约束企业主动落实环保责任。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实施能效和环保“领跑者”制度,树立环保标杆,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给予荣誉奖励等措施激励企业实现更高的环保目标,广泛开展环保对标活动。

      (三)强化社会监督

      1.加强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2.扩大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开放共享,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在政府网站设立“环保违法曝光台”。

      3.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有关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鼓励公众对污染现象“随手拍”“随手传”“随手报”,支持公众和环保团体有序参与、有序保护、有序维权。

      4.健全公众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加强社会组织环保自愿者的能力培训和交流平台建设,积极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充分利用“12369”环保热线和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加强社会监督。

      (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1.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大气、地表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提升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加强饮用水源、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

      2.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现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优化配置监管力量,推动环境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辐射、应急、宣教、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充实一线执法队伍,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着装,保障执法用车,提升现场执法取证能力。加强服务型、法治型、文化型、廉洁型环保管理队伍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完善环境监管人员选拔、培训、考核等制度,到X年,基本实现各级环境监管人员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全覆盖。

      3.加强生态环保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建立完善全市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强化污染物排放数据审核,逐步实现各套数据的整合。建设和完善全市统一、全面覆盖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加快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环境执法、环评管理、自然生态、核与辐射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建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推进智慧环保建设,重点提升环境污染治理工艺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水平。

      九、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十三五”期间,从市级层面组织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水环境质量改善等重点工程,建立市级重大项目库,强化项目的绩效管理。

      十、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分工

      1.明确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各县(市、区)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推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2.部门协同落实规划任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在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生物多样性领域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加大投入力度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把生态环保支出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加大水、大气、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等领域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财政生态环保支出方式,推广竞争性申报评审方式,逐步从“补建设”向“补运营”、“前补助”向“后补助”转变,按照环境绩效实施以奖代补。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按照山水林X系统治理的要求,整合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资金。

      2.多渠道筹措资金。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回报补贴机制与风险补偿机制,综合采取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等方式,分类支持经营性、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积极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探索以资源开发项目、资源综合利用等收益弥补污染防治项目投入和社会

      资本回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各类X投资企业、X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增加投入。

      (三)强化科技支撑

      支持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城市雾霾防治、生态环境监测、小流域生态修复等基础研究,推动水专项等重大科研项目成果应用。大力推广细颗粒物治理、汽车尾气净化、多污染物协同处理、水循环利用、垃圾渗滤液处理、土壤修复治理、重金属污染物减量回收、有毒有害原料替代、污泥资源化、废渣资源化等绿色工艺和装备,推广高效除尘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

      (四)积极引进先进技术

      积极引进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土壤治理等方面的先进技术,谋划一批项目、对接一批项目、落实一批项目,通过先进技术引进,提高我市污染治理整体水平,提升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五)严格评估考核

      定期对各县(市、区)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结果向社会公开。开展规划中期评估与终期考核。整合各类生态环境评估考核,在X年年底和X年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篇五: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总结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工作

      部门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字〔2017〕10号),确保全省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重大任务

      (一)调整优化空间格局,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

      1.加强环境分区管控。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结合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加强环境分区管治,构建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环境政策支撑体系,引导各类主体功能区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禁止开发区域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着力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持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及考核评价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区域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优化转移支付政策。着力推进生态保育,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监管,增强区域生态

      服务功能和生态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农产品主产区域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保障农产品主产区的环境安全。不同区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与考评机制。重点开发区域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改善环境质量。建立区域环境风险评估、防控制度。优化开发区域加强城市环境质量管理,严格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推行环保负面清单制度。(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林业厅参与)

      2.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2017年底前完成第一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到2020年,进一步扩大和优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红线划定预留适当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空间,切合实际确定红线面积规模并落到实地。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做到“一线一策”,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

      改变。严格环境准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要按照生态功能保育的要求,分区分类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划定湿地、森林、草原、海洋、河湖等生态产品红线。全省划定湿地生态保护面积94.2万公顷,包括近海与海岸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湿地、人工湿地。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湿地生态改善,增加湿地面积。到2020年,全省森林面积达到656.6万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1.71亿立方米。优先将张承坝上坝下地区150万公顷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全省其他区域的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于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到2020年,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达到73%。划定自然岸线17段,总长97.20公里,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划定河湖临水控制线、外缘控制线和岸线功能区,2020年完成主要行洪排沥河道岸线利用规划。(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

      工办)、省林业厅、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京津冀区域生态屏障,构建“一核、四区”生态安全格局。京津保中心区生态过渡带主要生态功能是为京津城市发展提供生态空间保障,用大网格宽林带建设成片森林和恢复连片湿地,整体构建环首都生态圈。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主要生态功能是防风固沙和涵养水源,合理规划草地和农田比例,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加快恢复湖淖湿地,缓解京津风沙危害。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主要生态功能是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态休闲,加快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低平原生态修复区主要生态功能是农田生态保护、农村宜居。全面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恢复地下水战略储备与生态功能。强化跨流域引水调水工程沿线环境保护。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湿地和农田环境保护。海岸海域生态防护区主要生态功能是维护海洋生态服务功能,保障海洋生态安全。系统规划和推进生态修复工程,恢复和扩建滨海湿地,整治和改善河口生态环境,改善近岸

      海域水质。加强沿海保护区建设,构建海岸生态防御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林业厅、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现区域协同治污。建立京津冀区域环境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推进跨区域环境联合监察、跨界交叉执法、环评会商、区域污染联防联控,京津冀区域逐步实现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标准、联合执法。与京津共同研究制定区域大气、水、土壤及固废专项规划,统筹京津冀污染治理。统一区域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夯实京津冀信息交流基础。建立区域协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到2020年,京津冀区域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及燃煤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或更加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针对秸秆焚烧、油品质量、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污染、跨界污染等区域性污染问题,开展联合执法,统一区域环保执法尺度。实施《京津冀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协同工作方案》,实现跨区域机动车排放超标处罚、机动车排放监管数据共享、新车环保一致性区域联合抽查。推进“2+4”城市(北京、天津、唐

      山、廊坊、保定、沧州)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的号牌号码、排放阶段、环保检验情况和营运单位等信息共享。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减排效果不同时空尺度定量化前评估和后评估能力,传输通道城市(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重污染行业于每年11月至次年1月采取生产调控措施。落实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政策,靠岸船舶优先使用岸电,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内船舶排放监测和联合监管。开展永定河、滦河、北运河、大清河、南运河、潮白河、滏阳河等“七河”的水污染防治。积极参与京津冀海洋环境联治,共同推进蓝色海洋整治行动。(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地信局、省海洋局、河北海事局、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5.建立健全空间治理体系。推进市、县“多规合一”。推动邢台市和定州市、威县“多规合一”先行先试,支持其他市、县积

      极开展“多规合一”,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有机统一,逐步形成一个市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依法划定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开发边界,以及耕地、湿地、河流等保护边界,为实现一张蓝图奠定规划基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地信局、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开展战略和规划环评。高质量完成京津冀战略环境评价中河北篇章,完成全省生态环境承载力研究,使重点产业发展规模控制在资源环境可承载范围之内。落实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环境政策,明确行业差别化准入管理要求。在承接京津产业转移与加快自身转型升级过程中,实施“总量、空间、准入”三条红线,优化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促进形成京津廊高新技术产业带、沿海临港产业带、京广线先进制造产业带、京九线特色轻纺和高新技术产业带、张承绿色生态产业带。按要求完成全省所有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和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工作。(省环境保护

