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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工作作风建设制度(8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5-02 17:20:05

    篇一:党支部工作作风建设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xxx党支部(以下简称“xxx党支部”)工作,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党委要求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工作重点

      按照“十八大”重要思想和最新要求,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八项基本任务,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以保障业务经营任务为中心,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奖惩,全面提高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素质,树立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坚持围绕业务经营开展工作的原则。党支部日常工作要围绕业务经营来进行,用保证和促进本单位依法合规经营、完善服务、完成各项经营任务、提高经营效益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党支部的工作。

      (三)坚持立足于经常性工作的原则。要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并把教育、管理、监督贯穿始终,确保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要结合公司实际,合理、灵活地组织安排支部活动。把继承和创新结合起来,不断改进党支部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增强党支部的生机与活力。

      (五)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一切相信和依靠群众,虚心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委员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努力实现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第四条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建设。

      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重要思想,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治、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党员和群众的政治理论素质、政策业务水平和执行能力,为公司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负责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组织建设。

      坚持

      “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组织党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组织和动员全体党员努力完成经营任务,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贯彻“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把党组织建在业务一线、建在经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上,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负责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作风建设。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风建设,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营,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

      (四)负责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员中坚持不懈开展廉洁从业教育,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弘扬正气,抵制不良倾向,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情趣和良好的生活方式。

      (五)负责群团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

      加强对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紧紧围绕本公司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关心群众生活,为群众排忧解难,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以“创新在每一天”为主要内容的先进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党员和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以“两个文明”建设

      的优良成果,积极营造公司内外部的和谐氛围。

      第五条

      党支部的领导形式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形式,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大会选举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二)定期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四)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讨论决定其他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

      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提前召开。会议要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第六条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职责分工:

      (一)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支委会集体领导下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定;安排部署党支部工作;将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发展等重大事项提交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和动员全体党员努力完成公司的中心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开展支部工作。领导支部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党支部工作,组织实施支部工作计划,落实党支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定期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负责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建设。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好支委会和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组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改进工作,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4.负责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组织支委一班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征求群众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及建议,化解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关心群众生活,研究解决党员、干部和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二)组织委员:在书记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组织工作。

      1.负责党内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书记组织好党员大会、日常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确定会议议题和程序,做好会议记录。

      2.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研究提出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和意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教育,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手续。

      3.负责收缴党费;负责接转组织关系;做好年度党务统计工作。

      4.协助书记、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负责整理起草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提交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宣传(学习)委员:在书记领导下负责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

      1.负责拟定本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负责经常性学习教育工作。根据本公司工作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业务经营知识、科学文化和其它方面的知识。

      协助书记、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3.负责支部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活动。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好各种专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并按要求起草和上报相关材料。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特点,不断提升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水平,支持工会、青年团组织内容丰富、形式

      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四)纪检委员:在书记领导下负责反腐倡廉工作。

      1.按照集团纪委的工作部署,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教育,对党员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配合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的举报案件和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核实,负责整理起草违纪、违法党员的有关材料,提出处理或处分意见,提交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受理党员的申诉,配合书记和组织委员做好违纪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对党支部和党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书记和组织委员组织好同级党组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五)青年委员:在书记领导下负责青年工作。

      1.负责指导共青团工作,支持和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开展各项活动,解决团组织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负责联系青年职工,了解和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组织和引导青年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注意在青年人中发现和培养人才,做好“党建带团建”、“推优入党”的各项工作。

      (六)党小组长: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负责召集党小组会,组织好党员的组织生活和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内各项活动;督促和检查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决定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协助党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协助做好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第七条

      发展党员的一般程序

      1.递交入党申请书,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申请人的培养联系人;

      2.联系人经常与申请人谈话,了解思想动向;

      3.申请人经常性向组织汇报思想;

      4.申请人经支委会审查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6.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审查同意(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列为发展对象;

      7.发展对象参加基层党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坚定思想信仰;培训成绩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8.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9.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10.支部大会讨论前一周,组织公示;

      11.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

      12.支部大会讨论,以票决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表决;

      13.上级党组织与申请人谈话,基层党委审批;