      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

      (二)推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1.协同控制资源能源消耗。合理设定资源能源消耗上限,实施水资源、建设用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健全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地方标准,加强高耗能行业能效管控,协同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提高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深入落实河北省减煤政策,提高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到2020年,力争全省煤炭产能控制在7000万吨。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到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5%。选取永定河、滦河为试点开展生态流量保障机制研究,合理确定河湖湿地生态用水规模。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确保耕地保有量高于9078万亩。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加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50万亩以下。(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质监局参与)

      2.加速淘汰过剩产能。从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严格制定产能退出标准,发挥金融、价格、土地等要素的杠杆作用,采取差异化、惩罚性措施,倒逼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业退出。实施分类处置,依法破产、关闭退出一批,优化布局、调整退出一批,调整战略、转型发展一批,兼并重组、减量转化一批,转产搬迁、境外合作转移一批。到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化解过剩产能“6643”任务,基本完成水泥、化工、石化、有色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到2020年,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产能分别控制在2亿吨、2亿吨和2亿重量箱左右。推进煤炭、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大“退二进三”力度,逐步将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合成和生物制药、有色、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落实技术改造措施和污染防治要求,迁入合法

      设立、基础设施齐全、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物价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3.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按照绿色化的理念优化产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建立循环型产业体系。积极探索“产城功能协调”新模式,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推动形成跨区域、跨领域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工业领域通过建链、增链、补链、延链,推动循环耦合,构建循环经济产业网络。社会领域与京津统筹规划、统一布局,构建再生资源一体化处置利用产业体系。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发电项目,餐厨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城市矿产基地建设项目,转炉除尘灰、煤矸石、粉煤灰、尾矿等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钢铁、电力、化工、建材、煤炭等行业及污水处理等领域余热、废气、废水回收利用循环改造项目。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曹妃甸京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曹妃甸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

      和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实施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能源资源高效利用、污水集中处理、基础设施等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到2020年,推动全省75%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50%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建设一批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主要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京津冀区域、城市间的废旧电子设备、家电回收体系,提高废旧电子设备家电回收企业的拆解能力和资源化利用率。(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推进大气治理、造林绿化、矿山生态修复、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等生态建设产业化。依托生态优势,发展林下经济、健康养生、休闲旅游等产业,实现环保产业投资回报,培育环保产业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鼓励环保企业优化组合,尽快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主导技术、主导产品和节能环保品牌,11发展一批大型节能环保企业。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健全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制度,完善环境绩效合同管理,逐步建立环境服务企业绩效考核和环保服务企业诚信档案。以钢铁、水泥、电力、玻璃、焦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和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发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重点领域治理。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开展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试点研究,完善排污许可体制机制,选择工业污染重点区域和行业,在固定点源管理上率先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逐步形成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点源管理制度。通过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业企业要履行自行监测、自证守法的基本责任,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并向社会公开。到2018年底前,工业企业要进一步规范排污口设置,编制年

      12度排污状况报告。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实施环境信用颜色评价,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限期停业、关闭。自2017年起,各级政府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以钢铁、水泥、电力、玻璃、焦化、燃煤锅炉、石化、有色等行业为重点,实施综合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到2017年底前,制定实施造纸、焦化、氮肥、有色、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涉水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并向社会公开。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全面实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规范化改造。(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生活污水全面收集处理。积极推进新建城区、扩建新区、新开发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纳管、收集,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到2017年底,石家庄市

      13城市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底,其他市城市建成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消除污水直排现象。扩大处理能力,到2017年底前,40%的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到2019年底,所有县和191个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提高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水平,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强化脱氮除磷,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有流域排放限值要求的,执行流域排放限值。现有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设施,到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达标改造。鼓励利用水泥厂或热电厂等工业窑炉开展污泥协同焚烧处置。到2020年,全省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加强废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参与)

      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限、适养区划定,以地定畜,优化调整养殖场布局。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

      14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持续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水平。到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畜禽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实行“种养结合”,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种植模式,保障化肥、农药高效安全施用。到2019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加强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的散煤治理、黑臭河和垃圾河治理。推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省农业厅(农工办)、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参与)

      (三)实施大气、水、土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全力改善环境质量。

      151.综合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削减煤炭消费总量。通过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压减过剩产能、燃煤锅炉治理、散煤压减替代等方式大幅降低煤炭消费量,稳步提高外购电、天然气比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加快推进城镇气化,力争实现城镇居民生活燃气全覆盖。合理布局燃气调峰电站,适度发展天然气汽车,重点推进天然气重卡、天然气船舶及配套加气站政策落地。在气源有保障、经济可承受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工业领域“煤改气”,加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应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有序开发利用地热资源,积极推进核电项目建设。推进张家口市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张承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加快淘汰分散燃煤锅炉,通过新增集中供热拆除取缔一批,通过优化用能结构置换调整一批,通过高效节能环保锅炉更新替代一批。到2017年10月底前,各市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城乡结合部及县城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确需保留的16燃煤锅炉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向社会公开清单。保定、廊坊市行政区域内所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商务厅、省海洋局、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升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全面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针对焦化、煤化工、建材、钢铁等重点行业,加强余热、余压、可燃气体的回收利用,积极推广应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深化散煤污染整治。各市及纳入京津冀城镇群建设规划的县城实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将廊坊市荣乌高速公路以北与北京相邻区域之间的县(区),以及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保定市京昆高速公路以东、荣乌高速公路以北覆盖区域划定为“禁煤区”,到2017年10月底前,“禁煤区”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全部完成农村居民生活及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到

      12018年,全省基本完成农村散煤替代和清洁化利用。加快推进城市和县城集中供热,到2017年,各市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率力争达到80%,在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实现清洁能源或洁净燃料替代,基本实现城市无煤化。实施农村地区散煤压减替代及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推广“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及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燃煤替代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强化污染源协同防治。减少二次颗粒物前体物的排放。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进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和锅炉全面达标排放,全面实行在线监测。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到2020年减排20%。开展石化、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的协同减排,建立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排放清单,对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酮类等挥发性有机物实施重点减排。加强氨污染控制,改进传统落后的施肥方式,1推进氨合成与化肥行业的技术升级与污染治理,加强脱硫脱硝过程中氨逃逸控制。编制农业施肥、畜牧业、生物质燃烧、化工生产等重点行业氨排放清单。深化面源污染治理,控制一次颗粒物排放。狠抓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推行标准化施工、绿色施工和文明施工,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率。集中治理工业料场无组织排放。各种煤堆、料场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开展露天矿山深度整治,取缔关闭一批、停产整治一批、修复绿化一批。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大力推进综合利用。严禁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开展道路车辆综合治理,减少区域性污染物排放。统筹推进道路车辆污染整治。加强机动车管理,继续淘汰高排放车辆,积极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控制机动车污染源,研究制订《河北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强化新生产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达标监管。开展清洁柴油机行动,加强高排放工程机械、重型柴油车、农业机械等管理。适时实行相应阶段的车用汽、柴油及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控进省高排放车

      1辆,优化重型货运车辆行车线路,实施过境重型货运车辆远端绕行,减少对城市建成区的污染。(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地信局参与)

      提升科学精准治霾水平。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建立全省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加强针对污染物传播扩散气象条件的监测和预测,运用空气质量模型模拟大气污染物转移输送过程,确定区域重点污染物、重点污染行业与重点污染源,按照污染空间分布特征和来源成因,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到2020年,区域细颗粒物污染形势显著好转,臭氧浓度基本稳定。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建立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合理布局产业园区,强化县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对城市造成传输性污染。制定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时间和重点项目。实施科技治霾专项计划,以支撑压减燃煤、治污减排、控车减油、清洁降

      2尘等为重点,实施技术研发和先进成果应用示范项目,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地信局、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精准发力提升水环境质量。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到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定期监测和调查评估。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到2018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规范保护区标志和标识。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为重点,实施水源地隔离、水源地综合整治工程。强化饮用水供水全过程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各市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县级市自2018年起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做好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对每个风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编制环境风险应急方案,建立联防联控应急机制。到2018年底前,在全省

      2115个重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和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加强多库串联、水系联网、地表水与地下水联调设施建设,实现不同类型多水源联网供水,增强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能力。到2020年,单一水源供水的市必须建设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推进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设施建设,实现供水设施共建共享。自2017年起,建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数据库,每两年更新一次。到202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得到有效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80%以上。(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卫生计生委、省南水北调办、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全面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深入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编制并落实河北省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开展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明确水域纳污能力分年度控制目标。实施以控制单元为空间基础、以断面水质为管理目标、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流域水

      22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全面推进河长制。建立入河排污口、河段、重点监控断面全覆盖的省、市、县、乡(镇)、村五级“河(段)长制”管理体系。加大重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河流,所在地要制定达标方案。到2020年,全省58条重污染河流基本恢复使用功能。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重点开展接管纳污工作,到2017年底前,石家庄市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市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到2020年底前,各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综合整治白洋淀和衡水湖生态环境,通过采取引水补水、淀湖岸线管理、城镇污染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取缔网箱养殖等综合措施,到2020年,白洋淀、衡水湖主要水域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对8条入淀河流实施总氮总量控制,开展总氮污染来源解析,明确重点控制区域、领域和行业。实施山前良好水体生态环境修复。开展

      23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编制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在承担城市供水功能的17座水库和位于北京上游、生态较为脆弱的水库库区及上游,大力推进退耕还林和水土流失治理;强化张家口市2022年冬奥会雪上项目比赛场地及洋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以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为着力点,推进滦河流域综合整治。实施河流水网建设工程,海河南系以南水北调工程和引黄工程建设为重点,恢复、维系、增强河湖水系连通性,排蓄结合,修复河湖生态系统及其功能,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海河北系、滦河及坝上地区开源节流并举,加快水库枢纽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谋划跨流域调水工程。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水网体系。(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林业厅、省南水北调办、保定、衡水等有关市人民政府参与)

      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修复。建立全省地下水环境管理信息平台。适时开展覆盖全省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工作。定期调查评估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地补给区及7类典

      24型污染源的环境状况。依据国家公布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完成全省石油生产贮存销售企业、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场地防渗处理。新、改、扩建加油站地下油罐要采用双层油罐。到2017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油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继续在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并将石家庄、张家口、唐山、廊坊、保定市和定州、辛集市纳入试点范围,逐步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范围扩展到全省地下水超采区。(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统筹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编制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排查入海污染源,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到2017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在秦皇岛、唐山、沧州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提高涉海项目准入门槛。到2020年,全省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近岸海域划定限制养殖区,开展生态养殖和全封闭海水养殖示范,减轻近岸海域环境压力。治理船

      25舶污染,提升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执行重点海域围填海管控,实施海洋生态修复。探索建立自然岸线和海岸线开发占用生态补偿及赔偿制度,将自然海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到2020年,典型受损海洋景观得到基本恢复,全省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主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治理和修复,初步实现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制定实施北戴河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与功能提升规划,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立北戴河及相邻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到2017年,北戴河及相邻地区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70%,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到2020年,所有入海河流达到或优于水功能区划水质标准要求,海水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到80%。(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海洋局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地信局、秦皇岛、唐山、沧州市人民政府参与)

      263.分类防控土壤环境污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农用地和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制药、铅酸蓄电池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到2018年底前,查明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到2020年底前,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地块分布,划分环境风险等级。建立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调查。(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到2018年底前,在产粮(油)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区域,补充设置省控监测点位。到2020年,逐步完善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2结合“智慧环保”建设,推进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土壤环境数据整合集成,建立全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河北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数字土壤”管理体系。(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林业厅参与)

      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3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基本农田整备区,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理,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草,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

      2生产区域。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同一体的管理与政策体系。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的有色、石油加工、制革、焦化、化工、电镀、铅酸电池、制药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拟改变用途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到2018年底前,制定全省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加强建设用地用途管理,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

      2房和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制定省、市两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确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各市、县以燕山-太行山山前平原地区和黑龙港流域受污染耕地为重点,确定行政区域治理修复重点区域。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组织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修复方案审查,加强修复过程监督和检查,由第三方对损失状况、修复成效进行评估。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农工办)、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四)建设美丽河北,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1.建立山水林田湖综合生态系统。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修复。实施山体修复。开展露天矿山深度整治专项行动,对生产矿山和

      3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进行生态恢复,对山体裸露、绿色植被覆盖率低的荒山实施造林增绿,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开展“病、危、险”尾矿库和“头顶库”(1公里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专项整治,推广实施尾矿库充填开采技术,建设一批“无尾矿山”,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开展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水体统筹治理。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以河湖水系连通、重要枢纽工程建设和水质改善为重点,实施河流水网建设工程;严格海洋生态红线管理,强化污染源治理,整体推进海岸带生态修复。全面贯彻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重点推进京津保生态过渡带建设。在大中城市、白洋淀周边及北京新机场周边营造大规模连片森林,建设大范围城郊绿地、城市绿廊,构建大网格农田防护林。加强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沙林建设。在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营造乔木草结合的复合水源涵养林。重点建设沿坝防护林带和农牧防护林网。重点扩建千松坝、塞北和御道口3个百万亩生态林场。以坝上“三化”草原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发展现代畜牧业,实现农

      31牧平衡、种养平衡、草畜平衡。到2020年,50%的“三化”草原得到治理。进行张家口坝上地区,沿海地区湖淖湿地修复。实施重点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包括白洋淀、衡水湖、东淀、文安洼、香河、永年洼、闪电河、康巴诺儿、察汗淖尔、官厅水库、宁晋大陆泽、南大港、七里海、滦河口、曹妃甸南堡及其他湿地恢复建设项目,总面积87.9万亩。做好香河、官厅水库等国家公园的布局与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林业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张家口、承德、保定市人民政府参与)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编制并实施《河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保护规划》,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管理,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以自然保护区建设为主,开展对生物多样性的系统保护。坚持以就地保护为主、迁地保护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自然保护区空间结构,强化优先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保护区外生物多样性保护并开展试点示范。以优先区域为重