      14.预备党员进入预备期,半年写一次思想汇报;

      15.预备期满一年,支部大会讨论转正。

      第八条

      主要工作制度

      1.支委会制度。

      支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一年不少于四次。主要内容:研究、制定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的计划或措施,对本支部工作做出安排;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对党员做出评议意见;研究提出对优秀党员的表彰意见和对违纪党员做出处理决定;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在审批党员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分析党员和群众思想动态,研究提出相应工作意见和措施。支部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2.党员大会制度。

      党员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到会方能举行,一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的各种会议文件及精神,讨论决定党支部工作的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接收新党员;研究决定对党员的奖励或处分意见。

      3.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活动按照党支部安排进行。主要内容:组织党员进行理论学习;落实党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党员评议;讨论推荐党员发展对象。

      4.党课制度。

      党支部应建立党课制度,党课教育一年不少于一次。各党支部的党课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党课教育应主题突出、联系实际。党课教育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必须全员参加,因故请假的要补课。党课教育应有记录、有考勤,进行必要的考核。

      5.学习制度。

      党支部应建立学习制度,政治理论学习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进行,确保学习任务的完成。党支部还应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开展经济、法律、经营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应有记录、有考勤,要将学习成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

      6.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原则一年进行一次,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按上级党委确定的主题进行。集团一级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举办民主生活会时,要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应主题明确、记录完整,并按要求向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

      门上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党支部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进行,党员应在会议上汇报一年来本人在政治思想、廉洁自律和在完成中心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与会党员应对每名党员开展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党支部应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大会评议情况,做出书面评议意见,并送达党员本人。党员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党支部应允许本人解释或申诉,并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8.谈话和思想动态分析制度。

      党支部应建立谈心、谈话制度,支部委员与党员和群众谈心、谈话一年至少一次,听取群众对党员和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研究提出相应工作措施。思想动态分析工作可在支委会上进行,党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思想动向,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九条

      基础管理工作制度

      1.办公室为xxx党支部的承办部门。办公室负责落实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及开展相关党务工作。为便于开展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应为支委委员。

      112.

      党内文件的收发、传阅和批办。

      文件传阅,由党支部书记圈定传阅范围、批示意见后,按要求办理传阅流程;文件签发,由支部委员、支部副书记阅提意见,党支部书记同意签发后,方可办理发文;文件批办,由支委委员、支部副书记阅提意见后,按党支部书记批示予以办理。

      3.党支部工作记录。

      党支部应指定专人对本单位党的工作和各项活动做详细的记录。各种会议和学习活动应将会议主题或内容、出席和列席(缺席)会议人员名单、讨论发言情况、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形成的决议等情况记录在案,以备检查考核。党支部工作记录本由专人保管,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及时移交。

      4.新党员发展工作材料。

      群众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应立即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文书档案,按要求认真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并由组织委员负责保管。当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调动时,应将上述材料在一周内移交调入单位的党组织。

      5.党支部工作文书档案。

      党支部应建立党务工作文书档案,按年度整理装订成册。文书档案由下列主要材料组成:党支部组成人员和党员名单;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和开展专题活动情况报告;党支部各类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原始记录;党支部或党员受奖惩情况记

      12录;民主评议党员书面材料;其它党支部工作相关材料。党支部工作文书档案由专人保管,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文书档案和党支部各类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原始记录及时移交。

      6.做好党费收支管理工作。

      党支部应建立党费收支台账,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党费收支情况。工作内容包括: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做好党费按期收缴和按比例上缴工作;做好党费支出审批手续,每笔党费支出应合理合规,支出审批应由支委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做好有关支出凭证和审批手续的保管工作。

      第十条

      附则

      1.上述党支部工作未尽事项,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党内规定执行,上级党组织有最新要求的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2.本工作制度由xxx公司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及完善。

      3.本制度自支部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13

    篇二:党支部工作作风建设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下面我们来看看党支部工作制度欢迎阅读借鉴。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党支部大会决议;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列席扩大会议的党员无表决权非党人员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议。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党员情况;组织党员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讨论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的跟踪培养工作;讨论对党员的处理、支部委员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问题和日常党建工作。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由党支部统一组织可吸收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