      32点,制定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和标准。进一步提高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和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重要湿地等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管护能力。建立自然保护区质量管理评估体系,加强执法检查,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质量。建立自然保护区“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年监测1次。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方位界限核准和勘界立标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抓好自然保护区晋档升级工作,支持我省面积一万公顷以上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晋档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工程。加强生物遗传资源库建设。加强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监管,开展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风险评价和跟踪评价。(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3.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开展不同层次的生态示范创建。做好生态省建设中期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33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新指标体系与考核方式,实施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充分发挥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城市从污染治理向环境质量提升转变。严格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要求开展新一轮的生态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推动建立一批重点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提高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数量和水平。大力开展绿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绿色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和家庭,打造一批以绿色示范单位为主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林业厅、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保护和恢复城市生态。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雨水调蓄与排水防涝设施等建设。加强城镇节水,公共建筑须采用节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到2019年,缺水市全部达

      34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以山区农村扶贫攻坚重点区域、环京津县、南水北调沿线和重要水源地周边农村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完成1.2万个建制村整治工作。以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向集中连片改造提升转变,通过扩点成片及新建片区,充分发挥连片建设的聚合效应。选择重点县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和创新。(省农业厅(农工办)、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南水北调办、省地信局、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推进生态保护脱贫行动。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坚持生态建设与脱贫致富有机结合,探索形成林果产业、林下经济、生态补偿、旅游康养、碳汇交易等脱贫致富新路子。到2020年,县域生态环境支撑能力显著提升。贫困地

      35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带动70万人口实现脱贫致富。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因地制宜发展优质高效林果业、生态旅游业、森林康养产业等特色产业,实施生态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京津保生态过渡带、京冀水源林和张家口、承德生态支撑区等工程建设。在居住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开展迁出区生态修复工程。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扩大对贫困地区生态效益补偿规模,增加生态专项工程建设的资源和劳动收入,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收益水平。加大对京津保中心区生态过渡带、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以及低平原生态修复区所涉及的贫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省林业厅牵头,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五)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1.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防控。源头防控环境风险。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

      36以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为重点建立污染风险源清单,为重点污染源识别及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对地下水污染存在风险的场地清单。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影响范围内的风险源名录,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估。对重点地区的尾矿库开展风险评估。选择典型区域、工业园区、流域开展试点,进行废水综合毒性评估、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以此作为行业准入、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的依据。(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水利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海洋局参与)

      开展环境健康调查监测评估。试点开展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的环境与健康调查,识别和评估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的环境健康风险,对存在环境健康风险的物质实行清单管理。(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环境风险预警预案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制度,成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11个市及时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实施预警联动。积极

      3推进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市、县出入界断面风险防控工程建设,制定风险防控和应急防范方案,至少每3年开展1次演练并建立预案定期修订制度。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沿线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市和定州、辛集市的27个县(市、区)化工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以石家庄、唐山、沧州、保定市化工园区为重点,完善制度政策和应急体系建设。启动核与辐射应急指挥中心工程建设,定期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设结构合理、功能齐全、信息畅通的辐射污染应急系统和辐射环境信息系统,有效监控辐射环境质量,预警辐射事故和事件,形成区域性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开展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审核工作,实行备案制度。(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南水北调办、省气象局、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协调、信息报告和公开机

      3制。构建生产、运输、储存、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加强石化等重点行业以及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信息化建设,增强应急监测能力,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安全监管局、省地信局、省海洋局、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2.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推进放射性废物库库区用水、用电、供暖等配套工程建设,确保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运行,及时、全面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针对我省核电项目和低温供热堆项目建设,提高核与辐射监管能力与辐射应急监测能力。加强省、市两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在11个市建立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完善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推广与铀矿冶、核电和低温供热堆工程等相适应的实验室放化分析监测。(省环境保护厅、省国防科工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参与)

      33.深化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继续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综合防控。科学确定涉重金属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标准。新建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入园区,有效控制涉重金属产能向非重点区域扩散,从源头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开展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确保达标排放。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制定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工业园区整治方案,推动园区清洁、规范发展。调整优化皮革及其制品等行业的管控措施。禁止新建采用含汞工艺的电石法聚氯乙烯项目。加强燃煤电厂汞污染排放控制。铅蓄电池行业推行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强化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矿企业的重金属排放及周边环境中的重金属监测,向社会公开涉重金属企业生产排放、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等信息。(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重点区域分区分类整治。根据治理成效等适当调整重点区域,“一区一策”持续开展区域综合整治。完成辛集市铬重点防控区和安新铅重点防控区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全面调查并推进解决

      4区域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全省废弃铅蓄电池产生源及流向调查,坚决取缔污染严重的废弃铅蓄电池非法利用设施,鼓励生产或经营企业建立废弃铅蓄电池回收网络。保定市试点建立铅蓄电池销售台账及全过程跟踪监管制度,适时在全省推广。在安新、徐水、清苑等铅重点防控区域逐步实施涉铅行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探索实施京津冀城市圈再生铅生态一体化的产业链协作模式。(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市人民政府参与)

      4.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水平。科学谋划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逐年提升,监管能力明显加强。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种类和数量基本匹配,布局趋于合理,处置水平全面提升;优先保障已形成处置能力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有序发展新增项目;在沧州、唐山市重要化工园区以及石家庄市规模化皮革、合成革产业集中区,新建大型石油化工产业基地,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试点开展水泥回转窑等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以废酸、废碱、医疗废物、医药废物、精

      41(蒸)馏残渣、废乳化液、废弃铅蓄电池产生单位,及所有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推动非工业源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强废弃荧光灯管、废旧电池、实验室废物等分类收集、贮存、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危险废物申报,推动全省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监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全省医废处置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农村和边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实施医疗废物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计生委参与)

      5.提高一般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在承德、张家口市建设一批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主要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减少堆存量,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用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尾矿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力度。推动全省尾矿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促进尾矿新型建材推广,建设北京新型绿色建材供应基地。加大

      42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村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完善收转运网络,扩大覆盖面。全面推进50个试点县和环京津地区城乡一体化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县城达到90%。建设餐厨废弃物回收体系,推动建立石家庄、唐山、邯郸、承德等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试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信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市人民政府参与)

      6.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化学品环境管理基础能力,加强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监管。持续加强化工园区规范化管理,开展化工有毒污染物污染预防与控制工程示范,降低化工行业聚集区域化学品环境风险。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污染。到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饮用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和水产品集中区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风险。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口,43并逐步淘汰替代,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到2020年,基本淘汰林丹、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硫丹等一批公约管制化学品。(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安全监管局参与)

      7.保障冬奥会环境安全。编制实施北京2022年冬奥会张家口赛区环境质量保障监测方案,借鉴2008年北京奥运会环境安全保障经验,启动河北赛区环境状况调查,分阶段分区域开展大气、地表水、土壤、声环境、生态环境、污染源等监测,全面掌握环境质量基础状况,污染特征和迁移变化规律。对涉重金属、涉核、危险废物、化学品开展全过程统一管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饮用水安全、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冬奥会保障重点项目。开展冬奥会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研究。(省环境保护厅、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地信局、省冬奥办参与)

      二、保障措施

      44(一)健全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明确监管目标,落实监管责任,保障各级网格高效运转。建立重点区域环境督查制度,对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专项督察。强化科技执法,不断完善全省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快“智慧环保”建设,强化科技在环境执法中的支撑作用。加强联合执法,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执法司法联动长效机制。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开展环保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清理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推行“三公开、三清单”制度,切实规范文明执法行为。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以打击恶意排污和排污数据造假和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全省危险废物进行全面摸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和偷排偷放危险废物行为。推进工业废弃物堆存场地评估与修复,严禁未修复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完善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和终身责任制。(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5(二)建立环境管理责任体系。

      落实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级政府除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外,还应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负相应责任,强化市级政府统筹和综合管理职责,县级政府执行落实职责,落实好各级政府负责人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协同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省环境保护厅参与)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原则,既严格追究责任,又依法保护履行环保职责的积极性。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办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省海洋局参与)

      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生态资产清查,试点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到2018年底前,各地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到2020年底前,完成省级自然资产实物

      46量负债表编制。(省统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审计厅、省林业厅参与)

      实施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对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林业厅、省统计局、省海洋局参与)

      建立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机制。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强化环保依法督政,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每两年左右对各市督察一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

      (三)创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4相适应,初步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补偿标准、监测能力、统计指标体系、效益评估、产权登记等制度体系。加强重点生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示范建设,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适时启动国家公园试点创建工作,将生态保护补偿作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重要内容。我省与京津建立跨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推动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尽快推动《津冀引滦入津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方案落地;推动建立京冀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研究并签订密云、官厅水库上游等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林业厅、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挥税费政策引导作用。加快环境税落地,促进企业自主治污。理顺自然资源及其产品税费关系,清理取消相关收费基金。落实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新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进行科学收费,提高收费管理效率。严

      4格核定排污费,全省所有具备安装条件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按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提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征收标准,将污泥处置成本纳入污水处理费。(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与)

      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全面完成现有重点排污单位排污权的初次核定和分配工作,适时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研究出台可交易排污权审核办法,积极探索排污权储备制度,激活和培育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省、市两级交易电子化平台,并纳入我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物价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全面推行绿色信贷,明确贷款人尽职免责要求和环保法律责任,采取财政贴息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发放力度。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建立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

      4境损害赔偿和修复制度。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涉重金属、重污染、高风险、近3年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及位于环境敏感区的企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运用市场机制化解和防范环境风险。支持排污权抵押贷款,引入社会资本进入污染防治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通过开展挂牌上市、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包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股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质押等方式融资。鼓励设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到2017年,设立京津冀绿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落实燃煤发电环保电价政策,加大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差别化电价水价等实施力度。(省金融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海洋局、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参与)

      (四)改革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行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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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六: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总结

      

      泰州市姜堰区环境保护与?态建设“?三五”专项规划姜堰区环境保护与?态建设“?三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泰州市姜堰区环境保护局?〇?五年???录?、形势分析(1)(?)主要任务实施进展(1)(?)存在问题(2)(三)?临的机遇挑战(3)?、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标(5)(?)指导思想(5)(?)基本原则(5)(三)主要?标(7)三、主要任务(8)(?)加快推进污染治理,集中开展污染减排(8)(?)优化?态空间格局(20)(三)降低重点领域环境风险(25)(四)加快完善?态?明制度(29)(五)环境监管能?建设(34)四、?程项?(36)(?)?程项??持?向(36)(?)资?来源(36)五、组织实施(37)(?)强化组织协调(37)(?)健全考核评估(37)(三)增强科技?撑(38)(四)强化?程保障(39)(五)加强规划衔接(39)“?三五”时期,是姜堰全?建成?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五年,也是全?深化改?,全?推进依法治国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根据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态?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三五”环境保护和?态建设规划》,按照泰姜政办〔2015〕74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三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要求,编制本规划。?、形势分析(?)主要任务实施进展环保优先?针严格落实,?态环境建设持续推进。“??五”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抓?态建设就是促发展、惠民?”的理念,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丽姜堰”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式为主线,以国家?态区建设为载体,以?态?明建设?程为抓?,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态环境保护?作,?态?明建设不断取得成效。“坚持环保优先”成为全区上下的普遍共识,“保护?态环境、建设美丽姜堰”得到全社会的积极响应,为推进?态?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环境治理?度不断加?。实施蓝天?程,编制??污染源排放清单,严控?业废?、机动车尾?、施?扬尘、秸杆焚烧等,PM2.5浓度不断下降;推进清??程,持续开展?源地环境整治,主要集中式饮??源地?质保持优良安全;开展城乡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活?截污?程,治理、修复河道?域?态,打造“?清、?灵、?美”的?态?环境;加强重点?壤污染源监管,强化农业?源污染治理,推进?壤综合治理与修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幅提速,镇街污?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活垃圾?害化处置得到加强,城镇?活垃圾?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业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置;农村地区垃圾清运体系、污?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状况不断得到改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五”以来,在经济快速发展、重化?业规模明显扩张、能源消耗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全区?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存在问题?态空间协调性较差,环境品质有待进?步改善。姜堰区现状的?态空间与其它空间的协调性较差,并未充分考虑?态敏感性及建设现状,?态红线范围内外的?地协调性有待提升,各?态空间之间的联系度低,有待进?步从全局层?进?统筹保护。姜堰区?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地表??质、饮??源?质均达到国家《地表?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相应?质标准,地下??质良好,空?质量除PM10、PM2.5外,其他指标能够达到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未来亟需调整能源结构、经济发展模式,从?进?步提升环境品质。近?年,姜堰区在环境保护及治理??取得积极成效。经济增长动?不?,产业结构亟需转型升级。近年来,姜堰的经济增速逐步放缓,且经济总量在泰州市的?重在逐年降低,经济增长动?不?。现有产业以传统制造业为主,??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产业的区域竞争?不强。未来应着重关注如何应对外来多变的环境因素,调整内部?产要素,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等问题。城市发展空间严重不?,城镇空间质量有待提升。根据姜堰现有?地利?状况,考虑到?态保护及基本农?保护的需求,现有的存量?地资源将难以?撑姜堰?前的发展模式。缺乏建设?地资源,?地利?效率低,城镇空间关联程度不?等问题极?的限制了姜堰的发展。未来如何进?合理的存量规划,对城镇空间的合理开发,提??地利?效率,提升城镇空间质量成为姜堰区空间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三)?临的机遇挑战快速城市化与?业化带来的污染减排和?态保护压??。“??五”期间,姜堰区经济总量快速增加,后?融危机时代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径和态势不确定性较?,结构性污染仍很突出,对姜堰区资源和环境带来较?挑战。新型?业化与城市化的加快推进,导致污染物排放量的刚性增长,持续降低单位能耗以及污染减排的压?较?;?业污染排放强度居?不下,对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任务带来较?压?,快速城市化带来的未利?地占?、?然资源破坏导致较?的?态系统威胁,且未来10年之内将持续存在。环境污染治理与?态保护还远未达到?态?明建设的要求,产业绿?转型发展任重道远。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压?较?。城镇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清洁能源与可再?能源占有率低,集中供热、节能节?尚有较?潜?,农业节?灌溉和中?回?等建设亟待开展。环保投?还没能形成稳定的投资渠道,污染治理设施和城市建设相对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尚需时?,环境综合整治与?态修复任务较重,绿?发展能?亟待强化,?态?明?范区建设资?尚存不?。环境风险防范的形势将进?步严峻。近?年,姜堰区?直处于环境?风险期,由于经济增长?式尚未发?根本性转变,未来?年,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累积性环境风险将呈增加趋势;重?属、持久性有机物、放射性物质、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将有可能集中显现。防范重?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的形势更加严峻。区域开发强度的?态管控急需加强。?态红线保护区域是关系全区?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态功能保护区。姜堰区划定的?态红线区有?级管控区和?级管控区,?级管控区为限制开发区,即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允许发展不导致?态功能下降的产业与建设项?,但是对允许开发的强度尚缺少明晰的要求与控制措施。?态消费理念和?明意识亟待提?。?态?明意识尚未形成全民共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效益的观念与做法尚未扭转,开发与保护共?共赢尚未融?可持续发展的进程,节?、节能、绿?消费、绿?出?尚未成为?们的?觉?为,全社会尊重?然、顺应?然、保护?然的风尚急需形成。?、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标(?)指导思想以邓?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把?态?明建设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全局,牢固树?尊重?然、顺应?然、保护?然的理念,强化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然恢复为主的?针,以?与?