      二、党支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二年任期工作目标,报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上报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支部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2、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mingzhu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3、建立《党员活动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必要的簿册将党员有关情况记录清楚为考评提供依据。

      4、对党员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党支部适时检查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情况作为mingzhu评议党员和推优的主要依据。

      四、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党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以保持党组织同群众的经常联系特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主要联系对象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对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和宣传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

      二是经济困难和伤残病职工。每个党员必须自觉主动联系困难和伤残病职工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以及思想状况尽心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是其他党外群众。

      2、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或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党员联系群众的的方式: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较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修订工作计划。帮助群众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谈话后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4、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现象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措施。党员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凡要求干部群众做到的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事先做到做好,自觉接受监督。

      5、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mingzhu生活会制度

      党的mingzhu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下半年的mingzhu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内容一般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mingzhu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至二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列为发展对象。

      4、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县直工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6、支委会在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将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7、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9、将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讨论、表决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七、mingzhu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mingzhu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mingzhu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mingzhu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八、“争先创优”制度

      1、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五好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

      党员”活动计划,明确“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创争”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创争”活动。

      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mingzhu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创争”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4、每年对“创争”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报党委。

      九、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月交纳、季上缴制度。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县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并报机关工委。

      十、工作台帐管理制度

      1、妥善管理支部工作资料是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做好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为了加强支部党的组织建设必须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台帐。

      2、党支部建立:“一个手册”、”一本记录簿”、“八类资料夹”等工作台帐。

      “一个手册”即党员手册;“一本记录簿”即党支部会议记录簿;“八类资料夹”是指需要保存的八种类别的重要工作资料即支部行文资料、上级文件资料、学习教育资料、计划总结资料、评比表彰资料、发展党员资料、转递关系资料、综合材料资料。

      3、工作台帐的基本要求是规范、齐全、求实。具体要求是

      (1)党员手册由党员本人保管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有关项目内容贴好本人照片加盖印章。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情况要按照时间顺序逐项填写。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应由收缴人填写签字。

      (2)党支部会议记录簿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并按照要求负责填写。每次会议和活动要填写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活动)的内容等情况重要会议要填写清楚到会人数、会议议题、到会人员发言要点、举手表决情况和最后的决议等内容。

      (3)支部行文资料夹主要存放以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含请示、报告、通知等)。以时间为序整理好(下同)(4)上级文件资料夹一律存放上级机关党组织下发的文件。

      (5)学习教育资料夹主要存放各种学习教育材料和书籍以及学习方面的通知、方案、要求和学习考试成绩等资料。

      (6)计划总结资料夹主要存放年度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向党员大会所作的报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专题性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换届选举时所作的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等。

      (7)评比表彰资料夹主要存放用于评比表彰的各种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含各种表彰表格和照片等)。

      (8)发展党员资料夹主要存放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群众座谈会和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等。发展党员资料盒应视情况按照申请入党同志分别集中存放。

      (9)转递关系资料夹主要存放转入的党员介绍信、转出的党员介绍信等。

      (10)综合材料资料夹主要存放党员花名册、党员统计表、党员廉政情况材料、党员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其他综合类资料等。

      4、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其他委员协助。组织委员不在时转由支部书记负责或由支部书记指定专人负责。各种会议记录簿的记录要及时、规范不得马虎、拖拉。各种资料的归放也应及时、有序便于查找。年度工作结束后应将年度工作有关资料装订成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一切资料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转正之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其中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报告、入党志愿书、政审(外调)材料等需转交人事部门归档其他材料如个人书面思想汇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和群众座谈会汇总意见等应由支部负责归入发展工作文书资料。组织委员变动时应将所保管的材料台帐进行移交。

      5、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健全列入党建目标管理的内容。有关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及时加以改正。在每年年底前的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检查中一并对支部台帐工作进行考核。

    篇三:党支部工作作风建设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二〇一三年四月

      目

      录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制度

      1、党支部工作职责…………………………………12、党支部议事规则…………………………………23、党建工作责任制度………………………………44、三会一课制度……………………………………55、组织生活会制度…