      然、环境与经济、?与社会和谐共?为宗旨,以资源环境承载?为?撑,以建?低碳、绿?循环型产业结构、?产?式、消费模式为着眼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本质要求,以全域?态化和全民共建共享为标杆,以优化?态空间,发展?态、绿?、低碳经济,加强环境保护与?态建设,改善?态环境,倡导?态?活,弘扬?态?化,创新?态?明制度为基础,把全区建成?态经济发达、资源?效利?、城乡环境良好、民?和谐幸福的?态?明建设?范区。(?)基本原则五位?体、全?融合。切实把?态?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将?态?明建设的理念、?针和?标深刻融?经济、政治、?化和社会建设各??和全过程,实现??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态效益相统?,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充分认识?态?明建设的综合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坚持以点带?,紧紧抓住经济绿?转型、改善?态环境质量、创新体制机制等重点任务,加快解决当前?态?明建设?临的突出?盾与问题,促进?态?明建设?作整体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体、统筹推进”,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地区?态环境质量,实现环境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环保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态?明理念向农村传播,公共?态产品均衡供给,城乡居民共享?态?明建设成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据镇街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需要,从实际出发,发挥区位、环境和资源优势,突出特?,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开发建设重点和保护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务实创新,强化操作。?态?明建设是个新?事物,它体现了?种全新的环境伦理观,是?种崭新的社会?明形态。?态?明建设?标、任务与?程措施必须空间落地、责任单位落实,经费有保障,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把?态?明建设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投?、制度创新??发挥主导作?。进?步强化企业?态意识和责任,努?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强化公众参与,?励多元社会主体介?,形成建设?态?明的强?合?。(三)主要?标将?态?明全?融?政治、经济、?化和社会建设领域,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式和消费模式,建?可持续?撑经济发展和?态安全的国?空间格局,保护敏感、重要?态系统,改善与?民健康与?活密切相关的??、?、?壤环境质量,建?、健全与资源、环境保护相适应的经济体制和管理制度,在全社会牢固树??态?明观念。到2020年,全?启动?态?明建设?范区创建,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持的良好局?,?态?明制度建设取得明显突破。到2020年,全?完成国家、省下达的节能减排各项任务,耕地保有量达到52820公顷;?然湿地保护率达到18%;森林覆盖率达到2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空?质量达到?级以上天数的?例达到86%;?功能区?质、饮??源?质、区域环境噪声全?达标;资源综合利?率达到85%;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95%;?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态?明?平与全??康社会相适应。注:部分指标2014年现状资料缺失。三、主要任务(?)加快推进污染治理,集中开展污染减排1.加快治理?污染,全?提升?环境质量优先保护城乡饮??源。全?实施区域供?和加快备??源地建设,由泰州市三??取??作为?源,对全区镇街全部实?集中供?,各镇原有?来??取??作为备??源进?保护。建设沿岸?态隔离带,强化沿岸现有排污?整治,关停、改造、搬迁对饮??源有污染威胁的企事业单位,禁?审批新上化?、印染等重污染项?,加强沿岸集镇、居民集中点?活污?处理及农业?源控制。所有集中式饮??源地(包括备?、应急)严格划定饮??源保护区边界,并设置明确的界限标志。开展饮???源地环境综合整治,进?步调整优化取??设置,对不符合省地表?(环境)功能区划和区域供?规划饮??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进?限期整治。严格依法执?违法违规企业排污?关停、垃圾清运处理、?产与畜禽养殖污染控制等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坚决取缔?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严防养殖业污染?源,防?有毒有害物质进?饮???源保护区。深?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城市?臭河流的整治?度。制订实施城市内河?态修复和消除?臭计划,逐步恢复内河?态和景观功能。结合城市防洪?程建设和城市景点改造建设,继续实施“上引活?、中?污?、下排死?”的内城河道综合整治?案。在污?截流、集中处理的基础上,通过调?、驳岸、清淤和河岸综合整治等?程措施,实现城市内河的全?治理,提?城

      市河道?净能?,做到?清、岸洁、有绿,城市河流?质全部达到所划定的?功能区?质要求,内河景观功能和?态功能基本恢复。到2020年,姜堰区城市内河?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城市内河“?臭”现象,完成所有镇街河道和村庄河塘的疏浚?作。加强?业废?深度治理。合理调整?业企业布局,对限期内?法完成治理要求的?业企业或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业企业实施关停或搬迁;严格执?建设项?环保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限制?污染企业进?流域范围内。加快淘汰部分规模?、?艺落后、污染治理投?不?企业,或加?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度,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最?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和环保宣传,积极引导企业采?先进的?产?艺和技术?段,降低单位?业产值废?和?污染物排放量,提??业??重复利?率。强化?业园区管理,建??污染风险与事故处理?络系统,应付可能发?的污染事故排放与泄露等风险事故。到2020年,实现?业废?排放达标率达100%,?业?重复利?率达80%。加强污?处理?建设和深度处理。加快城镇?活污?处理?和配套管?建设,提?污?处理能?以及配套管?覆盖率,提?污?处理率。实施街镇、园区废?集中处理。规范排放?,实?在线监控。提升乡村?活污?处理?平。凡具备接管集中处理条件的村镇,要扩?城镇污?管?的延伸覆盖,提?污?集中处理率;不具备接管条件的农村地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处理的原则,采取微动?、少管?、低成本、易维护的?态处理模式。对城乡(尤其是沿河?区、村庄)?活污?排放进?统?监督管理,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各项污?处理设施常规运?。到2020年实现建成区(建制镇)?活污?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污?处理?完成除磷脱氮提标技术改造;尾?排放要求达到《城镇污?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级A标准。加?农业?源污染控制?度。加?农业?产?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结合农村连?综合治理,统筹农业?产及农村?活废弃物资源化利?,建??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弃物处理资源化,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的?产循环体系,构建农业?产与农村?活相联系的综合循环体系。推进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按照“减量化、?害化、资源化、?态化”要求,进?步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技术?平,重构养殖业发展和废弃物综合利?模式,推进农牧结合,逐步建?和完善农业产业结构的可持续循环?态链。2.深?开展蓝天?程,改善??环境质量全?推?清洁燃料,提?能源利?效率。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使?,全?淘汰城区内燃煤锅炉、?业窑炉,加快实施区域集中供热能?整合。逐步推?太阳能光伏、地源和?源热泵技术、分布式能源与热电联供的应?。加??业企业清洁能源改造?度,在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的同时,调整能源结构,加?清洁能源?重,减少?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对民?能源,以天然?建设?程项?为重点,??发展液化?油?、天然?等清洁能源。提?能源利?效率。制定节能改造推进计划,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耗能项?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平,?能设备达到?级能效标准。??实施现有?能?户节能改造,重点抓好?电、船舶、制药、化?等重点?业以及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能单位节能?作。??推?合同能源管理,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强化?业废?污染防治。限制审批废?排放超总量的、有毒有害?体易泄漏以及?产过程中产?恶臭?体的项?,提?环境准?门槛。对现有?业企业污染源进?摸底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进?综合治理,淘汰?能耗、重污染的落后?产?艺和设备、推?清洁?产技术。进?步加强?业企业监管?度,进?步提?烟尘、粉尘的处理效率。开展有机废?污染控制,完善收集系统,减少?组织排放,做到?艺废?排放浓度和?界浓度双达标。要求?泥、建材等加?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粉尘污染。全?整治燃煤?锅炉。制定全区集中供热规划。制定姜堰区燃煤锅炉??污染整治?作?案。优化集中供热布局,加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淘汰供热管?范围内的燃煤锅炉。供热管?外、天然?管?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天然?改造?程。加?机动车污染管控?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根据尾?检测结果发放相应的环保标志。机动车所有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进?尾?排放定期检测,对于不检测或检测时发现尾?排放不合格者除要求进?限期治理外,还需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重点整治公交车、货运车和?卖场班车冒?烟现象加快?旧车及“黄标车”淘汰进程。严格执?机动车辆报废制度,对尾?排放不符合规定标准且?法治理的在?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依法将由有资质的报废车回收企业强制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设??励?排放出租车和公交车提前报废补偿专项资?,对可正常使?,但未达到国家车辆报废标准规定的出租车和公交车的提前报废实施补助制度。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全部淘汰,全区范围内供应国IV标准的车?燃油。推?使?清洁能源。倡导选择燃油经济性较?和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在重点景区、绿?景观道路?先推?使?新型电车等节能环保型交通?具,?励和倡导使?公共交通?具等“绿?出?”,降低交通?具的能耗和碳排放。严格落实城市扬尘控制。全?推?绿??地建设,所有建设?地现场按标准化管理,?地应实现“六个100%”,采取强制使?

      预拌混凝?,实施围挡、洒?喷淋、遮盖等有效措施,控制建筑与市政?地、交通施??地、拆迁?地扬尘。防治城乡道路扬尘。加强城区清扫保洁、洒?抑尘和城镇绿化建设,有效降低扬尘污染对城镇空?环境质量的影响;创新优化道路清扫保洁?式,加?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洒?和保洁频率,?2020年,城乡主要道路与繁华窗?地区机扫率要达到90%以上,主?道、次?道机扫率要达到80%以上。??实施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合理规划布局餐饮业,推动新建规模以上餐饮企业使?天然?、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展餐饮?业污染专项治理,将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的?型饮?业单位、烧烤店以及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饮?业单位列为重点饮?业整治单位进?重点整治。居民住宅或以居住为主的商住楼不得新建产?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3.??治理噪声污染,打造宁静城市环境积极开展绿?施?。开展“绿?施?”创建?作推?建筑噪声排污申报制度,除少数?地取得环保部门许可在夜间进?连续施?外,其余?地严禁在22:00?次?6:00期间施?;要求建筑单位开?前修建隔声墙,采?低噪声新技术和施?机械,利?吸声、隔声、隔振等降噪技术减弱声源强度。合理规定?型施?机械及载重车的?车路线和?车时间,避开?化区、居住区、商业区和公建设施区等对声环境质量要求较?的功能区。加强噪声管理,重点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的噪声管理,建?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采?突击抽查或检查?式监督,限制其施?机械的噪声强度与施?时间,切实降低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率。加强道路交通噪声防治。优化交通路?,合理确定不同等级的城镇道路系统密度,以保证声环境敏感区与道路间有?够的消声距离,原则上绿化带每侧宽度?级以上公路50m、?级公路30m、三级以下公路10m。实施快速通道、?架桥、铁路等两侧噪声敏感点的隔声设施建设,保护交通?线两侧的居住区、?化教育区等敏感区不受噪声线源?扰,开展宁启铁路?态防护隔离带建设。加强不同单元间的防护带、绿化隔离带建设,主要公路?道与快速路两侧建设?定宽度的交通防护林,对穿越镇区的主要航道,结合河岸综合整治,设置声屏障,保护交通?线两侧的居住区、?化教育区等敏感?标。加强对机动车辆的噪声监督管,在声环境敏感区域附近路段设禁鸣区和限速区,部分商业区街道根据具体情况规划为步?街;实?单车噪声控制,规定单车噪声容许限值。加强?业噪声防治。合理调整?业结构布局,加快?业企业向园区聚集的速度,限期治理污染严重和设备落后企业。贯彻执?《?业企业?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确保?界噪声达标率100%。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公建设施区等声敏感区,并要达标排放,因特殊原因距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应妥善布置噪声辐射?向,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增加企业区界的?体绿化,必要时修建隔声墙。??推进企业噪声防治?程,研制和推?使?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以及加??艺,对?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隔声、阻尼、吸声、隔振技术加以控制,同时提?操作??的操作?平,防?不合理、不规范的操作?引起的噪声。控制社会?活噪声。合理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建设商业街、餐饮娱乐街等特?三产?点。重点整治?化娱乐业、餐饮服务业和商业经营活动中的噪声污染。禁?在居民区特别是居民楼内新建噪声扰民的三产、娱乐服务业和其它设施。强化饮?服务、?化娱乐、农贸市场、家庭装修等社会?活噪声的控制,使其噪声达到《社会?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限值。加强宣传教育,提?居民声环境保护意识,推进城镇?居声环境质量改善?程?范,开展“宁静社区”?范建设,做好社区噪声污染控制。4.实?固废集中处置,推进资源循环利?建?科学的?活垃圾集输运体系。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研究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加强餐厨垃圾的产?、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作的监督管理,建?餐厨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稳步推进?活垃圾分类收运试点。以城区、?业园区为主要试点地区,在居民住宅区完善?湿垃圾收集和清运设施,?励居民对家庭?活垃圾实施?湿分类,将餐厨垃圾与其它?活垃圾分离后分别投放。稳步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药品、废杀?剂等有害废物的单独收运?作,积极扶持终端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健全再?资源回收?络,成?专业再??活资源回收公司,?便居民交售废纸、废塑料、废?属等再?资源。积极推??活垃圾源头减量。限制?次性?品使?活动,减少?次性?品垃圾产?量,推?易降解塑料制品和多次循环使?的包装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活?式和消费模式;限制过度包装,减少包装垃圾产?量。以?品?业为重点,???制约企业对商品进?过度包装,?为提?商品的附加值,另???加强绿?环保的?产流通,可再回收利?的消费,资源的最?化利?,优化商品的可利?价值等理念的宣传。完善?活垃圾四级收运体系。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模式,积极推进?活垃圾清运?程。加强?业固废综合防治。开发?业废物综合利?技术。提?综合利??平,?励企业与周边其他地区相关产业进?废物交换,实现固废的资源化。加强对?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统?规划和监管。通过政策、技术、价格机制及资?资助等?段,?励和?持?附加值的?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项?,使其形成规模化,促进固体废弃物循环再?利?,实现?业固体废物的?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结合姜堰区实际,采取不同处理?艺单元技术与不同的处置出路协调组合,形成多条处理处置技术路线,保证?害化处置的前提下逐步提升污泥资源化利?率。加强危险废物安全监督管理。优先推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以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情况记录薄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为核?,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确保危险废物的零排放。建?危险废物管理考核制度,危险废物产?单位污染防治达标率达到100%,加强危险废物产?单位和经营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实施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推进医疗废物收集向镇街、村卫?单位延伸,实现农村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全覆盖。开展电?垃圾收集和利?。加快建?废弃电器电?产品回收处理拆解体系,积极发展专业化电?废物拆解和回收利?企