      ……………………………66、民主生活会制度…………………………………7、民主科学决策制度………………………………18、请示汇报制度……………………………………11(二)党支部成员职责

      1、党支部书记职责…………………………………122、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33、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144、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45、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15(三)党员管理、党员发展制度

      1、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52、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163、党员活动日制度……

      …………………………14、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6、党费收缴制度……

      ……………………………27、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218、入党公示制度………

      …………………………22(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党务公开制度……

      ……………………………232、党内监督制度………

      …………………………26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2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25、党员监督制度………

      …………………………36、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34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讨论部署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研究决定本单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7、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察、使用、管理及干部推荐工作。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党务公开、事务公开和行风建设。

      9、加强对工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大力支持工会等群团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开展各项工作。

      10、大力推进党务数字化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11、切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建设先进党支部。

      12、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建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

      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形式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

      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办公室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建工作列为党支部的职责,书记以身作则并负全面责任,支部委员齐抓共管,负有相应的重要责任。

      2、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3、党建工作要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加强党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每季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及人员,书记定期检查,年中、年底进行全面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5、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6、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7、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三会一课”制度

      1、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和支部近期任务组织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研究本单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本单位重大事件和重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党的宗旨、党性、党风、党纪、形势任务等党课教育等。

      4、党课每半年一次,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要求安排党课内容。

      5、建立三会一课的考勤、记录制度,作为考核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基本依据。

      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3、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

      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5、为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外出实地观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7、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

      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8、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9、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在六月底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十二月底召开。

      2、民主生活会必须全体支委参加,由书记主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支部根据会议内容

      确定。

      3、民主生活会要围绕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学习、团结、廉洁、求实”的要求,主要是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及中心组成员个人的思想、作风、工作、生活、团结、廉洁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交心通气,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把带有普遍性或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讨论的重点。

      4、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必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前,及时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上级党组织,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5、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支部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必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支部成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坦诚相见;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主动检查自己,诚恳接受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实事求是,不准随意夸大,不许

      压制或打击报复,不许向外泄露。

      6、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支部要及时解决,并要制定改进措施;支部解决不了的,要向上级党委报告。

      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锻炼,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优势,使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的领导班子。

      2、讨论或决定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必须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会议坚持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会上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一经决定后,必须统一行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维护班子团结。

      3、定期召开班子会,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通报有关重大事项,听取工作汇报,部署有关工作,讨论需要班子会决定的事项。

      4、讨论决定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必要时,可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举

      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如对重大问题发生意见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做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意见分歧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2、党支部每月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3、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情况。

      (2)自己近期的思想、工作情况和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文化知识的情况。

      (3)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4)对党组织或任何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4、党员汇报的主要形式:

      (1)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

      (2)党员向支部书记或支委口头汇报。

      (3)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向党组织书面汇报。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管支部的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及决定。

      3、完成党建的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4、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做好支部的日常工作。

      5、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7、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8、抓好党支部的廉政建设,做廉政、勤政的模范。

      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提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会。

      2、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工作。

      4、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5、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6、负责经常性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

      任务,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2、组织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3、组织指导党员和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会同工会等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4、了解教育思想动态,做好教育思想工作。

      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2、组织党员贯彻上级党委和党支部的决议,并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鉴定,接收新党员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

      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评议;

      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并将考核情况报委党组。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是对党员进行思想政

      治教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基本形式,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2、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以党支部(党总支)为单位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的权利、义务、标准和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光荣历史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知识等。

      3、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要有记录,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党员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时间一般每月安排一次,培训时间每半年一次。

      4、党组织对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

      5、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通过学习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整改等形式,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党员意识。

      6、党组织要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电教设

      备和党报党刊,使党员学习教育有场所和学习内容。

      7、上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8、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要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党组织对党员学习情况每年检查1-2次,检查情况作为党员目标管理考订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一、每月定时组织党员活动日活动。以集中为主,可结合实际采取其它形式,具体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安排。