      业,建?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体系和运?机制,?励有偿回收废旧电?产品。重点从源头控制电?废物污染,推进电??业绿??产和绿?产品发展。加强电?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

    篇七: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总结

      

      区域治理CENTRALISSUE“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及“十四五”重大环境问题研究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骆翠红,张满枝摘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生态文明建设地位更加重要,国家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加强,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文围绕生态环境“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展开探讨,总结了“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特点,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分析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关键词:“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重大环境问题中图分类号:X1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595(2020)25-0029-0001“十四五”重大环境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升“十四五”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合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使得环保工作成效显著,目标指标全面达标,主要任务基本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开展“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对于进一步优化和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评估过程中,对规划的完成情况进第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依靠“五位一体”的布局,推进“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充分落实和执行五大发展观念。坚持绿色发展,强化源头控制,进一步推动企业升级改造,对于产能过剩、技术水平较为落后的企业,加强帮扶和指导;充分发挥绿色创新科技的积极作用,推动绿色创新科技与现代企业技术的深度融合。第二,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控制碳排放总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部门联动和区域协同治理,将环境质量改善作为规划的核心目标和重要指标。第三,严格落实环保制度,建立以政府为核心,企业、民众共同治理体系。落实责任划分,加强环境监管力度,通过环保督查巡视、自然资产负债审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措施,加强地方环境保护。第四,重视生态修复和保护,坚持“山水林湖是一个共同生命体”,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协调作用,促进生态环境系统稳定改善。第五,将污染专项治理和综合防治相结合,加强对于工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管以及治理,制定全面达标排放计划,落实治污减排责任,加强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管理,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风险防控水平[1]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之下,我国环保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开展“十三五”规划进行终期评估,总结规划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优化建议。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特点评估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终期性。“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势必加大环境资源需求,处理好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发展,促进和引导新型绿色环保科学技术的应用,从根本上缓解环境压力。第二,进一步完善环境治理体系,环境保护并不是短期工作,而是需要长期坚持和开展的,因此完善治理体系,实现全面的、长期有效的污染治理也是规划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第三,积极加大现代治理技术的研究,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和科技水平,对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有着重要意义,是进一步提升我国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措施[2]。四、结束语综上所述,在国家经济水平不断提升、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之下,国家和人民对于生态环境的关注日益加强,“十三五”生态环境规划的有效落实和执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此同时,通过对规划进行终期评估,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在“十四五”规划过程中,还需要对相应环境问题进行完善和优化,相信我国生态环境将会获得进一步改善。参考文献[1]廖文辉,瞿畏.生态环境“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及“十四五”重大环境问题探讨[J].北方环境,2019,31(10):225-226.[2]杨岳川,董晓峰.“十三五”规划实施进程评析与“十四五”规划展望——以青岛市城阳区为例[J].甘肃科技,2019(19):9-12.行评估,分析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年度行动计划实施达标情况,新形势新要求下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通过对“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终期评估,总结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经验,了解短板,对于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为“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建立可靠基础。以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为例,近五年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长足进步,规划实施严格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做足做好“规定动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防污治污任务。近五年武汉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是迄今为止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成绩显著,但是规划执行也存在问题,主要为部门沟通协调不足,责任落实不足,污染防治、水环境修复治理等需加强。三、“十四五”重大环境问题“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圆满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编制排上日程。“十四五”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关键期,应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加强。作者简介:骆翠红,生于1985年,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保护工程、政策研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9

    篇八: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总结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佚

      名

      【期刊名称】《中华纸业》

      【年(卷),期】2016(0)24【摘

      要】2016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这将是"十三五"统筹部署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全力打好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攻坚战和持久战,确保2020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

      【总页数】1页(P105)

      【正文语种】中

      文

      【相关文献】

      1.加快推进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落地,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解读2.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0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迈向现代化3.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12项约束性指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4.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解读《“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5.辽宁省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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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九: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总结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期间,我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中央关于治理污染物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大统战部署,实施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努力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一是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管理,积极稳妥推进生态补偿体系改革,制定完善生态补偿标准,突出长效机制建设,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公益性收费制度改革,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市场化运作机制,努力制定和完善企业污染排放申报管理体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二是推广环境保护科技,大力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高层次、实用性环境科技创新,提高环境治理效率,提升环境科学技术能力。强化以环境保护为导向的研发项目开发,重视环境污染与生态恢复技术研发,加强生态安全绿色资源利用技术研发,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示范。

      三是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增强国家环境标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加大环境管理制度的国际接轨力度,突出环境管理的补偿机制结合,建立起更加科学、有效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提高国家环境标准审批机制和落实能力,添加新的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要求,健全生态环境变化应对预警机制,不断完善环境基准核算制度,是本期环境保护重要措施之一。

      四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强化对水体、海洋和森林生态系统等重点生物多样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发挥森林资源的社会、经济、生态和文化功能,加大护林、林业驱虫和固林改林等重大科技工作力度。健全与森林资源评估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林木开发的规范性管理,完善濒临绝迹的濒危物种保护和开发利用机制,加强人类与其他物种共存的理念。

      五是加大合资和国际合作力度,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不断拓展国际合作与参与

      horizons,加强生态文明构建示范和交流,持续推动全球生态责任的落实,为实施"十三五"的环境保护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之,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合理管护资源,实施绿色发展机制,推动全社会携手保护生态环境,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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