      二、支部认真安排党员活动日,做到有计划有准备。

      三、党员活动日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委实际,确定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形势教育。

      4、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等。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确定联系对象。

      2、党员应该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后进人员的转化工作,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应和联系对象保持经常性接触,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联系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党支部对党员的汇报要有记载。

      4、党支部要把联系群众的工作作为考评党员、评选优秀党员的内容之一,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正常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评议内容:坚持从严治党原则,对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评议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3、评议程序: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

      4、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注重思想教育,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原则,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员先进性标准进行教育评议、定格。

      党费收缴制度

      一、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二、交纳党费数额有多有少,具体依据工资标准。

      三、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四、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

      交不限。

      五、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六、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的,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八、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一次。支部党费收交情况必须上墙公布。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党支部(党总支)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

      2、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决定,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的集中培训。

      3、发展对象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4、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其工作单位或生活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5、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查。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6、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培养期满后,由本人主动提出转正申请。转正的程序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通过;总支委员会审查;报党委审批。

      7、党支部(党总支)每年年初要向党委报告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年底要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对违反规定程序的,要追究责任。

      入党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党员。

      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

      三、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和张榜公布的方式,有条件的可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除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地区进行外,必要时也可扩大到其居住地和原工作单位进行。

      四、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

      五、公示情况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党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党内监督制度

      1、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

      (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向党员公布。

      (2)党组织要按规定召开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整改;将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反映出的问题,如实报告上级党组织。

      (3)党组织经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意见。

      (4)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本单位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5)按规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听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6)对党员违纪案件认真调查核实,协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

      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纪检委员)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的有关规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4、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按有关人员的职务、违纪违法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的处分和处理。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领导和分工负责原则,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3、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在各项工作和社会活动中,领导干部应做到:

      (1)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遵守公共财物管理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

      (4)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5)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挥霍公款。

      (6)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奋工作。

      党员监督制度

      为使广大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监督的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

      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组织监督即党组织对党员监督、集体监督。党组织对党员监督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集体监督就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

      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群众监督一方面要求领导机关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每个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发挥监督作用。舆论监督就是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对党内的不正之风,进行揭露和批评。民主党派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

      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

      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党支部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

      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教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

      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5、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

      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

      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

      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二、诫勉谈话要求

      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

      3、诫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三、诫勉谈话内容

      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

      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

      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

    篇四:党支部工作作风建设制度

      

      党支部加强作风建设举措和行动方案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工作重心所在。加强党支部的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推进党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支部作为基层组织的重要职责之一,必须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服务党员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下面,本文将从方案和举措两个方面详细介绍党支部加强作风建设的方案和行动方案。

      一、方案

      党支部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支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牢牢把握。党支部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策划并推动党员学习组织活动,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和理论素质,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2、完善制度建设

      完善制度是保证党支部作风建设的根本保障,必须建立健全制度并加强宣传。制度建设应包括纠错机制、问责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其中,纠错机制应重视和处理党员的不规范行为和言行,问责制度应着力解决在工作和服务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和习惯,考核评价机制应提高党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

      3、加强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推动党支部扎实开展作风建设的保证。党支部应该基于理智的调查和分析,科学地评估群众对党员服务质量的需求,加强内部培训和交流,以提高党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同时搭建与群众沟通的平台,建立互动机制。

      二、行动方案

      党支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行动方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开展关系户和"拜把子"等行为的批判斗争

      关系户和互相拜把子等行为是干扰党员服务的恶劣舆论,必须坚决打击,批判斗争。党支部应通过强化理论教育,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全员反腐、全员抵制关系风等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拒绝贪污腐化,破除对当前面临的复杂压力的浮躁情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增强防腐意识。

      2、实行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通过工作绩效考核的方式,提高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增强党支部的服务水平。党支部应该广泛征求党员的建议和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和政策,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指标,确保考核标准的公正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3、优化服务模式及负责人责任制

      优化服务模式,建立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及调配管理各个服务部门资源,深入了解服务群众的具体需求,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同时,建立负责人责任制,要求相关负责人做到时刻关注群众诉求,迅速协调解决基层服务问题,深入了解基层工作情况,推动基层服务工作向更高更广的方面发展,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总之,党支部的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党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支部应该坚持科学、理性、规范的办公方式,严把纪律,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党支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是推进党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支部加强作风建设,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和加强队伍建设。在行动方案上,应包括开展关系户和"拜把子"等行为的批判斗争、实行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以及优化服务模式及负责人责任制。党支部应坚持科学、理性、规范的办公方式,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篇五:党支部工作作风建设制度

      

      作风建设制度

      为了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行为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开展“一帮一”活动。每年初党支部组织制订党员联系群众规划,每季由党员向支部汇报一次联系情况。

      2、党支部教育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党规党法,执行党的纪律。如有违犯的,视情节予以严厉处理。

      3、每个党员必须树立艰苦朴素作风,做到为政清廉,带头过紧日子,带头艰苦奋斗,凡有不廉洁行为的党员,一经发现,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要给予党纪处分。

      4、每名党员都要争当两个文明建设的模范带头执行党内外的各项制度,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关系,带头为完成全社的工作任务奉献自己的力量。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要予以点名批评。

      5、每个党员必须带头大兴深化实际调查研究之风;大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之风;大兴讲真话、报实情之风;大兴想全局、/2围绕中心开展工作之风。保证全社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

    篇六:党支部工作作风建设制度

      

      [篇一: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党支部工作制度。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篇二: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

      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篇三: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

      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

      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

      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

      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

      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篇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篇七:党支部工作作风建设制度

      

      党员作风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____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机关支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____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____,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____和封建____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机关支部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支部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制度二一、为充分发挥机关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4、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投诉____情况;

      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四、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五、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六、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支部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局党委审核批准。

      七、____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八、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九、机关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党员作风建设责任制度(二)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除了在经济上对党有所资助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____观

      念。因此各级党的____,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

      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

      1、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

      2、按时交纳党费。根据机关工委有关文件精神,每年____月底和____月底分两次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规定的时间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补交。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其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补交党费不得超过____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将其除名,并报机关工委批准。

      3、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4、使用人民币交纳党费,不能用有价证券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是件严肃的事,如发现用有价证券交纳党费的情况,支部必须及时进行教育。党员出国出境,向国内党支部用外币交纳党费,可由支部到银行兑换后,按人民币金额登记入册。

      二、党费计算基数

      1、执行公务员工资标准的党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____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党费基数=每月实发工资-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费。

      2、事业单位党员(含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党费基数=每月实发工资+节假日补贴+考勤奖+通讯费补贴-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费。

      3、离退休党员。党费基数=每月离退休费总额。

      党员工资变动后,党费基数随同调整;市直事业单位津贴套改结束后,其党员党费基数参照公务员。

      三、党费交纳比例

      1、在职党员每月工资收入(党费基数)小于或等于____元者,按党费基数的____%交纳;____元至____元(含____元)者,按党费基数的____%交纳;____元至____元(含____元)者,按党费基数的____%交纳。

      2、离退休党员党费基数小于等于____元者,交纳____%;____元以上者,交纳____%。

      党内____会制度

      (一)健全和坚持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对于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具有重要作用。要通过党的____会,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____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____观念的情况其他重要问题。

      (三)____会上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开展积极的思想认识交流,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机关党委或党支部____会,由党委或支部书记召集或主持,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须报经上级党____同意。

      (五)党内____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十天报告上级党____,以便上级党____根据情人参加,了解情况进行指导。

      (六)召开____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由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与参加人员通气,____会召开的具体日期,并结合实际工作或的问题确定中心议题。

      2、领导成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从思想上,会前准备。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负于会前转告出席人或在会上通报。

      (七)____会召集或主持人员,应根据会议议题,____学习有关文件和材料,统一思想认识,通报上次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主要问题的改进情况

      (八)与会人员围绕中心议题各自汇报思想、交流情况、查找差距、进行自我批评,互相交换意见,总结经验教训,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九)____会的列席人员,可以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或其他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十)____会召开十五日后,要向上级党____报告会议情况及改进措施,及时向下属党____或党员群众通报会议情况,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改进措施,在下次生活会上要通报改进情况,考查上次____会质量。

      (十一)建立健全____会档案。主要内容是。历次____会解决的主要存在的主要问题,____会的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

      (十二)对于无故不参加____会的党员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党员作风建设责任制度(三)

      ____制度是党的____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____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____生活制度。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____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____的决议、指示,制定局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____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____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____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____、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____主义、____思想、____、“____”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____章程。

      (2)学____的方针政策。

      (3)学____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____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党员作风建设责任制度(四)

      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的党费除了在经济上对党有所资助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____观念。因此各级党的____,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

      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

      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

      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当月不交,以后补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____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教育和批评。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____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____批准。

      3、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4、必须使用人民币(包括硬币)交纳党费,不能用单位食堂的饭

      菜票、浴票、理发券等代价券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是件严肃的事,如发现用代价券交纳党费的情况,支部必须及时进行教育。党员出国出境,向国内党支部用外币交纳党费,可由支部到银行兑换后,按人民币金额登记入册。

      党办校办党支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党员作风建设责任制度(五)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的党费除了在经济上对党有所资助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____观念。因此各级党的____,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

      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

      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

      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当月不交,以后补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____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教育和批评。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____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____批准。

      3、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4、必须使用人民币(包括硬币)交纳党费,不能用单位食堂的饭菜票、浴票、理发券等代价券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是件严肃的事,如发现用代价券交纳党费的情况,支部必须及时进行教育。党员出国出境,向国内党支部用外币交纳党费,可由支部到银行兑换后,按人民币金额登记入册。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实施办法

      根据____部规定,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均应按照工资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____元(含____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____%;每月工资收入在____元以上至____元(含____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____%;每月工资收入在____元以上至____元(含____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____%;每月工资收入在____元以上(税后)至____元(含____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____%;每月工资收入在____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____%。

      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____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定收入的党员,因此,这部分党员要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党员作风建设责任制度(六)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篇八:党支部工作作风建设制度

      

      机关单位党支部作风建设规范制度三篇

      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和纪律建设,是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国家公务员形象的有效途径。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机关单位党支部作风建设规范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机关单位党支部作风建设规范制度1一、请示报告制度

      3支部严格执行有关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党纪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积极参与研究单位、部门重大事项,如工作计划、人事提拔任免等。

      5支部委员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凝聚力、向心力强。

      6机关支部书记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或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设专职副书记。机关内设机构党支部书记由业务负责人兼任,实行“一岗双责”。

      二、服务功能

      1服务职责。围绕协助和监督本部门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加强机关党员干部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提供服务。

      2服务平台。有规范适用、功能完备、相对独立的机关党组织活动场所。

      3服务项目。了解、反映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和诉求,做好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服务机制。定期与党员干部交心谈心,机关党组织与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帮扶困难群众。

      三、制度台帐

      1党支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单位(部门)实际建立健全与党支部工作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相关档案资料。

      2党组织网络图、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党员计划名册完整齐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党员异动信息及时报告机关党群工作部门。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入党材料及时移交调入党支部。

      3各级党组织的文件(包括领导重要讲话、有关会议下发的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等)收集齐全,分类装盒。

      4各种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支部政治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录、支部活动记录、电教播放收看记录、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等)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每年归档。

      5党支部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规划,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奖励材料、党费收缴明细、党建论文、请示批复、换届选举材料和其它活动的专项材料、图片等齐全完整。

      四、阵地建设

      1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布置规范整齐;党员活动室由专人负责,并有管理制度。

      2党员活动室配备党建书籍、报刊,并及时更新。陈列单位党政工团获得的荣誉锦旗、奖杯、奖牌、奖状、荣誉证书等,布置美观。

      3党员活动室配置档案资料柜,柜内档案盒标示统一,分类齐全;党建文献书籍摆放规范。

      4因地制宜设置宣传栏,内容包括党、政、工、团等专栏,并结合单位实际设置其他特色专栏;宣传栏应设有单位党政组织机构、党员风采、光荣榜、公示栏等内容,宜主题鲜明、图文并茂。

      五、日常工作

      1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季一次),认真开展好党课教育(半年一次),保证学习质量,缺席人员应补学或补课。有关学习、会议、活动实行签到,党员每年学习教育不少于24个学时,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个学时。

      3党费收缴足额及时,每月按时向单位党委上交党费和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督促和引导党员自我管理,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纪,无违法违纪现象,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4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支委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等会议应按时、按需、有序召开。会议一般按会前准备、会议议程、会后工作三个阶段进行,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应规范完整。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坚持职工伤病住院必访;职工生活及家庭遇特殊困难必访;职工家庭重大纠纷必访;职工发生意外事故、事件必访;职工受到处分、处罚,有思想情绪者必访。职工思想波动必谈;职工违章违纪必谈;职工岗位调整变动必谈;职工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必谈;职工受到表扬或批评必谈。

      六、活动组织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次党课。

      2围绕本单位(部门)的中心及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活动主题突出,内容具体,形式多样,促进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

      3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急、难、险、重”任务,克服困难,发动党员努力完成。

      4积极开展党内帮扶活动,促进党员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组织义务奉献等。

      5围绕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目标,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活动。

      机关单位党支部作风建设规范制度3一、请假制度

      1、干部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请假。

      2、班子成员向书记请假,书记不在单位向乡长请假;一般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含各站所工作人员)向值班书记请假。

      3、未经批准擅自休息,视同离岗。离岗一天扣工资30元。全年累计离岗15天以上,按公务员管理规定,上报组织部作清退处理。

      二、值班制度

      1、日常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值班座机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

      2、节假日由干部轮流值班(24小时)。

      3、值班人员负责上下联络、来客接待等机关日常事务和应急事件的处理。

      4、假日值班人员不得请人代替,更不得擅自离岗,有事须向值班负责人请假。违者,发现一次,扣工资30元。

      三、例会制度

      1、每周星期一为干部例会。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和办点干部必须参加。

      2、会议开始时间:每周一上午9:00,如有特殊情况,办公室另行通知。

      3、例会一般由值班负责人主持,乡长主讲会议内容,主要是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

      四、考勤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考勤登记,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和管理。

      2、上班期间每天上午8:30前干部本人签到,因故不能签到必须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注明事由。

      3、实行日常考勤工资制,缺签一次扣5元。

      4、实行会议考勤制。例会日在会议室定时考勤,要求干部参加的会议按时考勤,迟到一次扣工资10元,旷会一次扣工资20元。因故不能参会,必须按干部层级管理的要求请假。

      5、办公室每月将考勤情况汇总后交值班书记审批,转财政所兑现考勤费。

      五、学习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每周集中学习1—2次。所有参学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2、学习活动由值班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安排。

      3、干部学习必须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本,每次学习必须认真做好笔记。

      4、除集中学习外,干部平时要坚持自学。

      5、学习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做到学以备用,学以致用。

      六、来客接待和开餐制度

      1、来客实行对口接待。

      2、开餐由值班负责人负责安排。需就餐的提前2个小时请示值班负责人。凭开餐通知单在食堂就餐;值班负责人不在单位时,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安排。

      3、无论是来客还是开会用餐,必须在机关食堂进行,严禁在外开餐。用餐完毕,接待人或会议主持人必须当即在食堂结算单上签字,不得事后补签。

      4、会议餐标准为每桌200元,客餐标准为200—300元(酒、水除外)。

      七、财务管理制度

      1、乡政府实行财政预算制度。要厉行节约,确保全年收支基本平衡。

      2、乡财政实行值班书记一支笔审批制度。机关开支由经办人签字后,再报值班负责人签字审核。由经办人签字,报书记,财政所长审批后,再报值班负责人签字审核。

      3、机关一般开支必须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大型开支报党政负责人会议研究。

      4、所有乡财政开支必须具备正式发票,经手人注明事由,值班负责人审批签字这三个条件后,财务上方可入帐。

      5、机关的各种资料打印必须先报办公室审批。除大型会议外,一般性通知不予打印,由办公室和驻村干部负责落实。

      6、原则上不报租车费和在外开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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